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是中央行政机构中六部的总称。从隋开始,中央行政机构中,设有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部。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三省六部制”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最为重要的一种行政制度,其基本框架的影响一直持续到了清朝末期。随着“三省六部制”的建立,“六部”开始成为朝廷运转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说是整个朝廷运转的最重要执行部门。
在古代,六部基本维持着“六部二十四司”的设置,即每部下辖四司,不过虽然机构设置基本不便,但机构名称和职责范围却有所调整。以下介绍,主要以唐朝六部设置和职权为主。
礼部
在极为讲究礼法的古代,礼部在六部中的地位可以说极为特殊,其主要职责是掌管天下礼仪、祭享、贡举、外交等事,而其中实权最大的,无疑便是贡举和外交了,毕竟科举乃是天下读书人的最主要出路,而外交则是涉及到天朝上国地位的问题。
礼部下设礼部司、祠部司、膳部司、主客司,各司职权如下:礼部司主管礼乐、学校、仪式、制度、衣冠、符印、表疏、册命、祥瑞、铺设及丧葬赙赠之事;祠部司主管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国忌、庙讳、卜筮、医药、僧尼等事;膳部司主管陵庙祭品与祭具的规格制度与诸王以下常食、小食及蕃客在馆者食料的供给制度;主客司主管少数民族及外国宾客使节接待给赐之事,颁发诸蕃国封爵授官之命。
清朝时则在四司之外又设铸印局,主要负责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并会同四夷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到光绪年间推行新政,又增设承政、参议二厅,仪制、太常、光禄三司及礼器库、礼学馆。
如上,礼部在古代乃是主要负责礼仪和教育方面事务的部门,皇帝、太子等皇亲国戚的婚丧嫁娶、祭祀祷告,以及外交接待方面的事情全部尤其负责,同时还掌管着太学、国子监等最高学府,全国各级科举考试也主要由礼部负责。
吏部
吏部主要负责天下文官的任免、考课、升降、勋封、调动等事务,从其职权不难看出,这乃是六部之中实权最重的一个部门,毕竟他们掌握着天下所有文官的命运。
吏部下设吏部司、司封司、司勋司和考功司:其中吏部司主管文官阶品、朝集、禄赐、告身假、选补流外官之事;司封司(明朝洪武年间增设)主管封爵之事;司勋司主管勋赏之事;考功司则主管文武官员考核之事。
隋唐五代时期,吏部主要负责的是文职官员的选拔、勋封和考课,后于宋神宗元丰年间,才开始将武官的选拔、封爵、考课交由吏部负责。而到了明朝洪武年间,则又将武官划归兵部,不再交由吏部管辖。
如上,从实权方面来讲,吏部可以说是六部之首,毕竟作为一名官员,你努力工作一年,政绩如何,有功还有有过,能升官还是被贬谪,都往往取决于吏部对你的评价。
户部
户部主管全国土地、赋税、户籍、军需、俸禄、粮饷、财政收支等事,乃是历代王朝的财神爷,不仅负责着朝廷税赋的收缴入库,朝廷要用钱也是由户部负责,同时还掌管着天下民政事务。
户部下设户部司、度支司、金部司和仓部司:其中户部司主管全国户口、土田、赋役、贡献、蠲免、优复、婚姻、继嗣之事;度支司主管天下租赋、物产丰约之宜,水陆道涂之利,岁计所出而支调之事;金部司主管库藏出纳、权衡度量之数,两京市、互市、和市、宫市交易之事,百官军镇蕃客之赐及给宫人、王妃、官奴婢衣服等事;仓部司主管全国库储,出纳租税、禄粮、仓廪之事。
在财政方面,户部负责征收山泽坡池、关市、坑冶等税收以及军费、漕运、屯田等事务,民政方面则负责定期编造户口、调整户等等职责,而除此之外,在一些特殊时期,户部还担负着移民垦荒、安置流民、赈济灾民、调查户口等事务。
在古代,户部也是实权极重的一个衙门,尤其是其在经济调控方面的作用,例如古代的土地兼并、调整物价等事务同样是由户部负责,而对于隐匿户口、侵吞土地等不法行为,户部同样有制止、纠正的职责。
工部
工部主管山泽、屯田、工匠、水利、诸司公廨纸笔墨之事,其最重要的职责,便是负责着全国上下的工程建造工作。
工部下设工部司、屯田司、虞部司和水部司,其中工部司负责主管除京城以外的城池土木的工役程式(京城由少府监和将作监负责);屯田司主管全国屯田及在京文武官的职田及公廨田;虞部司主管京都街巷、园林、山泽草木及百官、蕃客时蔬薪炭供顿、畋猎之事;水部司主管渡口、船舻、桥梁、堤堰、沟洫、渔捕、运漕、碾硙之事。
清朝则在四司之外,又设立了三个衙门,其中制造库,主要负责制造皇帝车驾、册箱、宝箱、仪仗、祭器等;节慎库,掌收发经费款项;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数及稽核、供销京城各坛庙、宫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
兵部
相较于前面四部,历朝历代关于兵部的职权有所变动,由于中央集权越来越严重,皇帝对于掌控军队的需求越来越大,因此兵部职权总体呈现削弱趋势。总体来说,兵部主要负责着武官选用及兵籍、军械、军令等事,其职责主要体现在军事层面。
兵部下设兵部司、职方司、驾部司和库部司,其中兵部司主管兵马名籍、武官阶品及选授、军戎调遗等;职方司主管地图、城隍、镇戍、烽候、防人道路的远近及周边少数民族归化之事;驾部司主管舆辇、驿传、马牛、杂畜等事;库部司主管兵器、卤簿、仪仗等。
总体来讲,历朝历代兵部职权的大小变动,主要集中于军事调动、武将和兵员管理层面,例如宋朝初期便将武官选任、军队调动等事归于了枢密院,元丰改制后则又将武官选任归于了兵部,但军队调遣仍归枢密院。
到明朝时,军事职权则再一步分解,兵部主要负责武将的选任考课和兵员的征召、训练、仪仗、军械、武学等行政事务,而全国卫所军籍则由五军都督府负责,遇有战事则由皇帝下令、兵部调兵,然后任命领兵官、发给印信,率兵出征。
刑部
刑部虽然主要负责刑罚事务,但相较于以上五部,历朝历代中职责范围调整最大的一个部门,总体来说乃是全国上下刑狱的主管部门。
刑部下设刑部司、都官司、比部司和司门司,其中刑部司主要负责律令格式及按覆刑狱等事务;都官司主管俘隶簿录,给衣粮医药,而理其诉免;比部司主管勾会内外赋敛、经费、俸禄、公廨、勋赐、赃赎、徒役课程、逋欠之物,及军资、械器、和籴、屯收所入,主要负责审计事务,但因随有行政处分,故隶属于刑部;司门司主管门关出入之籍及阑遗之物。
隋唐时期刑部职权相对较小,只负责对平民和七品以下官员有行刑权(中高级官员归于门下省),但没有处罚权(处罚权归于大理寺)。宋朝以后虽然门下省职权缩小,但刑部却也只变成了执行机构,对于官员的管辖处罚权则 跪了大理寺。明清两代,刑部作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都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
此外,清朝时期又按省区分设十七清吏司,办理各省刑名案件,此外又设督捕司、秋审处、减等处、提牢厅、赃罚库、赎罪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