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儿子身后被撞身亡

时间:2023-10-16 17:59:50编辑:奇闻君

酒驾是一种非常可怕而且是诸多交通事故当中的主要原因,近些年我们国家一直在严查酒驾已经有了很明显的收效,但是依然还是有不少人想要钻空子,近日在香港街头一对父子从事废物回收工作,父亲在儿子身后被一名最佳私家车突然冲撞身亡,接下来让我们去看看详细情况。

父亲在儿身后被撞:

4月28日消息,父亲在儿子身后被撞身亡,醉驾司机害人害己受害者家属哭到绝望。近日,从事废物回收的父子上街开工,父亲在儿子身后1米处工作,一辆私家车突然冲来,撞向正在工作的父亲赖某致其身亡。据调查,肇事司机为醉驾,事后已被警方拘捕,事故发生后,死者10多名亲友冒着细雨,在事发现场拜祭。死者儿子与妹妹泣不成声,亲友透露,他因目睹父亲被撞,心情未能平复,据悉,死者与其子因没有劳工保险,故仅能从第3方责任保险索偿。

如何预防酒驾?

1.严格要求自己,平时生活中养成习惯,不喝酒。

2.把酒驾的坏处牢记心间,如果自己要喝酒了,就把酒驾的害处背诵一遍。

3.遇到朋友劝酒时,不讲情谊,委婉拒绝,并给他们说酒驾的后果。

4.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喝了酒,就一定不能开车,可以请人代驾。

5.平时不能吃一些会分泌酒精的食物,如榴莲等,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醉驾撞人致死会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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