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变态的酷刑:女子骑木驴刑
我国古代女子骑木驴刑主要用在宋、元期间,这种刑罚又称为木马刑,专门用来惩罚那些犯了淫乱罪的女人,比起朱元璋发明的铁裙之刑更为凶残。
在行刑时,会使用一种特制的木驴刑具,用来摧残女性的下体,甚至会刺破女性的子宫,让受刑的女人在生不如死的状态下痛苦度过。相比与杖刑、老虎凳、女巫的椅子、开花梨来说,女子骑木驴型真的是十分变态的。
骑木驴的执行方式
先来了解执行次刑罚的刑具:木驴。木驴是一种特制的木质驴,在驴的后背上面,有着一个很粗的木头柱子,这个柱子就是“罪魁祸首”了,柱子有二寸粗一尺长(也就是粗6厘米,长33厘米)。
在古代针对女子的刑罚中,女子骑木驴刑绝对是可以名列前茅的,比起拶刑来说这种酷刑真的太过于残忍。
被判处骑木驴刑的女子,会将手绑起、然后吊起来,然后被脱掉裤子,将女人的双腿拉开,用她的私处对准木驴上面的那根又粗又长的柱子,就这样开始来回的动,为了防止她们因为疼痛的挣扎,还要将女人的脚用铁链绑起来。
在进行残忍的摧残之后,已经奄奄一息的女子会被送上刑场执行死刑,这就是古代女子执行此刑罚的执行方式,这是一种世间罕见的无比凶残的酷刑,恐怖而变态。
古代男子的骑木驴刑
据历史记载,骑木驴刑并不仅只针对于女性,对于男人一样会有这种酷刑的产生,对于年轻的异灵君来说,实在难以想像木驴之刑用在男人的身上,究竟男人应该怎么坐上去。
古代女子骑木驴的记载,大多出现在野史中,但古代男子坐木驴的事情,却在一些史料中有所记载,可见木驴并不是特别针对女性的所谓刑罚,相反仅仅是用来钉住犯人手脚的刑车,男性犯人同样可以享受这种待遇。
在宋代史料《三朝北盟会编》中记载:建炎元年11月密州知州赵野弃城而逃,被密州军卒杜彦、李逵、吴顺抓回之后,受到的处罚就是骑木驴,原文为“野不能应,彦令取木驴来,钉其手足,野大惊,乃呼,众已撮野跨木驴,钉其手足矣”。
在这段史料的记载中描述的,便是古代历史上的一则关于男人骑木驴的确切记录。
古代骑木驴是什么刑法?
骑木驴是古代一种惩治淫罪的刑罚。此种刑罚最早源于北周以前,在历史上沿袭千年之久。
在“骑木驴”之前,其处罚方式是骑马游街示众。据记载,后蜀孟昶广政元年,一名遭受处罚而被游街示众的妇女,正好遇上了一个科考得中的才子。才子骑的是一头雄马,而妇女骑的是一匹骒马(即母马),两马相遇而不肯离去,场面十分尴尬。此后便不用真的马来处罚受处罚的妇女了。
北周时官吏让木匠专门做成木马,马背上竖着尖而朝上的大钉,因此也叫刺马。官吏们将妇女裸身绑在木马上,让尖钉刺入妇人的下部进行游街示众。围观的人掷石块、吐唾沫。
后又有人将木马改为木驴,这就有了“ 骑木驴”。所谓“ 骑木驴”,就是在驴背上直竖起一根与驴的阳性部位相似的木桩,妇人骑上后让木桩插入下部,以此羞辱和残害妇女。更有甚者,清朝有一种木驴,下面四个木轮内侧安装了传导装置,车轮转一圈木桩就捣入妇女下部,常常被捣得血肉模糊,直至丧命。“ 骑木驴”本是用来羞辱以达到惩罚目的的一种工具,竟然成了杀人的刑具!
这实在是一种惨无人道、极其恶毒的手段!
二、从文学作品中的描写看其如何残酷1.《水浒传》第二十七回写到了“骑木驴”: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即王婆)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锣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王婆与西门庆、潘金莲合谋,害死武大郎,被处以极刑,同时受到了“骑木驴”的处罚。所谓“推上木驴”就是推上去“骑木驴”。
事实上,骑木驴并不是“判处刑罚”,而是“附加刑罚”,一般都是刑部批复以后,由于地官府另加上去的,也有的是老百姓出于义愤而额外加上的。这种刑罚,一般只用于“谋杀亲夫”之类的女犯。有人戏称,潘金莲如果没被武松所杀,大概也要这样处罚。
王婆所受的是极刑中的剐刑和附加刑罚“骑木驴”,虽然不是“谋害亲夫”,但她参与了此种行为,所以受到了这样的附加处罚。
2.短篇小说《俏丫头》中的描写:
俏丫头被骑木驴那天,古庙镇的人几乎都出动了,因为这种酷刑不少年轻人连听也没听说。
那天,俏丫头被五花大绑,骑在一头毛驴身上……
茅老三一声令下,就有人牵着毛驴开始把俏丫头游街,那镇上的碎石子路坑坑洼洼,那毛驴走得慢还好,若走得快,颠得可厉害,若毛驴两边防止俏丫头跌下来的那两个汉子心术歪一些,稍稍鞭打几下毛驴,那毛驴一甩蹄,俏丫头就惨叫不已,不一会下面就鲜血直流。
这是当代作家写到的明代的事情。其中的俏丫头因被怀疑“偷人”而被处以“ 骑木驴”,被残害而死。结果证实,她是被冤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