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公主名叫司马道福,是东晋简文帝的女儿,嫁给桓温的儿子桓济。后来桓济欲篡兵权失败被贬,新安公主就与桓济离婚,央求皇帝将自己改嫁给王献之。
不过,当时王献之已经和郗道茂结婚了,夫妻感情甚好。
王献之是古代第一书法家王羲之第七子。这个儿子既正派又潇洒,从小到大,都是被夸着长大的。
王献之六七岁时就跟着父亲习字,父亲趁其不备,从后面猛然抓起他的笔往上一提,笔被他抓得很牢——这表示他小时候写字就遒劲有力。王羲之预言说:“我这小儿以后会成为书法名家。”王献之日后果然成为与父亲齐名的书法家。不过,他为人高迈,家里又阔,不靠卖字赚钱。求他一字很难,全要看他高兴。有一次,他到寺院逛,看见新刷的白墙,有了创作欲,就取来一把大扫帚,沾着泥汁写了一个大大的字。寺院的住持欢喜得要命,赶紧请人镌刻下来,很多人都来参观这个字,连王羲之也不得不佩服。
还有一次,王献之到朋友家玩,这朋友穿了一件新的白袍子,正在午睡,王献之看他的白衣服鲜洁可爱,就蘸墨在衣服上写满了诗文。这朋友醒来后,如获至宝,把衣服珍藏起来。
东晋的丞相和皇帝都十分喜欢他。有一次,王献之和哥哥们去拜会丞相谢安。王家兄弟走后,别人问谢安:都说王家兄弟出色,你觉得哪个最好?谢安说:“最小的那个最好。”问原因,他说:“小的那个说话少。——王献之为人沉静,并没有说多少话,就被看出是最有料的。
新安公主的哥哥晋孝武帝也把王献之当着选婿的标准。他叮嘱替皇家物色女婿的人说:“王敦、桓温算什么东西?一旦得势,就要干预皇家的事。你替我选女婿,就拿刘真长(刘惔)、王子敬(王献之)做标准就最好不过了。
不过,这位理想丈夫王献之,早年已经与表姐郗道茂成亲。郗家也是名门望族,郗道茂本是王献之母亲的外甥女,比王献之大一岁。长得美丽贞静,和王献之从小就很熟。到了婚嫁年龄,王献之赶紧央求父亲去求婚。王羲之就写了一封求亲的书信,客气地说:“你家女孩有没有中意的对象?(如果没有),就和我家小郎结婚,那是再好不过了。希望你考虑一下(中郎女颇有所向不?今时婚对,自不可复得。仆往意,君颇论不?大都比亦当在君耶!”)
新安公主暗恋
王献之对仕途不很热衷,加上父亲置办了大量的山林田产庄园,生活颇为富足,他便潜心研究书法,和表姐情投意合,清净度日。
他并不知道,新安公主已经暗恋他很久了。新安公主早年不得不嫁给兵家子弟桓济,但她早就听说了王献之:又有风度,又有名节,又有才华。当年想嫁却没有机会。如今她从婚姻里解脱了,而且还很年轻。而郗家女,虽然已明媒正娶,但是目前没有儿子(只生了个女儿叫玉润,不过夭折了)。妇女无子,就可以当做黜妻的理由——此时对新安公主,正是下脚的机会。于是,她反复向皇太后央求,又去求皇帝下诏。
皇帝一纸诏书,令王献之休妻再娶。
这对郗家女来说,是晴天霹雳。她与王献之结婚后不到一年,父亲郗昙就去世了。这时要把她赶出王家,让她往哪里去呢?
