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有没有专门处理灵异案件的部门呢?
那是自然没有,国家允许宗教存在,但是国家不承认有灵异事件。灵异在法律看来就是一种迷信的说法,很多法律里面都明确规定打击迷信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条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六条 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六)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七)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岐视的内容;
以上等法律,都在打击迷信行为。
国家主张崇尚科学,排斥迷信。自然不会在自己的行政单位机构下设处理灵异事件的部门了。
1990年黑龙江吓疯警察事件的真相
1990年黑龙江吓疯警察事件
上世纪90年代,黑龙江最大的黑帮老大乔四在黑龙江地区烧杀抢掠,甚至还吃人的生殖器官,造成了极大的恐慌。再加上文革结束后,社会还比较混乱,政府在1983年正式下达了《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决定》,所以黑龙江警局集中精力对乔四展开调查追捕。
后来终于人赃并获逮捕了乔四,但是在逮捕现场,乔四却心狠手辣地对周边来追捕的警察以及无辜百姓进行伤害行为。
由于乔四本身身材魁梧,而且常年在黑社会混,手上功夫自然也是很厉害,轻而易举地就打伤了扑上来抓捕他的两位警察,然后还将旁边的一位农民抓过来,亲手把他的脑袋给砍了,这极其残酷血腥的画面把旁边的一位警察给吓疯了,后来在所有黑龙江警察的努力下终于将乔四制服。
为什么说1990年吓疯警察事件是公安部禁封的灵异案
因为1990年黑龙江吓疯警察事件刚开始闹出来的时候,老百姓们就觉得太不可思议了,因为正常来说警察身材魁梧而且受过专业的警察训练,经历过那么多凶残恐怖的案件,应当心理素质很过硬才对,但是却被吓傻了。
所以老百姓们纷纷猜测这个被吓疯的警察应该是中了邪,谣言是玉真子仙人刚好路过黑龙江,发现此地由妖魔作祟,就停下来去调查。
后来发现妖魔附身到了黑龙江黑帮老大乔四的身上,于是便和附身在乔四身上的妖魔大战一场,最后终于将附身在乔四身上的妖魔打出来,但是玉真子仙人也是身受重伤,还导致无辜百姓受伤、吓疯,心中万分歉疚,但是也无能为力帮助他们,智能回去好好修养。
谣言一传十十传百,再加上当时官方没有对外公布吓疯警察的真相,所以就被民间认为此事件是灵异案造成的。
其实无论1990年吓疯警察事件的真相是什么,我们都应该敬畏那些为人民稳定治安做出贡献的警察,同时也应该共同维护我们的国家安定,扫黑除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