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府巡抚
古代的断案官被称之为钦差大臣、八府巡抚、知府等等,从古至今每个时代都会有很多的犯罪分子,但是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法治国家,统治者在统治的时候会颁布各种各样的法律,如果有贼寇胆敢触碰法律的底线,最终一定会接受法律的惩罚,古代断案官的责任重大,需要利用现场上的蛛丝马迹推断出案件的流程,但是事实上很多断案官办案的时候非常马虎。
一、古代断案官的真实本领
由于我国古代的科技水平不是很高,所以过去很多的断案官在判案的时候会面临很多的麻烦,断案官需要不断地收集现场的证据,最终推断出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但是如果断案人员一旦思维出现任何的偏差,可能会使最终断案的时候出现许多错误,而且在我国很多犯罪分子具有高强的反侦查能力,在犯罪之后会立即清理现场上的痕迹,所以断案官想要分析出案件的过程就更加的困难。
从古至今我国有名的断案官寥寥无几,很多刑事案件最终因为没有证据而找寻不到犯罪嫌疑人,因此历史上很多的错案和冤案都没有得到澄清,除此之外,很多犯罪嫌疑人会提前买通断案官,一些断案官会为了自己的名利故意地扭曲事实,让那一些嚣张的犯罪分子依旧在社会上祸害他人。然而现如今的办案人员在现代科技的辅助之下断案的能力有所提高,而且我国加大了对于办案人员的监督管理。
二、古代断案官的办案流程
如果在古代发生的刑事案件,断案官会立即要求相关的工作人员立即封锁现场,这样才不会破坏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痕迹,除此之外很多办案官为了防止犯罪者四处流窜,会要求自己所处地区所有县城必须关闭城门,最终要求办案人员挨家挨户进行搜索,如果发现了犯罪嫌疑人会立即押往政府大牢。
八府巡抚的巡抚的来历
(1)明代宣德、正统时流民问题逐渐严重,各地农民的反抗时有发生,政府的赋役来源也受到影响。河南、江西、浙江、山西、和南直隶等地巡抚,正是在这一形势下设置的。
(2)明初确立了都、布、按三司并立的省级政治体制。宣德、正统以后,文官集团势力的扩充和军人集团地位的下降,三司的平衡被打破。日趋激化的社会矛盾,又使三司条条分割、运转不灵。另置巡抚,反映出统治集团坚持中央集权、地方分权原则的愿望。
(3)巡抚又是应提高统治效率、整肃军备的需要而产生的。通过派遣廷臣管理地方事务和对原有机构进行某些改革来整饬吏治、革除积弊,已成为历代虽然不自觉却又经常性的措施。
八府巡按并不是指真正的八府。八府巡按之名,起于明代,非固定职官,临时由朝廷委派监察御史担任,分别巡视各省,考核吏治。“八府巡按”常见于戏曲、小说,民间多视为清廉而有权势的大官。
八府指福州、建宁、延平、邵武、兴化、泉州、漳州、汀州八个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