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时期也沿用了中原地区的禁榷制度,对某些重要的商品实行专卖。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金王朝由兴起于东北的女真人建立,女真故地以渔猎生活为主,商品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当女真南下中原后,其社会经济成分中出现了大量的商品经济。为了加强管理,金王朝效仿汉地对商品经济的管理办法,将肇始于中原地区的禁榷制度纳入自己的制度建设中来,并对金代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也就是说,金代禁榷制度,主要是沿袭了历代禁榷制度并在对历代禁榷制度进行归纳总结和扬弃的基础上建立起来。
因此,要研究金代的禁榷制度,就要首先厘清金代以前禁榷制度发展的基本历程。“禁榷,用现代话说,就是某种或某些工商业禁止私人经营,完全由政府垄断”禁榷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对重要的商品采取的一种政府垄断式经营的制度,是一种国家专卖制度,这一制度产生以后,为诸多王朝的统治者所沿用,并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调整与变革,对古代君主制国家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金王朝建立后,借鉴历代政府的统治经验,亦建立起这一制度,对大量的商品采取国家垄断经营的形式,并一直沿用到金朝末年,禁榷制度成为金朝社会管理制度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春秋至隋朝时期的禁榷制度
关于禁榷制度兴起的时间,学界观点不一,一种观点认为春秋时期齐国管仲的“官山海”是禁榷制度的源头,“禁榷制度起源很早,春秋时期的齐国最先开始实行”;另一种观点认为禁榷制度始于汉武帝时期“真正的禁榷制度的成型是到了汉武帝时期才出现,先秦不大可能出现真正和完全意义上的禁榷制度。”两种观点分歧的焦点无非就是春秋时期是否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禁榷制度,但是禁榷思想萌芽于春秋时期则是无可厚非的。汉武帝时,禁榷制度在统一王朝范围内全面推行,并为诸多朝代的统治者沿用与发展。
二、禁榷制度的兴起——“官山海”
西周时期,在分封制和宗法制之下形成了“天子建国,诸侯立家”的统治秩序。春秋时期,周王室衰微,由“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演变为“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各诸侯国纷纷问鼎中原,开启了争霸与兼并的战争,各国为了增强国力,纷纷变法图强,寻求国富民治之路。齐桓公以管仲为相,发展经济。《管子·海王篇》首提“官山海”,前半篇讲“正盐筴”,后半篇讲“铁官之数”,“官”可以理解为官营或者管理,山产铁而海产盐,即将盐铁的经营权收归国家。显然,管仲首先提出了政府对盐铁专卖的主张。那么齐国是否实施了盐铁官营呢?这也是学界质疑禁榷制度始于春秋时期的一个重要疑问。
《管子·轻重甲》《管子·轻重乙》《管子·地数》均有对齐国盐铁专卖的记述。显然,齐桓公采纳了管仲的建议,煮盐以积,待每年农忙之际食盐匮乏时高价售卖,以谋盐利,这一政策为齐国带来了巨大的财政收入。而关于“官山海”政策具体运行的方式也可从史料中略知一二,从前文提及的“盐筴”即“食盐管理的办法”来分析,齐国应该制定了榷盐经济的管理规则与运营方式。齐国施行“官山海”的另一个佐证是宋人李纲《理财论中》的记载,“齐以盐筴富,吴以铸钱强”,这再一次证实齐国确曾施行了“官山海”,并以此而富国。因此,禁榷制度应始于春秋时期。而齐国是否存在对铁的禁榷则有待商榷,尚未有史料可以证明齐国曾榷铁,孟广军先生曾通过对春秋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分析,指出管仲不曾榷铁。齐国因榷盐而使国家富足,为后世王朝开创了盐业经济管理的新制度,这也是金朝榷盐制度效仿的源头。
汉代禁榷制度的发展汉初,由于经历了秦朝末年的战争破坏,经济凋敝,国困民乏,统治者采取道家的黄老政治“与民休息”,“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以此促进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并产生了一批富商大贾。汉武帝时,由于对匈奴的连年征战,造成国库空虚,军费不足,然而富商们囤积居奇,不资国用。
