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警察经常说的那句,你有权保持沉默什么的,有什么来历
一、“你有权保持沉默!”——米兰达警告的由来
熟悉美国警匪片的读者,对警察向犯罪嫌疑人说出的第一句话耳熟能详:“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么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用来在法庭作为控告你的证据。你有权在受审时请律师在一旁咨询。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的话,法庭会为你免费提供律师。你是否完全了解你的上述权利?”
这句话就是著名的“米兰达警告”,也称“米 兰达告诫”,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讯问时,有保持沉默和拒绝回答的权利。
这一告诫的形成,缘于美国的一个案例。
事情是这样的:米兰达是一个青年,他在1963年被亚利桑那凤凰城警方以绑架和强奸一个18 岁弱智少女罪名逮捕。他在警察局接受了两小时的讯问后,签下一份坦白文件。但是事后,他又说并不知道“宪法第五修正案”赋予了他沉默的权利。也就是说,米兰达不知道自己有沉默权,也不知道自己有取得律师帮助的权利,而警察也没有告诉过他。他的律师在法庭上抗议说,根据宪法,米兰达的坦白不可以作为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的证据。虽然宪法修正案已经存在了近200年,直到上世纪60年代初,美国司法一直沿用历史上传下来的原则:要是嫌犯“自愿”作出的坦白,就可以递交法庭作为证据。并不强调警察必须告知嫌犯他有什么样的权利。“自愿”而不是强迫,是那个时候惟一的标准。所以,米兰达的坦白还是作为主要证据,在法庭上将他定了罪。他被判了20年监禁。他以自己“没有被告知权利”作为理由,一路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接受最高法院的复审。
1966年,沃伦首席大法官主持的最高法院作出裁决,指出公民在接受讯问以前有权知道自己的宪法第五修正案权利,警察有义务将它告诉嫌犯,告知权利之后,才能讯问。因此,米兰达一案被宣布无效,发回重审。
从此以后,如果美国警察在抓人的时候忘了这几句关键的话,那么人犯所作的一切供词在审理时都将被判无效,而最终人犯也可能会被法庭放走,因为他的权利在逮捕时受到了侵犯。自1966年起,美国所有的警察在讯问嫌犯以前,都必须将“米兰达警告”先告诉嫌犯,不管警察那时候是多么忙乱,多么匆忙,心情多么不好,形势是多么紧张。这就是著名的“米兰达警告”的由来。
说到这里,你一定想知道35年前米兰达一案发回重审的结果吧?最高法院作出米兰达一案裁决以后,米兰达一案重新开庭,重新甄选陪审员,重新递审证据。米兰达本人原来的坦白当然是不能用了,幸好检方找到了新的证据。米兰达曾经跟以前的女朋友吹嘘过自己的犯罪经历,警察找到了这个女朋友,她在法庭上作了证。米兰达再次被判定有罪。1972年,米兰达获假释出狱。1976年,34岁的米兰达在酒吧里与人争执斗殴,被刺身亡。警察逮捕了一个刺杀他的嫌疑犯。在讯问开始前,警察向嫌犯传达了“米兰达警告”,嫌犯选择保持沉默,但警察还是依法将其起诉。
二、
Miranda Warnings(米兰达警告)
You have the right to remain silent and refuse to answer questions.
Anything you do say may be used against you in a court of law.
You have the right to consult an attorney before speaking to the police and to have an attorney present during questioning now or in the future.
If you cannot afford an attorney, one will be appointed for you before any questioning if you wish.
If you decide to answer questions now without an attorney present you will still have the right to stop answering at any time until you talk to an attorney.
Knowing and understanding your rights as I have explained them to you, are you willing to answer my questions without an attorney present?
