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宠(? - 197年)是汉明帝刘庄的玄孙,陈敬王刘羡的曾孙,陈顷王刘崇的孙子,陈孝王刘承的儿子,也是陈国的第六位国君,同时也是末代国君。因此,作为汉室后裔,刘宠的地位自然要比家道中落的刘备以及汉室后裔刘焉、刘璋、刘表、刘琦等人高得多。
就刘宠本人而言,作为陈国的君主,他的地位完全可以与刘协在登基称帝之前相媲美。在汉献帝刘协被董卓立为君主之前,刘协最初被封为渤海王,经历了宦官之乱后,被改封为陈留王。不管是陈王还是陈留王,都是东汉王朝下的宗室和诸侯王。虽然是诸侯王,但刘宠勇猛过人,擅长使用弓弩,箭法非常高超,可以十发十中,而且都射在同一处。因此,他具有成为一位猛将的天赋。
在中平年间(184年至189年),黄巾军起义爆发,郡县官吏和将士都弃城逃走。当时,刘宠拥有数千张强弩,于是征召境内兵士,驻扎在都亭,守卫陈国。陈国的治所位于陈县(今河南淮阳县),辖境包括今河南周口市以及淮阳、商水、西华、太康、柘城、鹿邑等县。在黄巾起义影响下,陈国周边的很多地区都受到了影响。但是,陈国人都知道刘宠善于射箭,因此都很害怕他,不敢叛变。
虽然这让陈国远离了黄巾起义的影响,但也引来了其他诸侯的觊觎。因为陈国在当时比较富庶,人口众多,完全有可能成就一番事业。同时,对于刘宠的陈国来说,陈国的国相、会稽人骆俊一直很有威望。
当时天下饥荒,诸封国的王、侯都已不再享有租赋收入,反而不断遭到抢掠,有的两天才能吃上一顿饭,流离在外,死于荒野。在此背景下,陈国因为自身的富庶,导致邻郡的百姓纷纷前去投靠,而陈国的国相没有拒绝这些百姓,而是拿出物资财赈济他们,使他们得以保全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