汉武帝采用孔仅与东郭咸阳的建议,由政府提供食盐生产的器具,招募百姓进行生产,由政府统一经营,并制定刑罚禁止民间私自经营盐铁。为了加强对盐铁的经营与管理,设立管理机构,任用经营盐铁致富的商人为盐铁管理的官员,将富商大贾纳入到统治阶层中来,这与汉代的豪强势力的盛行不无关系。这种以富商为官管理盐铁的做法,缓和了富商大贾与政府的矛盾,有利于盐铁禁榷制度的推行。汉朝以“盐铁禁榷”为滥觞的禁榷制度得以确立,此为汉朝实行禁榷制度之始。根据两则史料记载,部分官员认为,汉初以吴王刘濞为代表的诸侯国之所以势力强大,达到与中央抗衡的程度,以及豪强势力的崛起,均与国家允许盐铁等利润丰厚的商品自由贸易有很大关系。
因为盐铁利大,且铁的私营,又可以私制武器,诸侯国与地方豪强势力能够以此积聚财富,结党营私,兼并土地,招募兵马,从而发展壮大自己的势力,以至于割据一方,形成尾大不掉之势。此外,商人以盐铁之利富甲一方,这势必会对自然经济产生很大的冲击。故此,一些朝臣支持政府施行禁榷制度,认为这样可以削弱地方的势力,遏制朋党政治与土地兼并问题,亦可抑制商人的发展,达到“重农抑商”的目的,减少社会矛盾,使百姓安于农业生产。
汉武帝施行禁榷制度,首要的是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解决国库空虚与军需不足问题;其次是打击割据势力,加强中央集权;最后通过禁榷制度,遏制了商业的发展,促进了农业生产,通过“重农抑商”来缓和社会的矛盾,保证国家的稳定与发展。因此,汉代施行禁榷制度的目的并非是单一的,而是出于诸多问题的考虑而采取的国家对经济管理的措施。
禁榷制度在汉朝确立后,为政府的财政带来了巨大的收入。元封元年(前110年),“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尽代仅管天下盐铁……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各往往县置均输盐铁官”,将盐铁之利收归中央。天汉三年(前98年),桑弘羊又对酒实行禁榷,中国的榷酒制度始于此。禁榷制度以及汉武帝时期的各项改革,促进了汉武帝后期国家经济的恢复,为“昭宣中兴”奠定了基础。汉昭帝时期,由于国家经济的复苏,对于是否沿用禁榷制度产生了争议。
始元六年(前81年),汉昭帝召集朝臣,召开盐铁会议,讨论禁榷制度的去留问题,讨论的内容记录载于桓宽的《盐铁论》。此次会议废除了榷酒制度和官内铁官,而其他政策得以保留。汉元帝初元五年(前44年),由于儒生的反对,禁榷制度一度废止。但是迫于政府的财政压力,不久便恢复了盐铁的禁榷制度,此后至王莽篡位,禁榷制度一直存在。东汉初年,经王莽之乱,经济凋敝,为解决财政问题,基本沿用西汉的禁榷制度,汉和帝章和二年(88年),下诏废止盐铁专卖制度。禁榷制度一度遭到废除。
三、三国至隋代的禁榷制度
三国时期,魏、蜀、吴连年征战,为解决浩大的军费开支,三国均实行禁榷制度。建安十九年(214年)“初,先主定益州,置盐府校尉,较盐铁之利,后校尉王连请乂及南阳杜祺、南乡刘干等并为典曹都尉。”《三国志》引《魏略》所记,魏太祖曹丕曾让王脩管理魏国的盐铁经营。《三国志》引《江表传》载“今将军(周瑜)承父兄余资,六郡之众,兵精粮多,将士用命,铸山为铜,煮海为盐,境内富饶,人不思乱”,可见三国时期,禁榷制度为各国所倚重,是各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而周瑜“铸山为铜”,当是将铜也纳入了禁榷的范围。此后的两晋南北朝时期,由于王朝更迭的频仍,政权的割据与纷争不断,禁榷制度也基本为各政权所沿用。隋开皇三年(583年)“先是尚依周末之弊,官置酒坊收利,盐池盐井,皆禁百姓采用。至是罢酒坊,通盐池盐井与百姓共之。远近大悦。”
结语
可见,禁榷制度一直沿用至隋朝初年。隋文帝杨坚以外戚身份篡位称帝,没有经历严重的战争破坏,国家富足,为巩固政权,赢得民心,放开对商品贸易的管控,因此隋王朝废除了禁榷制度。禁榷制度始于管仲的“官山海”,经汉武帝在统一王朝内全面推广,此后基本为各政权所沿用,各政权实行禁榷制度的目的不一,而主要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为主,因此,仅在个别历史时期,由于国家的富足而短暂废置,但随着财政的窘困,又复置。
禁榷的范围也从最初的盐、铁不断扩展,在唐以前,史料可考的禁榷商品已经有盐、铁、酒、铜四类,而尤以盐铁为重。此为春秋至隋朝时期,禁榷制度发展的基本情况。从两汉到隋朝,统治者们不断丰富和完善禁榷制度,扩大了商品禁榷的范围,铁、酒、铜等被纳入到禁榷范围之内,其中酒和铜亦成为金代的禁榷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