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说起掖庭的话,各位一定都有所耳闻吧。
掖庭,亦是掖廷,是古代皇室内廷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主要掌管后宫宫女与仆役,也是一个与皇帝和宦官、宫人、后妃、律法等有着密切联系的特殊机构。
掖庭从周朝时期产生,延续到唐朝时便已经自成体系,也有着一千多年的历史。它把云泥异路的后宫管理地妥妥当当,可在唐朝之后,却如昙花一现般地消失在历史舞台。唐朝的掖庭虽然让人感觉微不足道,但掖庭中却出现了一个惊艳唐朝的人物——上官婉儿。
她因祖父上官仪获罪被杀,后随母配入内庭为婢。自聪慧善文得到武则天重用。唐中宗时期,更是被封为昭容(古代嫔妃的等级),掌管着内廷,她的生平如同一个传奇。她的经历之所以为人传颂,不是因为得到武则天重用,而是她起初只是掖庭里一个小小的罪奴。
这不禁让人疑惑:唐朝的掖庭究竟是个什么地方?
唐朝掖庭的起源
掖庭这一词最早出现在《汉书》里的《百官公卿表上》:“武帝太初元年更名考工室为考工,左弋为饮飞,居室为保宫,甘泉居室为昆台,永巷为掖廷。
但前身在周朝时期便已出现,当时它被成为“巷”,秦朝时期又改称为“永巷”。汉朝时期,永巷地处后宫掖门,故汉武帝时期又将“巷”改名为“掖庭”。当时的掖庭制度主要与后宫有关,主要职能也是为皇上选妃做准备,皇后当时也由掖庭选出。除此之外,汉朝时期的掖庭还有监狱的职责。
两汉时期的掖庭制度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掖庭制度才逐渐健全,当时已有掖庭令、掖庭监等机构体系,而且官员并非为宦官。隋朝时期,掖庭便成为内侍省的一部分。
《唐六典》中的《官宫官内侍省·掖庭局》里就曾记载了掖庭名称的演变过程:掖庭,《诗》之巷伯也。至秦为永巷,汉武帝更名掖庭,有令、丞。后汉掖庭令一人,左右丞、从丞各一人,掌后宫貴人聚采女事。魏、晋并有掖庭令、黄门令,而非宦者。隋内侍省统掖庭令、丞各二人,皇朝因之。
隋朝时掖庭出现改革,其掌权者由宦官改为士人,后妃入宫也不再经过掖庭,掖庭选妃职能逐渐没落,看管罪臣之女的功能逐渐凸显。
因这些罪臣之女的加入,掖庭文化程度增高,又有了排演歌舞取悦皇帝,参与祭祀等等职能。在这个动态发展过程中,掖庭的名称、主要职能、社会地位都发生了变化。
发展到唐朝时,便沿用前朝体系,且已经自成一派。唐朝在我国历史上,不仅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而且还是一个繁荣昌盛的时期,统治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和依照国家形势,对唐朝的掖庭制度在承继前朝的基础上,加以巩固和改革,最终形成了较为严密和完善的政治制度体系。
唐朝掖庭的官员机构管理
唐朝的掖庭局和隋朝一样,都是内侍省的一部分,先是刑部把这些籍没而来的罪奴登记,然后分配到司农寺,按照有无技能,司农寺再把她们分到掖庭。会歌舞的则分到太乐署、教坊,遇上宫里的宴会或者一些祭祀活动,还可以表演。
被分到掖庭局的,由掖庭局再登记这些人的详细资料,比如身高、相貌、年龄、家庭背景等。凡名籍在册的,都由他们统一管理安排,故其主要官员是宦官。
单从职务来看,《旧唐书》对其中人员做出以下描述:“唐复为掖庭局,属内侍省,掌宫人簿籍,设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三人,从八品下;宫教博士二人,从九品下;监作四人,从九品下,属吏有书令史、书史、计史、典事、掌固。金亦置掖庭局令丞,为掖庭局的正副主官,属卫督司,与给事局分掌皇后宫事务。”
由此可见,掖庭局的主要官职共九个,其中掖庭令掌管宫禁女工,凡与宫人名籍、桑蚕有关的事宜都由他过问,掖庭丞负责判局事,宫教博士教习掖庭内宫人琴棋书画等才艺,监作负责掌管奴仆杂事。其中掖庭令、掖庭丞、宫教博士、监作由宦官担任。
开元末年,为一步步瓦解宦官权力,当权者开始重用士人,宫教博士便开始由士人担任。在后面一步步的发展中,宫教博士逐渐演化为士人、宦官同时担任。我们熟知的高力士,在初入宫时便担任宫教博士。
除宦官与士人外,掖庭局内还有女官。女官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内官,一类是宫官。其中内官便是指皇帝的妃子,宫官则是指提拔一些有权的宫女参与管理,宫官在宫人里是地位最高的。唐代宫禁森严,白天有太监值班把守,晚上有人换班巡逻,没有皇帝特许,普通人根本无法接近掖庭局,就连臣子也不得随意出入。