"宪法要求我告知你以下权利:
1."你有权保持沉默,你对任何一个警察所说的一切都将可能被作为法庭对你不利的证据。
2."你有权利在接受警察询问之前委托律师,他(她)可以陪伴你受询问的全过程。
3."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只要你愿意,在所有询问之前将免费为你提供一名律师。
4.如果你愿意回答问题,你在任何时间都可以终止谈话。
如果你希望跟你对律师谈话,你可以在任何时间停止回答问题,并且你可以让律师一直伴随你询问的全过程。"
三、
“9·11”事件之后,受国内反恐形势影响,被告人是否拥有沉默权,再次成为司法界的争论话题。许多旗帜鲜明的自由派人士,也开始反思过去的观点,甚至提出令公众大跌眼镜的建议。
读过法学院的人,多被问过这么一道哈佛“公正课”式的问题:一颗核弹即将在市中心引爆,一名嫌犯知道核弹的藏匿地点,但抵死不招,政府能否以刑讯手段,逼迫他招认?正方反方,都能搬出许多道理。有人说,刑讯是小恶,恐怖事件是大恶,政府可以用小恶制止大恶。也有人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今天你以反恐为由施暴,明天就可以公共安全为借口,任意滥用刑讯,所以必须不惜一切代价,捍卫程序正义。
后一种说法,始终有点儿一厢情愿的味道。事实上,几乎没有任何一国政府,在面对极端恐怖事件时,能够坚守住程序正义的底线。美国前总统小布什在新近出版的自传《抉择时刻》中就承认,“9·11”事件后,为防止更多的恐怖袭击,他亲自批准过对多名“基地”组织成员动用水刑。而类似的法律、道德困境,后来也成为诸多影视剧的主题,如著名剧集《24小时》、电影《战略特勤组》。有意思的是,编剧自己也清楚,倡导紧急状况下的刑讯,是一种“政治不正确”,所以尽管观众看得开心、解气,编剧事后总会给主人公安排一些法律上的“麻烦”。
说到美剧,没有什么比“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所说的每句话,将成为呈堂证供”这段台词更加深入人心了。而它的出处,正是联邦最高法院1966年判决的“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为防止政府屈打成招、制造冤狱,专门设定了“不自证己罪特权”,规定“任何人于任何刑事案件中,不得被强迫成为对自己不利的证人”。但是,在1966年之前,这项特权并没有得到程序保障。警察经常在讯问嫌疑人前,不告诉他们其实有保持沉默和聘请律师在场的权利。为此,最高法院在“米兰达案”判决中明确宣布,警察讯问嫌犯前,必须进行权利告知,否则的话,靠讯问获得的证言或证物,统统无效。
“米兰达案”判决在保障刑事被告人权方面,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却受到保守派民众的批判和攻击,他们认为这样的规定束缚警察手脚,不利于维护“法律和秩序”。1984年,最高法院不得不在“纽约州诉夸尔斯案”中,创设了“公共安全”例外。在这起案件中,警察逮捕一名强奸嫌犯时,发现他身携枪套,便问道:“枪呢?”根据嫌犯指认,警察找到一把手枪。最高法院在判决中认定,警察如果为保护公共安全,可以未经“米兰达告知”,直接讯问嫌犯。
2000年,保守派大法官已在最高法院占据多数席位,他们打算借“迪克森诉美国案”,推翻“米兰达案”。此案庭审期间,斯蒂芬·布雷耶大法官语重心长地说:“全世界估计有20亿人听过这些话。在他被讯问之前,他会被告知,他有权保持沉默,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作为呈堂证供,在律师赶到之前,他可以什么也不说,如果请不起律师,政府可以为他指定一个。在已经过去的30年中,这些话成为美国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志,难道不是这样吗?”或许是这番话提醒了部分保守派大法官,他们几经斟酌后,还是决定对“米兰达案”手下留情。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执笔的判决意见坦陈:“‘米兰达案’判决已经融入了警方的日常工作,并成为在这个国家的文化的一部分。”自此案之后,“米兰达案”判决才正式进入安全领域。
“9·11”事件之后,受国内反恐形势影响,被告人是否拥有沉默权,再次成为司法界的争论话题。许多旗帜鲜明的自由派人士,也开始反思过去的观点,甚至提出令公众大跌眼镜的建议。例如,全美最负盛名的刑辩律师、哈佛法学院教授艾伦·德肖维茨负提出,对于某些恐怖分子,可以在经过严格举证和审批之后,对其实施刑讯,刑讯强度应以不威胁其生命为限。2003年,最高法院作出的“查韦斯诉马丁内斯案”判决,则从侧面说明,部分大法官其实支持这一做法。
“查韦斯案”与恐怖活动完全无关。本案中,加州公民马丁内斯骑车上班路上,被正在缉查违禁药品的警察截停。一名警察试图用手铐铐上他,马丁内斯奋起反抗。警察随即开枪。马丁内斯身中五弹,被送往医院急救。
