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顾名思义就是以残酷手段施加于人身的刑罚,今天小编给你们带来全新的解读~
了解历史我们知道,杖刑是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然而,区区一个杖刑,有时候竟然能把人杖毙,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这是有“潜规则”的,如果想要少受皮肉之苦,就必须花银子;另外也得看仗刑的部位,所以仗刑致死那真的是常有的事情。
1. 说说仗刑这种制度
在古代,仗刑是自由刑“五刑”(笞、杖、徒、流、死)之一,主要是行刑者用大竹板或大荆条拷打犯人脊背臀腿的刑罚。
我们从一些历史传记小说里可以了解到,仗刑轻者皮开肉绽,稍重者非死即残,再有重者当场死亡也并非稀罕。
2.为什么会仗刑致死
在封建王朝,犯人在罪不至死的时候,仗刑是普遍的刑责方式之一。
行刑的衙役扒去犯人的中衣(今指内衣)“去衣受杖”,而且男女一样,都是脱去内衣受刑。行刑者用大木板或抽打背部,或抽打臀部、腿部。如果受仗数目少还行,如果受仗时间长、数量多,那么很多人都会吃不消。体质好的也许能多捱几下,体质柔弱的会被打得“五荤八素”。有的女犯人会因为在众目睽睽之下半裸受刑而感觉羞耻,所以有时候回家之后会因受不了指责而选择自杀。所以在古代,穷人犯法,很多人会死于仗下,而有钱人犯法,就会想方设法逃避仗责。
3.仗刑也有“潜规则”
没错,古代官场就是潜规则盛行。“五刑”之中,也许是钦点或是罪无可恕的犯人,会被“斩立决”或“秋后问斩”,其他四刑只要肯出银子,都会大罪化小,小罪化了。
包括达官显贵、地主豪绅,如果他们犯罪了,就会拿银子来铺路,所以衙役们自然会心领神会、“仗下留情”,而对于那些犯了王法的穷苦老百姓而言,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