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表陕西大国长安城,乃历代帝王建都之地。彼时是大唐太宗皇帝登基,改元贞观,已登极十三年,岁在己巳,天下太平,八方进贡,四海称臣。忽一日,太宗登位,聚集文武众官,朝拜礼毕,有魏征丞相出班奏道:方今天下太平,八方宁静,应依古法,开立选场,招取贤士,擢用人材,以资化理。太宗道:贤卿所奏有理。就传招贤文榜,颁布天下:各府州县,不拘军民人等,但有读书儒流,文义明畅,三场精通者,前赴长安应试。
此榜行至海州地方,有一人,姓陈名萼,表字光蕊,见了此榜,前去应试,结果中选。唐王御笔亲赐状元,跨马游街三日。正当游到丞相殷开山门前,丞相有个女儿,名唤温娇,又名满堂娇,未曾婚配,正高结彩楼,抛打绣球卜婿。
适值陈光蕊在楼下经过,小姐一见光蕊人材出众,知是新科状元,心内十分欢喜,就将绣球抛下,恰打着光蕊的乌纱帽。猛听得一派笙箫细乐,十数个婢妾走下楼来,把光蕊马头挽住,迎状元入相府成婚。那丞相和夫人,即时出堂,唤宾人赞礼,将小姐配与光蕊。拜了天地,夫妻交拜毕,又拜了岳丈、岳母。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欢饮一宵。二人同携素手,共入兰房。
既中状元,又得娇妻,陈光蕊可谓福星高照。汪象旭在《西游证道书》中夹批:真快活!状元易中,此景难逢。为什么说此景难逢?关键是——抛打绣球卜婿。
在古代,有些地方有此风俗,当姑娘到了婚嫁的年龄,就预定日子,让求婚者集中在绣楼之下,姑娘抛出一个绣球,谁得到这个绣球,谁就可以成为这个姑娘的丈夫。这风俗盛行于壮族,之后演变成传统的体育项目。
不过,这种婚姻的偶然性极强,方式相对极端。古代封建社会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因为,在古代女子抛头露面的机会的很少,生在官宦之家的千金小姐,在出阁之前都是在自己的闺房内,学习琴棋书画,织补刺绣之类的针线活。生在贫苦家庭的女儿,可能随着父母做些活计,但也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基本上接触不到社会,人生阅历较少。所以婚姻以父母作主,并经媒人介绍,成为一种主流。
在此礼教影响下,抛打绣球卜婿是不会被封建主流社会接受的。我们看到的只是文学作品上的艺术夸张罢了!或者说,这是一个美丽的谎言而已。因此,此景真的难逢。
当然,《西游记》也是一部文学作品,在创作中以艺术的手法加入抛打绣球卜婿本无可厚非。可《西游记》偏偏另有定义!
第九十三回,唐僧一行来到天竺国。三藏却穿了袈裟,行者拿了引袋同去。只见街坊上,士农工商,文人墨客,愚夫俗子,齐咳咳都道:看抛绣球去也!三藏立于道旁对行者道:他这里人物衣冠,宫室器用,言语谈吐,也与我大唐一般。我想着我俗家先母也是抛打绣球遇旧姻缘,结了夫妇。此处亦有此等风俗。
显然,抛打绣球卜婿在《西游记》里,被定义为是一种风俗。选择一种不是主流婚姻方式的风俗,意味着丞相殷开山在用一种非主流的方式为女儿选婿。结果也看到了,绣球一打到陈光蕊马上结婚,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多远滚多远。
那么,作为一个堂堂的丞相之女,为什么要选择一种非主流的婚姻方式呢?
无奈之举。
陈光蕊结婚第二天,就同妻子前赴江州上任,便道带母亲同去。不巧,刚到洪州母亲身体不适,陈光蕊因钦限紧急,只好租房留母,和妻子共赴江州,途经洪江渡口,陈光蕊一行上了稍水刘洪、李彪二人之船。
稍水刘洪看见殷小姐面如满月,眼似秋波,樱桃小口,绿柳蛮腰,真个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陡起狼心,杀死家僮,打死光蕊,抛尸江中。
小姐见他打死了丈夫,也便将身赴水,刘洪一把抱住道:“你若从我,万事皆休!若不从时,一刀两断!”那小姐寻思无计,只得权时应承,顺了刘洪。那贼就穿了光蕊衣冠,带了官凭,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这里蛮奇怪的!对于大家闺秀来说,游水是一项非常奢侈的运动。殷小姐的将身赴水,无疑是自杀。一个寻死之人,却为了一句“一刀两断”,只能暂时应从一个杀夫仇人。这“一刀两断”究竟有何奥秘呢?
