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司晨

时间:2023-08-02 04:14:48编辑:奇闻君

传统的中国是个男权社会,强调男尊女卑,表现在政治领域中便是男性一统江湖,女性则基本被排除在外。

这一传统由来已久,早在西周时期便已存在。武王伐纣时的战前演讲稿《尚书·牧誓》中提到,“牝鸡之晨,惟家之索。”翻译过来便是,母鸡打了鸣,则意味着家要衰败。

这是当时流传已久的俗语,周武王用来指责纣王因为宠信妲己而乱天下一事。这种对女性的污名化其后一再重复上演。

在中国的政治语境中,文人政客常常把亡国之祸推到一个女人身上—所谓妇人与政乱之本也,这不仅表现在历史著作与文艺作品中,还表现在政治制度的设置上。

最早明文禁止后宫干政的是曹魏政权。曹丕称帝后,规定臣子不能向太后奏事,后族也不许辅政。到了北魏,为了防止母后干政情形出现,甚至出现了立子而杀母的“潜规则”。

其后,宋朝有不许后妃干政的“祖宗家法”。朱元璋建立明朝后,曾命翰林院撰修“女戒”,严禁后妃干政,并令工部制造红牌,镌刻“戒谕女后之辞”悬挂宫中。清初依循明制,仍禁太后干政。

然而,实际上,后妃干政—主要表现为太后干政—的情况,两千年来却一直存在。

太后主政的记载,较早的是战国时期的秦宣太后,到了西汉时期有吕后、窦太后、王太后等,东汉与宋更是太后摄政最为频繁的时期。东汉相继有六位太后临朝称制,其中和帝的邓皇后执政达十五年之久 。

宋代先后也有八位太后垂帘听政,如真宗刘皇后、泣宗曹皇后、英宗高皇后、神宗向皇后 、哲宗孟皇后 、高宗吴皇后 、宁宗杨皇后 、理宗谢皇后。其他的还有,唐代的武则天、清代的孝庄与慈禧等等。

为什么传统中国一再发生太后主政的情况?

原因有三条:

第一,制度安排。

从词源上看,“后”最初和“王”、“帝”等一样,都是对上古君王、天子的一种称呼,比如《山海经》中,称呼夏朝的开国君王启为夏后开(即夏后启)。只是随着时间推移,“后”才成了皇室正室配偶的专称,但它原有的词意并没有完全消散。

《白虎通·嫁娶》里说,“天子之妃曰后……后,君也。天下尊之,故谓之后。 ”又说,称天子之妃为后是要“明海内之小君也”,东汉邓太后在临朝听政时也说自己“德不足以充小君之选”。

可见,皇后为“小君”的说法是一种共识。

《后汉书·皇后纪》有言,“后,正位宫闱,同体天王。 ”随后又引和帝称赞邓后的话说: “皇后之尊,与朕同体,承宗 庙,母天下,岂易哉?”

可知,从制度安排上讲,皇后因为是君主的配偶,而与君主“同体”,两者同属于“君”这一层级上,和君王一样都是“天下之尊”。只不过皇后次于皇帝,是“小君”而已。

所以,从名分上讲,皇后与大臣的关系也是君臣关系,其主政有潜在的合法性。

第二,家天下属性。

自秦始皇废除封建制度而建立中央集权的秦帝国后,中国彻底进入家天下的帝制时代,天下成了一家一姓的私有产权,于是国家被视为私产,而国事被当成是皇帝及其家族的家事、私事。

于是,作为家族成员的太后,对于自家的事自然有更多的发言权。

这样,当前一代君主去世、继位君主年幼时,作为“天下之母”的母后就成了实际上的家长。基于家天下的精神,她对自己的“家事”拥有最高发言权,也是理所当然的。

与之相比,大臣毕竟是“外人”,在涉及皇室“家事”的时候,自然要尊重作为“家里人”的意见。

第三,孝道支撑。

从西汉以来,历代统治者就非常重视孝道,所谓“以孝治天下”。如在汉代,朝廷选拔官吏最重要的制度是察举制,举孝廉是其中的一项,这里的孝廉是孝子廉吏的简称。也就是说,只要足够孝顺便有可能当官。

从字义上讲,“孝”有两层含义,一层是尽心侍奉父母,另一层是尊重、顺从父母的意志,即孔子所说的“三年无改于父道,可谓孝也”。

正因如此,后人才把“孝”与“顺”连在一起用,组成“孝顺”一词,才因此有了“母命难违”的说法。

人是人他妈生的,皇帝是皇帝他妈生的。无论皇帝如何被神化,他与父母之间的亲情关系是无法磨灭的,皇帝也要孝顺他的父母,因此在父亲死后,身为人子的皇帝尊重、顺从他母亲的发言权,是合情合理的。

综上所述,身处男权时代,反对妇人干政是一种必然,然而另一方面,从孝道、制度安排等角度出发,太后干政又存在一定的合法性。

而且,当意外情况来临时,如新帝年幼、皇帝突然重病不能临朝、突然驾崩而无太子等等,客观形势又迫使太后不得不干政。

于是,一方面妇人干政被不断的谴责,另一方面太后摄政的事实又不绝如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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