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时间
马关条约是在1895年4月17日时候,当时清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在日本马关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当时签订的清政府代表有李鸿章、李经方,日本方面代表有伊藤博文、陆奥宗光。该条约签订是民族危机更加严重,殖民地程度大大加深。
马关条约内容
该条约首先要确认朝鲜独立,然后向日本赔偿军费库平银三亿两;还要割让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辽东半岛给日本,开放北京、沙市、重庆、苏州、杭州、湘潭、梧州通商口岸。
条约影响
对于中日马关条约签订,标志着历时三十年的洋务运动失败,让近代取得成果化为乌有,打破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对民族复兴的追求。还有大大加深了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化,在国际上地位也是急剧下降。
日本通过马关条约获得了巨额赔款和台湾战略要地后,不仅更加促进了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同时便利了日本对远东地区的进一步侵略,让日本成为了亚洲唯一的新兴资本主义强国。
马关条约的时间
《马关条约》为中国清政府和日本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签署的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亦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包括《讲和条约》十一款,《另约》三款,《议订专条》三款,以及《停战展期专条》两款。《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中日甲午战争(第一次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代表为李鸿章和李经芳、日方代表为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