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文化厅

时间:2023-04-24 09:23:25编辑:奇闻君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湖北省文化艺术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湖北省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文化体制改革;研究拟定湖北省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国家及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湖北省文学、艺术事业,研究、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湖北省性重大文化活动;管理湖北省社会文化事业,研究拟定湖北省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管理湖北省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拟定湖北省文化艺术教育和文化系统职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文化艺术科技的研究、应用和开发,推广文化艺术科技成果;管理省文物事业管理局;归口管理湖北省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和管理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管理湖北省对外文化交流联络工作,制订对外文化交流规划,指导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湖北省文化厅曾是省政府主管湖北省文化艺术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拟订文化艺术工作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湖北省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湖北省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参与组织湖北省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四)推进湖北省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指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规划、指导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五)拟订湖北省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六)拟订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指导、管理湖北省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八)拟订湖北省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包括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行业监管。

(九)负责湖北省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湖北省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十)拟订湖北省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

(十一)指导湖北省文化系统文化艺术教育工作和文化人才的培养,拟订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

(十二)指导、管理湖北省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三)指导湖北省文物事业,管理省文物局。

(十四)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艺术与科教处、文化市场处(挂“湖北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的牌子)、文化产业处、公共文化处、外联处、非遗处、机关党委、监察室、离退休干部处。

湖北省文物局

湖北省美术院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湖北省京剧院

湖北省艺术研究所

湖北美术馆

湖北省群众艺术馆

湖北省图书馆

湖北省博物馆、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

湖北省文物总店

湖北省三峡工程库区文物管理中心

湖北省文化厅古民居抢救保护中心

湖北省文化厅大型活动策划制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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