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性屠夫张献忠。
明末起义军将领。率兵攻陷成都后,张献忠下令屠城三日。三日过了,停止大杀,仍然每日小杀百余人以树其威。
欧洲传教士利类斯和安文思二人所著《圣教入川记》记载,张献忠每日杀一二百,为时一年又五个月,累计杀人十万,亦不算多。
清军一来,他就逃了。在大军逃离成都前,更是对成都实行残酷的“四光政策”,尽杀蜀人,从老百姓到军队家属(老弱病残)再到他部队中的湖北兵、四川兵,最后连早期跟随他出生入死的秦兵也在剐杀之列,剐杀后制成腌肉以充军粮。
据《蜀破镜》记载,某日晚,他的一幼子经过堂前,张唤子未应,即下令杀之。第二天晨起后悔,责问妻妾们昨晚为何不救,又下令将诸妻妾以及杀幼子的刀斧手悉数杀死。
张献忠学朱元璋剥人皮,“先施于蜀府宗室,次及不屈文武官,又次及乡绅,又次及本营将升。凡所剥人皮,渗以石灰,实以稻草,植以竹竿,插立于王府前街之两旁,夹道累累,列千百人,遥望如送葬俑”。
张献忠创造了许多杀人的名堂,譬如派遣将军们四面出击,“分屠各州县”,名曰“草杀”。上朝的时候,百官在下边跪着,他招呼数十只狗下殿,狗闻谁就把谁拉出去斩了,这叫“天杀”。他想杀读书人,就假称开科取士,将数千四川学子骗来杀光。张献忠每屠杀一地,都详细记录所杀人数,其中记有人头几大堆,人手掌几大堆,人耳朵几大堆。打下麻城后,他把妇女的小脚砍下来堆成山,带着他最心爱的一个小妾去参观。小妾笑着说:“好看好看,只是美中不足,要再有一双秀美的小脚放在顶端,就再好也不过了”。
张献忠笑咪咪地说:“你的脚就最秀美”。于是把小妾的脚剁下来放到“山尖”上。张献忠兵败溃退,更是杀妇女腌渍后充军粮。如遇上有孕者,刨腹验其男女。对怀抱中婴幼儿则将其抛掷空中,下以刀尖接之,观其手足飞舞而取乐。稍大一些的儿童或少年,则数百人一群,用柴薪点火围成圈,士兵圈外用矛戟刺杀,看其呼号乱走以助兴致。
《温江县志》上说,温江县由于张献忠的屠剿,“人类几灭”。张献忠死去十三年后(1659年)清查户口,全县仅存32户,男31丁,女23口,“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 民国《简阳县志》卷十九:“明末兵荒为厉,概成旷野,仅存土著14户”。说的也是张献忠的“杰作”。真是丧尽天良丧失人性,兽性屠夫的名头用在他身上一点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