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侵权案胜诉

时间:2023-10-17 18:29:03编辑:奇闻君

台湾影星林志玲近日将部分商家告上了法庭,原因是一款名为“林志玲linzhiling”的化妆品盗用林志玲姓名生产与销售。林志玲侵权案最终胜诉了,许多网友也表示支持女神维权。目前商家赔偿了吗?跟51区小编来看看吧!

2018年5月23日讯,5月23日,林志玲发微博表示“感谢法律最终还事实以真相,盗用名字的商标被判决无效了。希望这些商家以后能恪守诚信经营的商业道德准则,不要再通过这样不合法的方式误导消费者了。”据悉,此前市场上出现了一款名为“林志玲linzhiling”的化妆品盗用林志玲姓名生产、销售,并且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她的肖像对产品进行宣传推广,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其代言,被林志玲诉至法院。目前,盗用她名字的商标已经被法院判决无效。

网友纷纷评论“太恶心了这种人,就应该用法律狠狠地制裁。害人终害己,幸亏你知道了,不然的话都不知道会怎样,支持林志玲女神”“支持维权!看到国家越来越重视版权、名誉权和知识产权,这是社会法律意识极大的提升,属于非常大的进步!”

延伸阅读

林志玲起诉获赔 隔三岔五就被传“整容”终于捍卫自己

台湾知名女艺人林志玲隔三岔五就会被传“整容”,这一次更有微信公众号有模有样地分析其脸部、体型各部位暗示“整容”。

不过有媒体从上海一中院获悉,今天上午一中院对台湾知名女艺人林某某起诉某医疗美容公司侵犯肖像权一案二审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维持一审关于认定某医疗美容公司构成侵权,赔偿林某某经济损失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等共计8万余元的判决。

有媒体从多方证实,该案中的女艺人林某某正是经常陷入“整容”话题的台湾女艺人林志玲。

马龙维权:某商家打擦边球,将自己的图像商用

北京时间5月22日,国乒队长马龙在个人社交媒体上维权,他说自己偶然用过一次乒超俱乐部队友的球拍,就被某商家打“擦边球”,将他的图像背景因印在宣传海报上,作为推广宣传这款产品之用。

马龙说:“偶然在一场俱乐部比赛中用了队友的球板,然而却被商家用于商业用途。希望大家不要被他们的广告误导。这种‘擦边球’广告,背景是我的照片,也用了带引导的字样。场上的擦边球交给裁判判决,场下的擦边球,我得咨询法律人士,妥当处理。”【查看详情】

林志玲和马龙的做法都很对啊,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名誉才是正确的维权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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