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古代的官府,人们首先想到的,大概就是悬有匾额的大堂,以及坐在大堂上视事问案的“大老爷”。那么,古代的官衙是如何运作的呢?官衙中的公务人员都是些什么人?本文以古代最基层的县衙为例,管中窥豹,做一讲解。
古代讲究“皇权不下乡”,朝廷的统治和官员任命,只到县一级。县所辖的乡镇和村庄,朝廷不设官员,由当地有名望的乡绅进行治理。在历朝历代的官衙当中,做事的公务人员分为官、吏、役三大类别。
“官吏”,合并在一起,是对官员的统称,“吏”,广义上也通指官员。但在狭义上,这是两类公务人员。
官,是指有品级的朝廷命官,由朝廷或皇帝直接任命;吏,则为无品级的公务人员,通常由地方长官推荐,报朝廷有司下达正式任命。役,则属于地方长官召集到衙门中做事的人员,不需要经过朝廷的任命。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官”相当于公务员,“吏”相当于事业编制人员,“役”则为临时工。
1、官员
以县衙为例,“官”通常设二至四人,主官一人,佐官数人。
主官为县令或知县。下县主官通常为八品,中县主官为七品,上县主官为六品或七品。都城所在县的主官品级最高,往往为五品或六品。很多朝代,官员的品级分为正、从、上、下,因朝代不同,一县主官的品级略有差异。
佐官当中,设县丞一名,为主官副手,协助主官处理公务,品级略低于主官;主簿一名,负责掌管公文、账簿、卷宗等文秘之事;县尉一名,分管征税、治安捕盗、分判诸曹。
一些比较小的县,往往只设主官一人,佐官一至二人,不一定全部配齐。
2、吏员
吏,与官一样,都属于朝廷命官,虽无品级,但也有地位等级之分。通常以“流外x等”区别。以唐朝为例,对吏员设置“流外九等”至“流外一等”,用以区别俸禄高低和地位等级。
县衙之内,官员之下设置吏员若干名,为诸曹业务长官,分管文教、司法、税收、兵役、公文往来、水利工程等具体业务。
吏员当中,职务最高的为典使,通常为县尉副手。典使虽然无品级,但在很多朝代也是由朝廷或皇帝签批任命的。典使也是最有希望成为官员的吏员,当县衙中出现官员职务空缺或裁并时,通常由典使补入。
3、衙役
衙役不像官员和吏员,有官方身份,衙役属于衙门自行召集的当差人员,朝廷不发给俸禄,由县衙自筹俸禄发放。甚至有的朝代,衙役属于义务工性质,根本就没有俸禄。衙役往往被列为贱民。
我们听评书时,经常会出现“三班衙役”这个说法。三班,是指皂班、捕班、壮班。
皂班衙役又被称为“皂隶”,负责长官的随行护卫、开道、升堂站班,在公堂上执行刑苔,相当于法警;捕班衙役又被称为“捕班快手”,简称“捕快”,负责案件侦缉、抓捕罪犯、传唤被告、证人等,相当于刑警;壮班衙役又被称为“民壮”,负责把守城门以及看守牢狱、守护库房等,相当于民兵。
各班衙役均设班头,统领下属衙役做事。另外,衙门当中还有一些做杂事的,比如厨子、更夫、仵作、马夫等勤杂人员,也属于衙役的范围。
衙役是最底层的公务人员,不被朝廷认可,属于帮工性质。往往都是由社会闲散人员担任,也难怪被视为贱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