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期间,四川、陕西、河南等地因饥荒贫困而食人的记载很多。1936年5月4日《天津日报》载《成都通讯》说:“今年树皮吃尽,草根也吃完,就吃到死人的身上。听说死尸的肉每斤卖五百文,活人肉每斤卖一千二百文。'省赈会'特派员王匡础到六口场视察,在一肖姓的屋里发现女饥民张彭氏、何张氏等围食死尸。通江麻柳坪有一妇女杨张氏因生活艰难,携其六七岁及九岁的两个女儿向他处逃荒。不料刚走不远,该妇遂倒毙道旁,二女饥极,就在她娘身上啮面部及身上的肉充饥。”
纵观现代社会,包括非洲某个国家那个残忍的君主在内,包括干旱无雨颗粒无收的非洲灾民在内,未曾听说有食人的现象存在。
在衣食普遍不足、道德空前失范的非常时期,什么样的人才有闲情雅致去描绘和总结吃人的“生动现实”呢?只能史上那些出入风月酒楼的“文人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