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酷刑之绞刑:缢死和勒死
在古时候绞刑是一种使用极为普遍的刑罚,无论东方还是西方,在处决罪大恶极的犯人时,经常会采用绞刑这种刑罚。
绞刑分为两种,一种是缢死,一种是勒死。缢死就是俗称的“吊死”,用绳索将人的脖子吊在半空致人死亡,而勒死是用绳索勒住人的脖子而使人死亡。
无论哪一种绞刑,最终的被执行对象大多数是平民,在古代被执行绞刑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只有罪大恶极的人才会被处以绞刑。
在执行绞刑的过程中,受刑者的颈部大动脉和椎骨动脉会被绳索等工具勒断,就会导致大脑缺血死亡,同时受刑者的椎骨在突然下坠的过程中被拉断,犯人的死亡过程一般会持续几分钟。
受绞刑的历史名人
时至今日,绞刑这种刑罚仍然是在用的众多刑罚中的一种,主要用来惩罚罪大恶极的犯人,在二战结束后,很多甲级战犯都被处以了绞刑。
1、李大钊(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
李大钊是我国著名的爱国人士,中国共产党早期主要创始人之一,在中国共产主义运动和民族解放事业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然而,1927年4月奉系军阀张作霖与帝国主义相勾结,以“和苏俄里通外国”为罪名,将李大钊先生处以绞刑,这是我国近代历史上最让人倍感心痛的一件事情。
2、东条英机(侵华日军甲级战犯)
东条英机是二战时期的日本首相(内阁总理大臣),日本狂热的军国主义分子代表人物,在他的任内发动了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是一位与希特勒齐名的二战罪犯 ,在中国犯下了滔天罪行。
在二战结束之后,于1948年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被判处绞刑,结束了自己不光彩的一生。
3、杨贵妃(唐玄宗宠妃)
杨贵妃是唐玄宗的宠妃,也是中国四大美人之一,有着倾世容颜深受唐玄宗的宠爱,使唐玄宗荒废朝政、重用奸臣,并且间接引发了安史之乱。
二人仓皇逃到马嵬驿,在这里士兵发生了哗变,在大臣的极力劝谏之下,唐玄宗为了保命,下令将杨贵妃缢死(也可以说是绞刑)。
古代如何执行绞刑的?
按中国传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必须珍惜。绞刑能保持尸首完整,算是死刑种类中相对而言较体面的一种了。绞刑可分成缢死和勒死两种。缢死,俗称吊死,是指以绳索将人的脖子吊在半空而死亡的方法。吊死在古代又叫做“投寰”。勒死,是指以绳索勒住人的脖子而使之死亡的方法。正规操作方法为:把犯人跪着绑在一根柱子上,将一个绳套套住颈部,两边各有一个刽子手,把木棍插在绳套里,然后反方向转动,使绳套越来越紧,最后把犯人勒死。隋炀帝就是被人给勒死的,他在死时说“天子死自有法”,本想找来毒酒一杯,一喝了结一切,可一时没找着,便自解了练巾,坐着让他人勒死。“安史之乱”,唐玄宗带杨贵妃仓皇逃往蜀郡避难,逃至马嵬驿,军士哗变,杀死民愤极大的杨国忠,又逼唐玄宗杀死杨贵妃。玄宗无奈,便命高力士赐她自尽,最后杨贵妃被勒死在驿馆佛堂前的梨树下,死时38岁。 “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门。翠华摇摇行复止,西出都门百余里。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娥眉马前死。花钿委地无人收,翠翘金雀玉搔头。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杨贵妃的死,引得文人墨客至今咏叹。 此外,前秦的苻坚、金的完颜亮、明的桂王等都是被勒死的。中国古代的绞刑,以勒死为多,上吊则多为自杀手段。 中国古代另有一种刑罚叫“立枷”,立枷是明代时才出现的一项刑具,受立枷之刑的人通常都会死于该刑具之中。清朝时又称为“站笼”。也就是让犯人站在一个囚笼里,囚笼的顶开圆孔,以束犯人颈部,使之昼夜站立致毙。当然脚可悬空也可不悬空。但悬空的话一个时辰左右就可死去,如果不悬空,站在囚笼中,就不是一天死,而是更久,等到脚无力支撑时,也就是死的时候了。《老残游记》里就曾有详细记载。“立枷”其实也是绞刑的变种,只是借用了不同的工具而已。 那么,在古代违反了哪些制度会被判处绞刑呢?唐律规定,告祖父母、父母者,处绞刑(告谋叛以上的罪和应缘坐的罪除外)。又规定,部曲奴婢告主人,非告谋反逆叛罪,一律处绞刑。 到唐代时出现了“强奸”、“轮奸”等罪名。在唐代犯了强奸罪是有可能判处绞刑的。唐代的强奸罪按其“犯罪行为”的轻重和依尊卑、亲疏等加以区别,处罚较严厉。譬如诸翁欺奸男妇,诸男欺奸义男妇,居父母丧而欺奸父妾,主欺奸奴(已许嫁良人为妻),均视情节轻重、亲疏等处以杖、笞,直至处死。对后果严重者加重处刑,如强奸未成者处以杖刑,后果严重(折伤者、强奸者)则处以绞刑。三男强奸一妇为轮奸,皆处死。 到明朝时,偷东西三次就可判处绞刑。明代法律在“重典治国”思想的指导下,对窃盗的处罚较以前重。《大明律·贼盗》规定,偷的东西价值一百二十贯以上的,就要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判处绞刑。 另外,明律对窃盗的人也会使用肉刑,初犯要在其右胳膊上刺“窃盗”二字。再犯,刺左胳膊。三犯者,判处绞刑。成化十九年时,南京就有过“三犯窃盗,计赃满百贯”而被处以绞刑的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