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科举制度的发展
明朝科举制度有了一个新的发展。明朝科举制度一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级的门槛最低,考试目的是为了从县里面选拔出有知识的人。这个选拔的过程叫做院视,在这个阶段考试合格的学生就是秀才。
第一阶段的考试成绩一共被分为六个等级,只有成绩达到前两等的考生才能继续报考下一个阶段的考试。在当时,考上秀才就已经有了一定的特权了,不仅可以在家乡附近教书,而且还可以免除家中一个人的徭役。秀才见到当地县衙里的县长也是不用下跪的。但秀才是不能在朝廷上任职的。
明朝科举制度的第二个阶段是乡试,乡试的考试范围扩大到省,秀才都可以报考。不过乡试并不是每年都有,这场考试隔三年才举办一次,在乡试中考试通过的文人就是举人。要是学子在乡试中获得一定的名次,就会有做官的机会,不过这个机会非常难得,只有朝廷上的官员去世了,官职空缺出来了,举人才有机会接替这个职位。
明朝科举制度的第三个阶段是会试,参加会试的都是各个省的优秀学员,竞争非常激烈。通过筛选,最终大约会有300人在会试中脱颖而出。学子通过了这三个等级的考试后,便要参加殿试。殿试中的第一名便是状元。明朝科举制度非常严格,一个学子如果想要最终站在殿试的考场上,至少也要付出十多年寒窗苦读的时间,而因为乡试又是每三年举办一次,一旦落榜,考生就又要等待另一个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