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华兹华斯(1770-1850),是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奠基人之一,“湖畔派”诗人的重要代表。
华兹华斯自幼父母双亡华兹华斯简介,由亲戚抚养成人。他和妹妹多萝茜长期居住在位于英格兰北部的湖区,过着田园生活他寄情于山水之间,性情深受陶冶,自然景色和他的感情之间建立了息息相通的关系。哪怕是人们习以为常的自然现象,对他也有着异乎寻常的魅力。他自幼养成了在山野间徒步漫游的习惯。一边走,一边细察山石林泉的千姿百态和花鸟虫草的盎然生意。有了诗的灵感,他就一路上构思,回家后再记下。在他的青年时代,他就这样游历了法国、瑞士、意大利等地。据说他一生中步行的路程达三十万公里左右。
1798年,他和居住在同一地区的另一位诗人柯尔律治共同出版了一本由他写序的《抒情歌谣集》。这个集子和这篇序言在诗歌的形式和内容上都引起了一场革命,在英国文学史上开创了浪漫主义时代。
华兹华斯对大自然的感情既这样深厚、炽热,能够表达这种感情的恐怕也只有诗歌了。他尚未成年,便写了长诗赞美故乡;以后,他几乎写了一生的诗,留下了大量的作品。其中最受人喜爱的是那些优美动人的抒情诗,尤其是那些抒写自然景物的。他的这些诗,就象他所看到的大自然一样,不加雕饰,天然浑成。在选择题材方面,他既不追求新奇 ... ,又摆脱了十八世纪英国诗歌中片面讲究庄重典雅的倾向,却“选择普通生活中的事件与情节”和“微贱的田园生活为题材”。正是为了表现这种题材,他“自始至终竭力采用人们真正使用的语言”。他认为,生动的民间语言出自经验,富于感情,“比—般诗人用来代替它的语言,是更永久、更富有哲学意味的。”同时,在诗歌的形式和韵律上,他也比较灵活自由华兹华斯简介,除了一些十四行诗之外,他很少采用古典诗人常用的严格的格律诗形式。因此,他的那些优美的抒情诗读起来清新爽朗,亲切动人;听起来抑扬有致,流畅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