却说殷小姐痛恨刘贼,恨不食肉寝皮,只因身怀有孕,未知男女,万不得已,权且勉强相从。转盼之间,不觉已到江州。
没什么好说的,殷小姐之所以应从杀夫仇人,是因为身怀有孕。刘洪口中的一刀两断,其实是一刀断送两条命。换句话说,一刀两断提醒了殷小姐,你是有孕之身。为了肚子的孩子,殷小姐放弃了自杀,暂时勉强相从刘贼。这也是殷小姐的无奈之举!
同时,从此举中可以得出一点信息,此时殷小姐的身孕应该蛮大了,大到一目了然。不然刘洪不可能用一刀两断威胁她!有多大呢?书中通过唐僧有所交代。
第三十七回,三藏道:“你的灾屯,想应天付,却与我相类。当时我父曾被水贼伤生,我母被水贼欺占,经三个月,分娩了我。
所谓怀胎十月,经三个月分娩,说明陈光蕊被害之时,殷小姐已经有了六个多月的身孕。由此也带出一个新问题,陈光蕊和殷小姐从结婚到遇害经过了多长时间?
无奈之选。
附录曰:次日五更三点,太宗驾坐金銮宝殿,文武众臣趋朝。太宗问道:新科状元陈光蕊应授何官?魏征丞相奏道:臣查所属州郡,有江州缺官。乞我主授他此职。太宗就命为江州州主,即令收拾起身,勿误限期。离了长安登途,正是暮春天气,和风吹柳绿,细雨点花红。陈光蕊便道回家,同妻交拜母亲张氏。
得知儿子高中,娶妻,上任,张氏大喜。收拾行程,在路数日,前至万花店刘小二家安下。不料张氏身体忽然染病,且在店中调养。次日早晨,见店门前有一人提着个金色鲤鱼叫卖,光蕊即将一贯钱买了,欲待烹与母亲吃,只见鲤鱼闪闪斩眼,光蕊惊异道:闻说鱼蛇眨眼,必不是等闲之物!遂问渔人道:这鱼那里打来的?渔人道:离府十五里洪江内打来的。光蕊就把鱼送在洪江里去放了生。
回店对母亲道知此事,张氏道:放生好事,我心甚喜。”光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钦限紧急,孩儿意欲明日起身,不知母亲身体好否?张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时路上炎热,恐添疾病。你可这里赁间房屋,与我暂住。付些盘缠在此,你两口儿先上任去,候秋凉却来接我。光蕊与妻商议,就租了屋宇,付了盘缠与母亲,同妻拜辞前去。
很清楚,陈光蕊和殷小姐结婚是在暮春天气,即春天最后一段时间,指农历三月。第二天从长安出发,途径海州接母,在路数日到达万花店。这时张氏说了句路上炎热,候秋凉却来接我,证明已是夏季。夏季分为孟夏、仲夏、季夏。即农历四月,五月,六月。路上炎热的话,四月应该不可能,起码也要五月。
由于时间的跨度较大,很难确定,我们来假设一下。先以最大值来算,陈光蕊结婚为二月二十九,三月初一出发,母亲生病为六月底。到了万花店,陈光蕊和殷小姐结婚已有四个月。
再以最小值来算,陈光蕊结婚为三月二十九,三月三十出发,母亲生病为五月初一。到了万花店,陈光蕊和殷小姐结婚只有一个月。
十八年后,殷小姐和唐僧相认,小姐道:我儿,我与你一只香环,你径到洪州西北地方,约有一千五百里之程,那里有个万花店,当时留下婆婆张氏在那里,是你父亲生身之母。我再写一封书与你,径到唐王皇城之内,金殿左边,殷开山丞相家,是你母生身之父母。你将我的书递与外公,叫外公奏上唐王,统领人马,擒杀此贼,与父报仇。
玄奘哭回寺中,告过师父,即时拜别,径往洪州。见到了当年留在洪州的婆婆。唐僧对婆婆道:我此去只月余就回。
这段描述非常详细,江州到洪州的万花店约一千五百里,唐僧从万花店到长安报信,长安到江州剿匪,江州再回到万花店接婆婆,只要一个月左右。按照唐政府官方规定,快马要求一天行一百八十里左右,再快些则要求日行三百里,最快的则要求日驰五百里。传递紧急文件时,每个驿站都用快马,中途不换马,到下个驿站换一次马,但不换人,送信人本身如果体质差一些的话,也会因为劳累过度而亡。这就是常说的五百里加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