王献之也不肯另娶新安公主,不想从此加入到皇家的是非圈去。他想不出用什么方法抗旨,只有自残,用艾草烧伤了双脚,自称行动不便,不能娶公主——这个方法显然不奏效,公主声称不在乎,即使他瘸了,也要嫁。
王献之娶新安公主
可怜的郗家女,只有打点起自己的小包裹,离开了王家。她表示终身守节, 誓不再嫁。此时她的娘家已散,只能投奔她的叔父。王献之看到自己的前妻离开,想到她没了父亲,没了女儿 ,现在又没了丈夫,孤身一人,寄人篱下……王献之被伤心愧疚追踪了一辈子,到死也没有原谅自己。
新安公主婚后的生活怎样,史无记载。但根据皇家对王献之始终很满意这一点来看,王献之对公主还是不错的——毕竟他是本性良善的人。
他心里还是牵挂着前妻。因为是表亲,所以还有礼节上的亲戚往来。但已不能见面,只能偶尔通过信函传达问候,王献之曾给离婚后的表姐写过一封情书,述说自己被思念弄得快要发疯,这封信无头无尾,没有落款,收在“王献之文集”的杂帖中。
信曰:“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额之畅。方欲与姊极当年之匹,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姊耶?俯仰悲咽,实无已已,惟当绝气耳!”
大意就是说:我和表姐生活多久都不会厌的。即使是年复一年地相对,也可以当作是一日之欢。那种额头触着额头的欢畅,只是遗憾不能再尽兴一点、更尽兴一点。正想着要和表姐成双成对,白头偕老,哪知道命运如此不顺,分离到这个地步!实在是伤心惆怅啊,什么时候才能白天晚上都见到表姐呢?我只能仰首低头悲叹呜咽,实在没有办法啊,要跟表姐见面,只能等到我断气罢了(或者说,我气得差点断气?)!
这种毫无回天之力的男人表白,其实是比较自私的。似乎表达了一个好男人的深情和安慰,但主要用处还是让这个“好男人”自我良心谴责减轻一点。通常情况下,古代收到这类信的女子,只有更绝望一步,常常会死得更快些。
二人生活
《世说新语·简傲》里记载王献之和郗家交恶:郗家的重要人物郗嘉宾(郗超)死了,王献之和哥哥们去吊丧,他们衣着宽大随便,穿着高底拖鞋,样子漫不经心。郗家请他们坐,他们说:“我们忙着呢,没时间坐。”等他们走后,郗家人气得大骂,说要是郗嘉宾还活着,准得教训他们。
郗嘉宾死时,王献之应该是三十三岁左右,推断这次交恶,应该是离婚之后。自从王献之娶了公主,官就一直升。而郗家的权势人物不在了,难免怨恨王献之攀附公主,对往日的亲家态度轻慢。
其实郗家是有点多心了,王家兄弟要是这样的人,也不会集体去吊丧了。王家兄弟那样,也许另有原因,他们都是奉仙学道的,经常磕药,服寒食散,为了发散皮肤的热燥。不得不常年穿着宽大的旧衣服和拖鞋,也常常神色涣散。特别是王献之,到郗家去,肯定是很惶恐的,因为这种家祭的场合,很容易遇到表姐——他要怎样去面对表姐呢?于是不敢久坐,赶紧提议离开郗家了。
总之,王献之今后与郗家的来往更稀少更困难了。
由于他常年磕药,再加上当年为避国婚烧坏了脚留下后遗症(可能是反复感染吧),他不到四十岁就受病痛折磨,在死前一两年的往来书信里,他总要提到“我的脚啊我的脚”——那个令他痛苦了整个后半生的脚:
“昼夜十三四起,所去多,又风不差,脚更肿……”
“奉承问,近雪寒,患面疼肿,脚中更急痛……”
“仆(自称‘我’)大都小佳,然疾根聚在右髀。脚重痛,不得转动。左脚又肿,疾候极是不佳……”
他已经预料到这病是凶多吉少了。
他病危的时候,家人为他请来道士。按道家的规矩,应该向天神报告自己生前的得失,类似基督教里的临终忏悔。
问:“你此番来(天国)有什么要忏悔的(来有何异同得失)?”
王献之说:“我一生做事都凭良心,没有什么要忏悔的。只有一件事情,让我一直不安,就是和郗家女离婚的事(不觉有余事,唯忆与郗家离婚)。” [3]
王献之四十一岁时,才和新安公主有了一个女儿,取名叫王神爱。此后新安公主的生活就史无记载了,估计在王献之死后不久也去世。女儿王神爱后来做了皇后。王献之得女不久,娶了一位年少的可爱妓女桃叶为妾,桃叶未生养,没有给他带来儿子。王献之死时四十三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