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发现丈夫艾滋:被判婚姻无效
近日,丹阳法院宣判了一起离婚案件,因男子刘强刻意隐瞒自己患有不适合结婚的疾病,被判与女子周倩四个月的婚姻无效。
原来,刘强在婚前已经患有艾滋病,在对周倩隐瞒病情的情况下,与其结婚领证。
据悉,周倩与刘强相识于在外打工期间。两人在结婚前,刘强拒绝婚检,周倩考虑到刘强是二婚,之前应该做过婚检,所以便随了刘强的意,哪知在结婚四个月后,周倩从刘强服用的药物中的得知刘强原来患有艾滋病,并在隐瞒自己的情况下与自己领了证,结了婚。随后,周倩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最终判处二人的婚姻无效。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呼吁,男女结婚之前一定要对彼此有深入的了解,切莫冲动结婚。
这起离婚案可谓是害人害己,明知自己身患艾滋还要与其结婚,这不是祸害人家嘛。小编觉得这是变相的报复社会,把人家的健康置若罔闻。如果是真爱,但又不适合结婚,请为人家多考虑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