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业主取快递

时间:2023-10-19 23:39:19编辑:奇闻君

冒充业主取快递 直到自首都未被发现

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电商越来越融入人们的生活,网上购物的便利性也让快递业繁荣了起来。但是由于人们生活节奏加快,经常出现快递到来,但是人却不在家中或者单位的情况,于是快递送来包裹暂时放在物业或传达室就成了常事。

因小区物业员工或包裹代收点老板,大多不会甄别取件人的身份,有人便利用这一漏洞打起了这些目前无主快递的主意。宁国一男子偷盗快递包裹屡试不爽,直到自己良心发现主动投案自首,都没被人发现。记者调查发现,随便进入存放快递的物业公司或代收点,看上什么快递就可以随便拿,很少有人过问。

最高法:快递被冒领由卖家赔偿

网购,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非常普遍的购物方式,但是不少消费者也会常常发生网购之后收不到货或者包裹丢失等问题。以前遇到这种事,往往是快递公司和网店之间互相扯皮,常常还会变成消费者来吃闷亏。不过,这种现象很快将会得到改善。15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多起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其中在一起网购合同纠纷案中,最高法明确:消费者网购的货物在交付过程中被他人冒领,消费者主张销售者与送货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应由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

价值万余元电脑被冒领

当日,在最高法通报的消费者维权的典型案例中,有三起案例涉及网购纠纷。当前,由于网购过程多数时候同时涉及消费者、销售者和快递公司三方,消费者较为关注快递货物过程中的纠纷如何维权。因此,在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其中一起消费者网购货物被人冒领的案件就颇受关注。

这起案件发生在2013年,当年3月19日,杨波以网购形式从付迎春开办的电子经营部购买价值15123元的电脑一台,下单后货款及邮寄费95元均已向付迎春付清。同日,付迎春委托巴彦淖尔市合众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分公司(以下简称速递公司)送货。该货物于同月24日

到达交货地后被他人冒领。为此,杨波多次要求付迎春交货未果,遂诉至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请求判令速递公司、付迎春赔偿其电脑款15123元和邮寄费95元。

虽然付迎春已将货物交给速递公司发运,但在运输过程中,速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在送货时未验证对方身份信息擅自将货物交由他人签收,销售者付迎春尚未完成货物交付义务,构成违约,故对杨波请求付迎春赔偿已付的电脑款15123元,邮寄费95元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只约束缔约双方当事人,速递公司将货物错交给他人,属于付迎春与速递公司之间的运输关系。速递公司不应在本案中承担赔偿责任,故对杨波关于速递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受诉法院判决付迎春赔偿杨波已付的电脑款15123元及邮寄费95元。当事人均未上诉。

担忧

不约束快递冒领更容易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15日的通气会上也表示,网络购物作为新兴的交易方式,对促进消费增长作用凸显,但是由于网购商品假货较多,严重影响质量安全,售后责任难以落实,网购纠纷明显上升。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杨临萍介绍称,消费者网购的货物在交付过程中被他人冒领,消费者主张销售者与送货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应由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最高法的解释一出,网上顿时议论纷纷。有网友对快递抱怨不迭,“有些快递从来连门铃都懒得按,把包裹丢门口地上了事,也从不要签收。如果不明确快递的责任,是不是他们都可以直接代买家签收了?”网友sts6699跟帖质疑称,“如果这样,是不是快递都可以将所递物品占为己有呢?快递公司能不承担责任吗?”而也有微博网友表示不解,“应该快递公司和配送员共同承担责任。销售商家是无辜的。”网友“小的烦恼”则担心称,“没有人约束快递,以后不是更容易被冒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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