唐朝时期宫官人数众多,但总的来看,宫官被分为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功、尚寝六局,每个局内又可分为四司,每一司内又有一典一掌,其身份地位依次递减。
唐朝掖庭的主要职能
(1)妃嫔暂居的场所
像历史上其他王朝一样,唐朝皇帝妃嫔众多,得宠者却寥寥无几,所谓一入宫门深似海,甚至有些女子一辈子都没有见过皇帝一次。受宠的妃嫔有其单独的院落住处,出入皆有侍女相随,而那些不受宠的妃嫔,便只能居住在掖庭。
唐朝皇帝选妃,虽不用直接经过掖庭,但掖庭也成为皇帝空寂时寻找艳遇的场所。而这偌大的掖庭中,并非所有人都能被皇帝看中,大多数人只能享受着比宫女稍高的待遇而了却残生。
很多人将掖庭供给宫妃居住这一功能,看作是秦朝时期的阿房宫,其实两者大有区别。虽然都是未被宠幸的妃嫔居住的场所,但阿房宫内“烟斜雾横,焚椒兰也”,这等奢华的景象,也是掖庭远远比不上的。
(2)犯错妃嫔关押的场所
古代妃嫔被看作皇统治者的附属物,她们的存在便是取悦皇帝,毫无自由可言,纵使是犯错,也被关押在长戟高门之中,永远看不到天的另一边,而掖庭便是关押妃嫔的场所。
唐玄宗与杨贵妃争吵时,杨贵妃就曾说到:“妾罪当死,陛下幸不杀而归之。今当永离掖庭,金玉珍玩,皆陛下所赐,不足为献,惟发者父母所与,敢以荐诚。”
由此可见,纵使嚣张跋扈如杨贵妃,对掖庭也是谈虎变色。
(3)罪臣之女“发配”的场所
古代刑罚好连坐,罪臣之女虽有罪,但罪不至死,这些女子大多被“发配”到掖庭。与其说是发配,不如说是教化,相比于监狱,掖庭是个极其宽容的地方。
唐代是个文化发达、思想开明的朝代,哪怕在掖庭的罪奴,也能有机会学习才艺,武则天时期的习艺馆,就是掖庭局接受学习的地方。这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当属上官婉儿。她受祖父上官仪牵连,尚在襁褓中的她随母入掖庭,后来因其才华一朝便飞上枝头。而年长些的女子若身怀才艺,也可成为乐工或教习老师。
《旧唐书》记载:“国子司业韦殷裕於阁门进状,论淑妃弟郭敬述阴事。上怒甚,即日下京兆府决杀殷裕,籍没其家。殷裕妻崔氏,音声人郑羽客、王燕客,婢微娘、红子等九人配入掖庭。”
掖庭虽然名义上有监狱的功能,但它却比监狱更加人性化,只要能歌善舞,就有一定的地位,甚至还有出头之日。
虽然掖庭存在一丝人情味,但也有人宁死不愿入掖庭。比如唐朝宰相元载的妻子王韫秀,她便说“死即甘心,使妾为舂婢,不如死也。”
唐代法律规定:“奴婢贱人,律比畜产。”奴婢就像牲畜一样,属于私人财产,主人想怎么处理都可以。所以作为宰相妻子的王韫秀,才宁死不愿受辱。
说到底,这几丝人情味也是由我们现代人的眼光才能体会到,一介贵女转眼成为奴婢,无疑是心理上的重创,这也不是谁都能接受得了的。
(4)安排宫人劳作的场所
皇宫虽富庶奢华,却也不是个养闲人的地方,居住在掖庭中的人,无论是宫女,还是罪臣之女,都要进行劳作,掖庭内的女官便按照她们的优缺点为她们安排杂事。掖庭中的宫人养蚕、采桑、洒扫、缝织等劳作,都井然有序。
唐代有首叫做《水鼓子宫辞》的诗,就是描述掖庭里的这些缝织的宫人:
掖庭能织御衣人,福尺襟襕尽可身。
斗染口口颜色好,水波纹里隐龙鳞。
倘若实在没有地方可以安排,宫中还会大赦天下,遣散部分宫女,以此向天祈福。
掖庭宫人的最终命运
一入宫门深似海,掖庭里的宫人没有人身自由可言,生活也都是粗衣粝食。生病了,也会给药医治。
《新唐书》里就曾有记载:“宫人患坊有药库,监门莅出给”。
但其命运却由不得自己掌握,有的被皇帝临幸,选为妃嫔,飞上枝头变凤凰,或者被皇帝看中才华,委以官职;有的则被遣散出宫,但大都是年龄稍大品级较低,没有一技之长的宫人;而大多数就是年少入宫,老死宫中,简单的八个字,是对她们最贴切的形容;还有的说就是作为赏赐品,赏给臣子;最后一种就是出宫守陵。
也就是说,掖庭的宫人,虽然生活无忧,但也不是锦衣玉食,相反都是粗衣粝食,没有人身自由,命运多舛,由不得自己!
掖庭内有官员、不受宠的妃嫔、宫女、罪臣之女、犯错的妃嫔等等,可谓是皇宫中身份地位最鱼龙混杂的场所。同时,这也是个最容易发生人生转变的地方,不受宠的妃嫔,亦可被皇上看中,一朝飞上枝头,成为凤凰。罪臣之女也可被皇上重用,管理内廷。身居高位的皇后,也可能被皇上厌弃,逐入掖庭。但这种种转变,都必须经过一个人的点头,那就是皇上。
由此可见,掖庭制度虽然高深莫测,但其最终掌控者还是皇帝,它终究还是封建专制下的产物。它代表不了公平,也代表不了宽容,但它始终还是为统治者服务。确切地说,这个后宫中的特殊机构,是为最高统治者后宫妻妾的存在而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