在医院抢救期间,警官查韦斯讯问了马丁内斯。后者承认自己当时抢了警察的枪,并用枪指着一名警察,所以才中枪。整个讯问过程,都被警方录音。由于枪伤使马丁内斯终身瘫痪,双目失明,政府未追诉他责任。但马丁内斯还是以滥用暴力为由,将警方告上法庭。庭审过程中,警方出示了当时的讯问录音,试图证明开枪的必要性与合法性。马丁内斯的律师则提出:警察在讯问自己的当事人之前,并未告知他的“米兰达权利”,而且用中断治疗对他进行威胁,所以相关录音不得作为呈堂证供。地区法院支持了马丁内斯的诉求,宣布将录音排除在证据之外。上诉法院维持原判,警方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 本案的法律争议是:如果一个人并不会在刑事案件中受到追诉,对他的强制讯问,是否违反宪法第五修正案的“不得自证己罪条款”?2003年5月27日,九位大法官以6票对3票判定:警方对马丁内斯的讯问录音属于有效证据,不得被排除。
保守派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主笔的判决意见指出:宪法第六修正案的确规定“任何人于任何刑事案件中,不得被强迫成为对自己不利的证人”。而马丁内斯的证词,也的确对他不利。但是,本案并非刑事案件,马丁内斯虽然拒捕,却没有受到任何刑事追诉,所以,警察讯问他之前,无须进行“米兰达告知”。
不要小看这个判决的意义,德肖维茨教授为了分析此案,专门写了本书,名叫《我们真有沉默权吗?强制讯问和“9·11”之后的第五修正案》。他认为,按照大法官们在这起案件中的推理,一个人只要不会受到刑事追诉,或者被豁免刑事责任,就失去了保持沉默的权利。换言之,警察为探知炸弹的下落、疑犯的踪迹,只要相关证言不会使“证人”本身受到刑事追诉,就可以有恃无恐地对“证人”动用强制措施。而“证人”们唯一的法律依靠,将只剩下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如何处理这个道德与法律上的双重困境,是时间老人甩给未来法律人的一道难题。
美国警察拒捕犯人时说的那些话是什么?
警察在亮出逮捕证的同时,会说“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作为承堂供词!”
就是这句了:You have the right to remain slient.Anything you say will be used in the count.
看美国影视片,常见到警察抓住嫌疑犯后对他说:“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句话都将可能作为法庭上的证供。”被抓者起初还在挣扎,听了这句话后也就立刻安稳了。我原以为那话肯定于警察有利而于被抓者大不利,所以才令后者不敢多言。后来读书才知道并非如此。原来它是美国宪法第六大修正案中著名的“米兰达权利”,即警方“必须提醒当事人有权保持沉默”,而一切强迫的诱导的非自愿的甚至被告与律师交谈的要求被拒绝后得到的自愿的供认,都不能作为证据被接受。尽管警察说话的语气可能很威严,但有“米兰达权利”在,没有必要和警察纠缠,所以被抓者听了那话也就立刻安稳了。
“米兰达权利”不光是权利,也是义务。它告诉当事人有权保持沉默,同时也必须为自己的言论负责。
为什么有些新闻媒体那么关注美国的负面新闻?
在美国佬看来,政府向他们收了税,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是理所当然的,做得好不用感恩政府,但做得稍有差池,新闻媒体代表纳税人就会声讨政府,再由议员在议会提交议案质询或弹劾政府也是常有的事。美国佬也不忌讳 那些攻击政府的言论传得满世界都是,更不担心议员们在议会中不顾斯文的吵吵嚷嚷形象公之于众...在美国佬观念中,政府和政府首脑是不应该被什么高高在上的神圣光环笼罩的。他们议会中的会场座位安排就表现了这种政治传统观念: 议员们的座位是呈半圆阶梯状围绕着安置在半圆中心的发言讲坛,而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主席台。最能说明美国佬政治态度的就是克林顿的"莱温斯基"事件。整个丑闻的所有细节和案件审理过程都公诸于全世界人类面前,美国佬也不以为悖,不觉得自己的神圣爱国情感受到了伤害,更不会想到为了国家颜面着想是否应该替克林顿总统遮掩一下。反而听任甚至怂恿检察官继续穷追不舍,直到最后克林顿终于自己想明白了 主动向公众坦白认错。美国佬反而原谅他了,使针对克林顿的弹劾案告吹。为啥呢? 比起一个高高在上的完美无瑕的圣贤,他们更愿意接受一个有和他们一样七情六欲的普通人,这个人也会犯他们自己在这个年龄也常常会犯的婚外情。而在我们追求伟大的国人看来,所有这些美国的负面新闻都是美国即将分裂,衰落 甚至崩溃的先兆,并为之欣喜若狂。有许多人喜欢跟着节奏走,甚至赞扬.批评美国和爱国.卖国串联在一起,容易产生不正确的偏见。美国是有阴暗面,枪支泛滥,种族歧视。但也有枪支是为了保卫家园,保护人身不受伤害。也有美国的白人.黑人和平共处。公正客观报道,也是新闻媒体的职业操守!
