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武宗灭佛

时间:2023-08-20 15:52:56编辑:奇闻君

唐武宗灭佛,是唐武宗在会昌年间,由唐武宗发起的大规模拆毁佛寺和强迫僧尼还俗的毁佛运动。

唐代后期,由于佛教寺院土地不输课税,僧侣免除赋役,佛教寺院经济过分扩张,损害了国库收入,与普通地主也存在着矛盾。唐武宗崇信道教,深恶佛教,会昌年间又因讨伐泽潞,财政急需,在道士赵归真的鼓动和李德裕的支持下,从会昌二年(842年)开始渐进地进行毁佛,在会昌五年(845年)达到高潮,于会昌六年(846年)武宗死后终止。在毁佛同时,景教和祆教也受到波及。但由于当时地方上藩镇割据,唐中央命令因而不能完全贯彻,如河北三镇就没有执行;有的地方执行命令不力,各地毁佛规模不一。佛教徒称这次毁佛运动为“会昌法难”。宣宗继位后重拾佛教,敕复佛寺。

会昌二年(842年),十月九日,武宗颁布敕书,要求有异行和不守戒的僧尼还俗,“天下所有僧尼解烧练、咒术、禁气、背军、身上杖痕鸟文、杂文功、曾犯淫养妻、不修戒行者,并勒还俗。若僧尼有钱物及谷斗、田地、庄园,收纳官。如惜钱财,请愿还俗去,亦任勒还俗,充入两税徭役。”

之后又颁布一份敕令,要求限制僧尼所蓄奴婢数量,并强调奴婢不得削发剃度,这是为了避免贱人阶层人口的流失。

至会昌三年(843年)正月十八日,京城”左街还俗僧尼共一千二百三十二人,右街还俗僧尼共两千二百五十九人,“

会昌三年六月十一(或十二)日,武宗诞日,按惯例召佛道入宫论议,但只赐道人紫衣,不准僧人着紫,时太子詹事韦宗卿进所撰《涅槃经疏》二十卷、《大圆伊字镜略》二十卷,被武宗下令焚毁,敕中书门下,烧毁其宅内草本,不准外传。敕令中说,“(韦宗卿)忝列崇班,合遵儒业,溺于邪说,是扇妖风。······况非圣之言,尚宜禁斥,外方之教,安可流传。”

会昌三年九月,昭义镇将反叛,朝廷发兵攻打,同时收捕昭义在京留后院押衙僵孙,其人走脱,传言已剃头。两街功德使进而搜查城中僧人,并演变为对公案无名僧、近住寺僧和新裹头僧的清洗活动。

会昌四年(844年)三月,敕下不许供奉佛牙,五台山、泗州普光王寺、终南山五台、凤翔府法门寺藏有佛指节的寺庙,禁止置供巡礼。进而打击佛教的宗教圣地,造成四处灵境绝人往来,无人送供的局面。

会昌四年武宗诞日,不再请僧人入宫。

圆仁记载,“功德使帖诸寺,准敕不许僧尼街里行犯钟声,及向别寺宿经一夜者,科违敕罪。从前不准午后出寺,今不许犯钟声。“官府不仅干扰寺庙的日常活动,还意图阻断寺庙间的人员流动和联系。

会昌四年七月或闰七月,敕令毁拆天下山房兰若、普通佛堂、义井村邑等未满二百间、不入寺额者,其僧尼等尽勒还俗。京城坊内佛堂三百余所,以及佛像、经楼等并除磬尽。诸道天下佛堂院等,尊胜石幢、僧墓塔等,皆令拆毁。

会昌四年十月,敕令拆天下小寺,经佛搬入大寺,钟送道士观。被拆寺不依戒行的僧尼、年少有戒行的僧尼,尽令还俗,递归本贯。仍存年老有戒行的僧尼,许配大寺,京城就拆毁了三十三座小寺。这条敕令目的尤为明显,年少还俗就是为了与寺庙抢夺劳动力,至于年老许配大寺,则是为了避免遣返老僧后增加地方的压力,把老僧的供养压力转移到大寺身上。

会昌五年三月,敕令不许天下寺院建置庄园,又令勘检所有寺院及其所属僧尼、奴婢、财产之数。

会昌五年四月,下敕灭佛,规定西京长安只能保留4座寺庙,每寺留僧10人,东京洛阳留2寺,其余节度使的治州共34州留1寺,其他刺史所在州不得留寺。其他寺庙全部摧毁,僧尼皆令还俗,所有废寺铜铸的佛像、钟磬全部销熔铸钱,铁铸的交本州销铸为农具。

另外还敕令”外国(僧)等,若无伺部牒者,亦勒令还俗,递归本国者。”

会昌五年五月十四日,日本僧侣圆仁假装还俗,离开长安,在前往海岸一路中,留下了关于各地毁佛状况的详细笔记。

会昌五年八月,对毁佛规模进行了统计,“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

会昌六年,武宗驾崩,毁佛停止,宣宗继位后重新鼓励佛教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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