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选拔官吏的考试制度,曾被历朝统治者视为抡才大典而倍受重视。它的特点是:开科取士、自由报考,以成绩优劣来决定取舍人才。
科举制度究竟起源于何时,至今众说纷纭,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始于汉代说。此说将察举制中的“贤良方正科”视为科举制度建立的标志。
汉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诏二三执政,“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通过治国对策这一科目的考试来选拔人才,因此有学者将此视为科举制的起源。但是,“贤良方正科”属于特科,是汉代统治者在急需人才之时而采取的临时性举措。仔细分析便不难看出,这种人才选拔方式,处于第一要位的还是“举荐”,考试是居于次位的。所以,“贤良方正科”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举考试,但是这些举措都为日后科举制度的形成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二是源于隋代说。这一说将隋炀帝创制进士科视为科举起源的标志。
隋炀帝因为喜好文学辞赋,于隋大业二年(公元606年)始建进士科,令士人“投牒自进”。隋炀帝首创以文辞考试来选士的进士科,虽然尚处于科举制度的雏形,规制并不完备,考试时间和考试内容也不固定,但是“开科取士”、“自由报考”的形制,却是从隋炀帝首开的。因此,科举制度始于隋大业二年,也是目前大多数学者所赞同的。
第三种是源于唐初说。
有史料显示,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科举考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原先单一的科目变成明经、秀才、进士诸科,具备了定期举行、分级考试、分科取士、择优录用的特征。但是,这一年距离隋朝灭亡仅仅过去了三年,唐王朝仍在忙于剿清隋朝残余势力和平定农民起义,并没有更多的精力用于完善选官制度上。因此,那个时期的科举制度更多的是“沿袭”而并非“新创”。这也是为何会有“大唐贡士之法多循隋制,始于隋大业、成于唐贞观”之说。
纵观历史,制度更迭兴替的背后,往往源自王朝利益格局的重大变化和调整。隋朝科举制度的出现,也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早在隋文帝时期,由于推行“均田制”和轻徭薄役的政策,社会经济得到了繁荣发展,人民富足。在社会阶层中,中小地主和富裕农民的数量激增,产生了新的利益集团。新兴阶层迫切要求打破豪门士族在政治上的垄断,而这恰恰与隋王朝加强中央集权的政治需求相契合,这为科举制度的出现提供了政治上的动因。
至唐代,科举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设置六科,规定由州县地方预试,每年十月赴京应试,使科举制度在考试形式及录取入仕等方面都有了系统的规定。唐代科举考试重视诗赋,而且盛行通榜和行卷,也就是应考士子需要将自己的诗文佳作投献给有名望的人,求得赏识后向主考官推荐,这在客观上促进了唐代诗歌的繁荣,也使得唐代的文学艺术创作达到了历史的巅峰。
到了宋代,将科举确定为三级考试制度——府试、省试和殿试。殿试合格后被称为“天子门生”;废除了吏部选试,实行“及第拜官”,优待进士;废除推荐法,实行锁愿、糊名、眷录制度,防止考官作弊,强化了科举考试的公平性和竞争性;制定“三舍法”,将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用学校教育与科举制度相结合;设立博学宏词科,以考拔能文之士。
至明朝时期,科举三级考试分别为乡试、会试和殿试,规定了以《四书》《五经》为考试范围,科举制度成了统治者对文人进行思想钳制的工具,从而走向了狭隘与封闭的道路。直至清末,科举制度的弊端与危害日益严重,要求废除的呼声也越来越高。1905年清政府正式宣布废除科举制,代之以新兴的学校制度。
(状元曹鸿勋殿试策)
科举制度最初建立时,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和进步性。它顺应了当时社会文人的诉求,打开了贫寒士人进入仕途的渠道,缓解了阶级对立和社会矛盾,使平民百姓树立了“读书致仕”的愿望,对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和稳定作用。
但是,科举制度最终走向了封闭与衰败,禁锢了思想,阻碍了中国文化教育的发展,延缓了我国近代化的发展进程。
隋朝。 科举制,又称科举、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科举制具有分科考试,取士权归于中央所有,允许自由报考(即“怀牒谱自荐于州县”,与察举制的“他荐”相区别)和主要以成绩定取舍四个显著的特点。 科举制极大程度改善之前的用人制度,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部分社会中下层有能力的读书人进入社会上层,获得施展才智的机会。但后期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了应考者,使许多知识分子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思想。 科举制从隋朝(一说唐朝)开始实行,直至清光绪卅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前后经历一千三百余年,成为世界延续时间最长的选拔人才的办法。对中国在内的汉文化圈诸多国家,以及西欧国家启蒙影响深远。 中国古代规模最大的科举考场为江南贡院,占地超过30余万平方米。另辟有的中国科举博物馆是中国唯一反映中国科举考试制度为内容的专业性博物馆,也是中国科举制度中心、中国科举文化中心和中国科举文物收藏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