韦忠,字子节,约生于曹魏高贵乡公正元三年(256年),卒于西晋愍帝建兴前后。平阳(今山西临汾)人,是一位比较典型的忠义之士。
韦忠少年时代,就具有了“慷慨,有不可夺之志”的性格。他不与当世权贵们交往,每日闭门谢客,苦读诗书,博通儒学,加之笃守信用,故倍受世人尊重。家中每遇到大事,往往不愿接收他人的馈赠。史书记载说:“每至吉凶,亲表赠遗, 一无所受。”韦忠12岁时,父亲不幸去世,他跪在父亲灵前,嚎啕大哭,“哀恸感人”。过度的悲哀,使他身体遭到严重损伤。前来吊唁他父亲的司空裴秀见此情景,十分感慨地说:“此子长大必为佳器”,并命其子裴頠与之交结,学其作人风范。韦忠却常常借故不与他见面。在生活上,韦忠是一个不拘小节的人物。少年丧父,使书忠的家境非常贫寒,有时竟吃些野菜、豆叶之类的东西充饥,邻居们看到后都摇头感叹,而他却毫不在意,乐在其中。
中年时代的韦忠,正处于西晋统治比较黑暗的混乱时期。西晋惠帝的皇后贾南风干预朝政,使西普政权内部矛盾十分尖锐。韦忠虽不入政门,但对西晋政治及当政者的所作所为十分留心。这时做了仆射的裴頠多次与司空张华谈论起韦忠,张华想征聘韦忠做官,韦忠托辞有病不予理会。当有人间他这是为什么时,韦忠说出了他多年的心里话;“弃典礼而附贼后”,“岂大丈夫之所宜行耶!”可见韦忠虽身处于乡闾之间,却时刻关心着天下的大事,对于张华、裴頠等人趋炎附势于贾后十分不满,故而对于裴頠、张华的交结与征聘以视而不见和辟而不起的态度回报。 以后,韦忠被迫作平阳郡守陈楚的功曹,在一次山羌叛乱中,陈楚身中三箭,危在旦夕,韦忠冒死相救致身受五箭而鲜血直流,羌人见状不禁感叹,遂舍之而去。由此可见,韦忠具有强烈的侠义感,他甘为知己者死的勇气,使山羌人也不得不顿生感佩之念。
西晋政权灭亡后,北方呈现一片混乱局面,失后出现丁刘渊、石勒等少数民族政权,韦忠出任前赵刘聪的镇西大将军、平羌校尉。在讨伐羌族的战争中,不幸矢尽被俘,但始终不屈服,遂被杀害。
韦忠的忠义气节,得到了封建史家的赞赏,史书曾赞曰:“重义轻生,亡躯殉节。劲松方操,严霜比烈。白刃可陵, 贞心难折。道光振古,芳流来哲。”韦忠所表现出来的忠义,实际上是一种愚忠,是封建时代的特有产物,我们在了解韦忠生平,评价其一生功过时,必须深刻认识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