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耕农经济

时间:2023-09-18 17:05:22编辑:奇闻君

汉初生产凋敝、社会经济不发达,而商人却与国家争利使得商人与政府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其中商人对产品、资金、土地、劳动力等资源的抢夺则越演越烈。商人对农民的剥削损害了国家在农民身上的利益,更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土地与人口资源紧张的矛盾,严重威胁到国家的长治久安,重农抑商的政策势在必行。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除此之外,在文化上的自古以来根深蒂固的农本思想,先秦儒家“义利观”的道德规范、法家“抑商”思想的影响、小农经济下社会风气的影响等都促进了汉代重农抑商政策的形成与完善。

政策措施

1、统治者奉行“无为而治”的思想

汉初统治者奉行黄老学说“休养生息,无为而治”的思想理念,这与汉初的政治经济环境的现实状况是相符合的。

汉初实行的黄老学说与先秦及秦朝时的道家思想既有继承更有新的发展,汉初的黄老思想是博采先秦时儒、法、道等各家之长,表现出了更加积极的进取精神,“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能“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有巨大的包容性和实践性;

它的思想简明,并且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它主张在“万物之性”的基础上坚持“因物与合”的路线,不固执己见,不因循守旧,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能随着事物和时局的变化而变化,有很大的适应性及包容性。

在“无为而治”的国家管理理念下,国家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趋于更加柔和的方式,如“约法省禁,轻田租,十五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等,以缓和社会矛盾,不断休养生息、巩固统治、发展经济,为汉初经济的恢复、国家的发展强盛奠定了和平稳定、自由开放的环境。

2、保护自耕农经济

汉初在秦朝的基础上加强了对农业的重视,采取了一系列重农的措施,使得汉代的重农政策更加制度化、法律化。

一是增加农业的劳动力数量,汉高祖刘邦不但让部分士兵复员,削减军队人数,对解甲归田的军人“以有功劳行田宅”,让他们获得土地从事农业生产并免除一定时期的徭役;此外,还号召逃亡的农民回乡;释免因生活困难而卖身为奴隶的人;鼓励生育,凡农民产子,可免除两年的徭役等,以此来增加农业人口,鼓励人们从事农业生产,缓和了社会矛盾。

二是颁布了“复故爵田宅令”,让失去土地的农民重新得到了土地。三是下令“举孝弟力田者复其身”,即在道德和农业生产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人可免除本人徭役。四是颁布“劝农”诏书,鼓励人们从事农业生产,从汉文帝二年到汉景帝后元三年间,即公元前178到公元前141年间,汉朝中央政府共颁布劝农诏书8次;文景二帝时期更是亲自耕田,皇后亲自采桑;足见国家对农业的极度重视,有利于重农的社会风气的形成。

五是减免田赋,汉初轻徭薄赋,惠帝时“十五税一”,文帝时“除田之租税”,景帝时“除田半租”、“三十而税一”等都有利于鼓励生产,改善农民生活。六是改进农业生产工具,改善农业耕作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如汉武帝时赵括的代田法、耧车耧犁的发明等。由于汉初统治者极为重视农业,采取了各项重农措施,据研究到西汉末年,垦田面积已达8270500余顷,人口达5900余万,比战国时期增加两倍以上,奠定了汉代强盛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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