在美国自驾游,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美国小城镇的生活条件比国内要很多,道路宽广,居民稀少,但比较不好的就是到哪很远,需要坐车出门。那对于选择去美国自驾游的家庭来说,应该在美国怎么租车?租车证件想在美国的一些州可以直接使用本人护照和中国驾照,也有少数的州需要提供国际驾驶执照,或者需要提供中国的翻译证件。中国驾照的翻译件可以选择在网上直接下载模板,自己翻译好即可。或者实在不放心也可以选择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和驾照到本地的驾照公证处公证并翻译公证,费用大概在300人民币左右。租车渠道如果家庭的出行预算足够的,可以选择直接下飞机之后去机场内的Hertz、Alamo的柜台,用自己的护照和驾照原件进行租车。或者在国内的时候登录他们的官方网站,选择合适的租车地点、租期等,就可以预定车辆,如果提车的时候选好的车型已经没有了,他们可能会直接升级成更好的车型。比较大型的租车公司车型比较全,车辆也比较新,有的车甚至是刚买回来的就开始出租。至于安全性能上,租车公司在租车之前都会进行检查维修,如果顾客不放心也可以在提车时自己再检查一次,确认好刹车和油箱等。另外还有一家租车公司dollar,他们是英国的一个代理商。他们出租的车辆是Hertz公司淘汰下来的车辆,虽然是淘汰的,但是在车辆的性能上还是比较可靠的,但是价格是比Hertz便宜很多,属于性价比很不错的租车公司。车辆保险在美国开车上路就必须要有碰撞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不然是不能上路的。如果购买了境外旅游险,就可以买不同保额的碰撞险和第三方责任险,没有购买境外旅游险的家庭,需要多买一份意外险。Liability 第三方责任险简单的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是己方责任,第三方责任险会根据保额赔付事故对方的损失,但不赔付己方的损失和伤害。Collision 碰撞险碰撞险主要赔付碰撞事故中己方汽车的损失,比如撞车需要维修甚至直接报废了,保险公司会根据碰撞险的保额赔偿己方损失。事故中一旦判定是己方责任,对方的损失和赔偿由第三方责任险赔付。碰撞险的条款中有一个“Deductible”,自付额度,如果自付额度是“0”,那保险公司赔偿我们因为修车等产生的全部费用。我们当时填的自付额度是1000美元,也就是超过1000美元的损失保险公司就会赔付给我。虽然自付额度越低越好,但是保费自然也会也来越高。导航仪导航仪是一定要准备的,毕竟在美国人生地不熟的,语言不通,很可能会迷路找不到方向。选择自驾游的家庭能选择在网上购买导航仪,比如e路航,可以直接跟卖家告诉你想去的目的地,然后他们会帮助你安装好相关的软件。也可以在租车公司租导航仪,但是会每天收几美元的费用,还要加一部分的30%的手续费。加油费停车费美国和国内的车辆大部分都以汽油为主,但由于美国的成品油税费比较低,所以美国的汽油价格比国内低很多。美国的汽油分为87、89、91三种,但美国各州的油价并不统一,甚至通过一个地区油价都会不一样,一班在普通地区的油价会比较低一下,但是在美国的富人区附近价格就会升高。比如美国新泽西2017年的汽油价格在2.11美元/加仑,洛杉矶的汽油价格则比较高一些,一般在2.7美元/加仑。1加仑等于3.78升,那么油价折合成人民币大概是4.6人民币/升左右。如果使用的是普通汽车,一加仑的汽油大概能跑20- 25迈左右,一天大概需要2- 3加仑的汽油,也就是一天的油钱在30- 50人民币左右,但是如果选择油耗比较高的美国车比如皮卡之类的车辆,1加仑的汽油只能跑12迈左右,一天的油钱也会随之增加。除了美国的大城市的市中心以外,停车场都是不收费的,三藩市市中心一个小时差不多13美元,金门大桥的大概是2美元一小时。总的来说,在美国开车还是比在国内开车更顺畅的,在开车时还是要遵守美国的交通守则。
简述2008美国金融危机的起因及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是有次贷危机引起。美国过去十多年被称为“黄金十年”,国际资金大量流入美国;同时,美国长期实行低利率政策,美国人形成了“贷款消费,寅吃卯粮”的生活方式。房价大幅上涨让许多人有一种错觉,房价会持续上涨;即使房价下跌,也能及时高价卖出房屋偿还贷款还有赚。许多中低收入家庭贷款购房,次级按揭贷款(简称“次贷”)增多。投资银行将这些按揭贷款再次组合打包,转化为新的金融产品“次级债券”等。次贷经过衍生产品规模被放大,信用被放大,风险被放大并且扩散到整个金融体系。2004年,美国进入加息周期,联邦储备银行利率由1%至2.3%提高到4.3%至5.3%。到2006年,房屋供大于求,房价下跌,次贷还款违约率上升、“断供”。如多米诺骨牌,第一张骨牌次贷倒下以后,交易链条上的其他骨牌开始陆续倒下。