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有趣的问题,我们知道,在中国古代有县丞和县令两个官职,两个职位一字之差。那么他们又有什么样的区别呢?
这两个称呼的出现
县令县丞的出现自然是跟县的诞生有关了。县的设立在春秋时就设立了,至于它的朝代称呼大体:县令[战国时三晋(魏、赵、韩)和秦汉、南朝、隋唐、北齐] 县长[民国] 知县[明清] 县尹(元) 。
在《汉书》中说县满万户者,其长官称令,不满者称长。令、长的职责是掌管一县的治安、刑讼及赋敛徭役等事。令、长之下设丞一名,以主文书、仓库和监狱。 又设尉,专管武事,大县则设左尉 、右尉各一人。
分管职责不同
县丞平时主要是充当县令的副手,主要职权是管理文书,仓库等等,主要是文职工作,在少数时期里,能管理地方财政和治安。还有一个职权是县令不能处理政事时,他可以代替县令暂时管理地方。平时可以看做事县里的二号人物。而县令是一县之长,管理地方的财政和治安。
未来升职的路径不同
县丞和县令的区别还有就是两个人的晋升之路可以选择的官职是不同的。县丞任满后如考绩优异予以升任的话,可以升为兵马司副指挥、京县县丞、京府经历、知县、布政司理问、按察司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和州判等等。 而县令任满后,可向通判、签判、知州、干办公事、监司、在京职事官等各种差遣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