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事件

时间:2023-07-31 23:00:47编辑:奇闻君

被拐卖儿童属于什么案件

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犯罪构成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
2、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解救儿童,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4、主观方面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拐卖儿童事件

说起拐卖儿童的事件,大家都是十分的憎恶的,因为一个人贩子会导致多少的家庭支离破碎,甚至有父母因为失去儿子而自杀。而中国竟然有着陈莲香这么一位人贩子,在短短两年的时间内就拐卖了46名孩童,实在让人憎恨不已。

一、中国第一人贩子陈莲香

陈莲香出生于1950年7月17日,福建人,自2009年起头,在两年时间至少46个三岁以下的孩童从外埠诱拐至福建,然后高价卖出,拐卖,由于拐卖的人数之多,影响之恶劣,陈莲喷香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对其举办全网通缉。

自通缉令发布后福建省公安机关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开展查缉工作,10月18日,获悉陈莲香出现在广西防城港上思县,即赶赴广西实施抓捕;10月20日,与广西防城港市公安机关密切协作,在钦崇高速公路第五标段一隧洞出口处将陈莲香抓获,陈香莲虽然不像贾文革那样疯狂杀人,但是她犯下的罪行是人们永远都无法原谅的。

尤其是那些失去过孩子的家庭,想必对陈莲香是有所领会的,作为十恶不赦的人估客,不知几多人对陈莲香恨入骨髓。陈莲香在两年龄件拐卖了46名儿童,罪孽之重被警方定为A级通缉犯,好在陈莲香已被抓获,否则还会有更多的孩子遭其毒手。但是被抓后的陈香莲似乎根本就没有一点忏悔的迹象,还认为自己没做错,只是为了钱,甚至将孩子丢进河中溺死。

二、丝毫没有忏悔认为自己是对的

2010年10月,陈莲香潜入广西,企图再诱拐孩童,被当地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被抓获后,警方对其审问。

问:为什么要拐孩子?

陈莲香:钱来得快又比较简单。

问:你知不知道这是犯罪?

陈莲香:不就是一个小孩吗?他们可以再生呗!

问:你拐的小孩都到哪儿去了?

陈莲香:全国各地都有,有专门的人卖的,我就负责拐。上面人不允许我知道孩子下落,说是怕警察查到他们。

问:你都是怎么拐小孩的?

陈莲香:哄得听的就骗,太机灵的就抢,不听话的就打晕带走,大人不留神就下手了。

问:那些孩子的下场你想过吗?

陈莲香:我也不知道是卖到哪里,我只是负责拐的。城市农村指不定的,我也不知道,哪有要的就卖哪里去。不过一些职业乞丐收的比较多,给的钱也比较多。

问:拐卖过程中是否曾杀害儿童?

陈莲香:(沉默了一会,点头)那娃哭声太大,差点把人招来,,和我一伙的怕事,就把娃丢河里了。这是他干的,不是我!

孩子都是父母的命根,短短一年的时间里,陈莲香就让那么多个家庭支离破碎,而经过她手里的孩子,最好的结果就是卖给别人收养,而更多的则是被丐帮人为致残用作乞讨的工具。人贩子为什么不判死刑呢,可惜事与愿违,死刑只会让人贩子们加倍的疯狂加倍的毁掉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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