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兰王国(英语:Kingdom of England;927年-1707年5月1日),是位于西欧的一个国家,在大不列颠岛的南方,包含了英格兰与威尔士公国。1541年与爱尔兰王国组成共主邦联,1603年与苏格兰王国组成共主邦联。皇室的首要居住地原本是位于汉普郡的温切斯特(Winchester),但伦敦和格洛斯特被授予同样的地位 - 特别是伦敦,从12世纪初开始已成为“事实上”的首都。伦敦成为王国的首都直至1707年(参见1707年联合法案),并继续保持英格兰首要城市的地位。该市亦是大不列颠王国(1707年–1801年)和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1801年–1922年)的首都。今日仍然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英国)的首都。
英国的现任君主:伊丽莎白二世,是英格兰国王及女王的现任继承人。英格兰女王(及国王)的头衔其实自1707年来已被正式使用,但在法律上,这个被广泛使用的名称并不正确。她这个称号可以追溯至1千年前的威塞克斯国王称号。
王国介绍
此条目是关于历史上的英格兰王国 (927-1707年) 。如欲参看它现代的资料,请查阅英格兰。联合王国(即英国)是西欧的一个国家,包括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它始于英格兰王国,由三个联盟法令建立:1536年与威尔士合并;和爱尔兰于1541年组成共主邦联,至1801年合并为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1921年12月6日英国被迫允许爱尔兰南部26郡成立“自由邦”,但北爱尔兰六郡仍属英国);英国和苏格兰王国于1603年组成共主邦联,至1707年两国正式合并。在19世纪权力达高潮时,它统治的帝国跨越全球。伦敦是首都和最大的城市。
王国档案
国家格言:Dieu et mon droit(法文: 天有上帝,我有权利)
首都:大约在1300年,约克是实际上的首都。牛津在1642年-1645年间为保皇党的首都。
政府体制:君主专制 (在17世纪末以及18世纪初,才出现宪政的名词)
国家元首:英国国王/女王
议会;英格兰议会
成立日期:927年,艾塞斯坦统一整个英格兰
解散日期:1707年3月26日,1707年联合法案
首任君王:艾塞斯坦
末任君王:安妮女王
先前的国家:七国时代
继承的国家:大不列颠王国
人口密度:384/km2货币:英镑(£) (GBP)
时区:UTC / GMT[[夏时制: UTC +1 (BST)]]
主要城市
伦敦London伯明翰Birmingham
布里斯托Bristol 曼彻斯特Manchester
纽卡斯尔Newcastle 利兹Leeds
利物浦Liverpool
诺丁汉Nottingham
谢菲尔德Sheffield
剑桥Cambridge
牛津Oxford
君主
英国的现任君主,伊丽莎白二世,是英格兰国王及女王的现任继承人。英格兰女王(及国王)的头衔其实自1707年来已未被正式使用,但在法律上,这个被广泛使用的名称并不正确。她这个称号可以追溯至1千年前的威塞克斯国王称号。
辨析
英苏区别
英格兰人是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由迁移过来的日耳曼部落群的盎格鲁人、撒克逊人融合当地凯尔特人——不列颠人结合而成,被认为是古日耳曼人的后裔,英语属西日耳曼语支。无论从种族和历史上说,苏格兰和英格兰都不是一回事。苏格兰人的祖先和威尔士人、爱尔兰人一样是凯尔特人,说的是来自凯尔特文明的古老语言,这种语言至今在苏格兰都是官方语言。公元843年,苏格兰地区的一个国王完成了各个苏格兰部落的统一大业,建立了真正意义上的苏格兰王国。那时候,盎格鲁-撒克逊人还在不列颠岛的南部地区打野猪。
苏格兰与英格兰的结合,起始于1603年。当时英伦半岛正因为新教与天主教教廷决裂。接受新教信仰的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因为怕继承人的问题引起宫廷斗争,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丈夫,终身未嫁。临死前她将王位传给年幼的詹姆斯。詹姆斯的母亲玛丽是名义上的苏格兰国王,她不愿意为了讨好伊丽莎白而放弃天主教信仰,随后由于卷入了刺杀伊丽莎白一世的阴谋而被处死。这样年幼的詹姆斯同时成为苏格兰和英格兰两个国家共同的国王。苏格兰称其为詹姆斯六世,英格兰则称其为詹姆斯一世。苏格兰和英格兰两个王国国合并成为共主邦联。但是,苏格兰依然保留自己的议会、司法系统与政府。对于欧洲大陆来说,这依然是两个国家,直到1707年联合法案通过后英苏两国才正式合并。
与英国区别
由于历史和民族等原因,由英格兰、北爱尔兰、威尔士、苏格兰四国组成联合王国,首都仍在英格兰首都伦敦,主体还是英格兰,所以习惯上称英国(本来英国专指英格兰England)。
简单来说就是英格兰是英国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