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帝侯

时间:2023-07-23 06:51:25编辑:奇闻君

选候和选帝侯两个词语所指的意思实质上没有任何区别。是同一个名词的不同翻译。一般而言,“选帝侯”这个翻译表达了该词的实际内涵意思,而“选侯”的翻译是一种直译。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选帝侯(德语:Kurfürst,英语:Elector)是德国历史上的一种特殊现象。这个词被用于指代那些拥有选举“罗马人的皇帝”权利的诸侯。因为是要对罗马皇帝进行选举,所以称拥有这项权利的诸侯为“Elector”,直译为中文即是“选择者”。

而一般情况下因为这些诸侯拥有选择皇帝的权利而被称为“选帝侯”。所以两个词实质上是同一个词,没有实质性差别。

选帝侯一制度从13世纪中开始实行,一直到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灭亡结束。初期帝国境内有七个选帝侯,实行这项制度五百余年。

1356年,查理四世皇帝颁布了《黄金诏书》,以诏书的形式,确认皇帝由选帝侯选举产生,并规定了具体的程序,以实力而言坐第一、二把交椅的选帝侯无疑是哈布斯堡帝国选侯(首都:维也纳)和勃兰登堡-普鲁士选侯(亨索伦家族,首都:柏林)。

其次还有萨克森公国选侯(韦蒂纳家族,首都:德累斯顿。该国邦君自1697年曾兼任波兰国王)以及普法尔茨选侯。以及美因茨、特里尔和科隆三个地区的大主教。其中前四个为世俗选帝侯,后三个为教会选帝侯。

过去的书刊里翻译成选帝侯的居多,近年来认为译成选侯比较合理一些。因为该词的实际意义就是“选择者”。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被拿破仑勒令解散,选侯权失去了意义。选帝侯在后来的德意志帝国以一种荣誉爵位的形式存在下去,但已与原意相去甚远。

直到今天,原选帝侯国的纹徽在德国均被传承下来,用来当作今天的州徽或城徽。最典型的一个例子是莱茵兰-普法尔茨州的州徽。因该州在历史上有三个选帝侯国:特利尔、美因茨和普法尔茨,故该州的州徽即由这三个选帝侯国的纹徽三合一组成。

德意志领土上所有的贵族开会选举新的国王,主要有7个人,3个教会封建主,4个世俗封建主。分别是:科隆大主教、美茵茨大主教、特利尔大主教、萨克森公爵、普法尔茨选侯(或称莱茵行宫伯爵)、勃兰登堡藩侯、波西米亚(捷克)国王。

1356年,神圣罗马帝国卢森堡王朝的查理四世皇帝为了谋求诸侯对其子继承王位的承认,在纽伦堡制订了著名的宪章“金玺诏书”,正式确认大封建诸侯选举皇帝的合法性。诏书以反对俗世的七宗罪为宗教依据,确立了帝国的七个选帝侯。

他们分别是三个教会选帝侯:美茵茨大主教,科隆大主教,特里尔大主教,和四个世俗选帝侯:萨克森选侯,勃兰登堡藩侯,普法尔茨选侯(或称莱茵行宫伯爵),以及波希米亚(1526年起由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统治)国王。

从1257年首次选举国王时候产生,当时没有选出新的国王。到1356年以黄金诏书的形式确认了德意志七大选侯的法定权利。此后一旦没有皇帝就召开选侯会议选举新的国王,这就是他们的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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