一年前的9月15日,创建于1850年已有158年历史的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控股公司,由于股价下跌近95%,严重资不抵债,即找不到收购对象,美国政府又拒绝救援,不得不宣布破产。随后,美另一大投资银行美林集团也不得不在走投无路之下“委身”美国银行,美国两大住房抵押贷款融资机构房利美和房地美也不能幸免于难,被美国政府接管。美国次贷危机迅速演变成金融危机。一个月后,金融危机冲击全球实体经济,自1929年以来世界范围内最严重的一次经济危机爆发。随即,从美欧日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国际贸易量大幅度减少,许多出口企业因为出口量锐减不得不缩减生产量,有的被迫停产。失业大军不断壮大,贫困现象加剧。一些国家甚至出现社会危机,导致30多个国家出现游行、骚乱、政权更迭……
对中国的影响:1.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趋势明显。
中国今明两年经济增速放缓将成为大势所趋,出口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回落是必然趋势。据亚洲开发银行16日发布的年度报告《2008年亚洲发展展望更新》预计,中国经济增速将从2007年的11.9%回落到2008年的10%;2009年中国经济增速将进一步回落至9.5%。主要原如下,
①由于美国经济增长放缓,出口增长减速远超出预期;
②通货膨胀率升高的趋势将使政府采取更严厉的紧缩货币政策,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企业倒闭潮出现,工业利润增长大幅放缓;
③信贷紧缩下房地产市场降温,可能出现比2008年更为严重的危机;
④宏观调控下,房地产、钢材、水泥、铝合金和汽车产业投资增速回落;
⑤每年1000万个新就业岗位完成很困难。农民工回农村种地回潮,农村隐性失业大量增加;
⑥由于明年油价和电价可能会进一步上调带来PPI继续上升的传导因素,2008年中国全年CPI涨幅预测值从先前的5.5%上调至7%。2009年预测值从2008年4月的5%上调到5.5%;
⑦居民消费增长速度下降,靠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等于“画饼充饥”。收入的不稳定性增大、股市的负财富效应、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等原因使居民的消费欲望受到抑制。
2.央行的货币政策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
目前,在“保增长”和“控制通货膨胀”之间,央行的货币政策“左右为难”。在全球金融危机下,中国的经济增长受到抑制,增长率放缓是必然的,但在连续10年的高速增长下的“急刹车”会是一大批企业倒闭和就业的困难,影响社会稳定和谐。但放松货币政策又使已经比较严重的PPI和CPI更加泛滥成灾。15日宣布的“两率”下调市场并不领情就是证明。同样,人民币对美元是继续升值或是贬值也是“两难”选择。
3.中国银行业的经营效益增长出现困难。主要原因:
①在经济下滑状态下,银行的业务拓展空间变窄;
②在居民收入不稳定性加大和货币紧缩政策下,存款大量增加与贷款增量减少的矛盾突出,加上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7个百分点;
③经济下滑带来的行业、企业破产倒闭,银行不良贷款反弹压力很大(比如房地产贷款下面专门分析);
④资产泡沫破裂后,银行的抵押物大量缩水,贷款的抵押率超过“警戒线”,第二还款来源丧失。如房地产抵押、土地抵押、股票质押的贷款最为明显;
⑤持有美国次级债或对美国破产公司的贷款造成的损失。如中国银行集团共持有雷曼兄弟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的债券7,562万美元;工商银行对雷曼公司贷款5000万美元;招商银行对雷曼贷款8000万美元;
⑥中国商业银行在2008年在海外的收购及投资因危机加重,过去的“抄底”行为变成了现在的“垫背”结果。按照高盛的预测,2009年香港H股中资银行的获利大约下降4%-8%;规模较小的股份制A股银行获利下降幅度更达到8%-13%。
4.各国央行任何救市行为都会“失灵”。
就在最近两天,以美联储为首的全球央行和金融监管当局各显神通,为金融体系注入超过3000亿美元的流动性。美联储过去两天连续通过回购协议向市场注资1200亿美元,这是“911”以来最大规模的注资行动。在美国之后,欧元区、英国、日本、澳大利亚以及瑞士等多个央行也连续采取注资措施。在亚洲,中国大陆和台湾都先后宣布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或是贷款利率,印尼则宣布下调隔夜回购利率。
但各国央行的努力没有马上收到成效,道指、标普500指数、纳指、欧洲股市、伦敦股市全线下跌沪深A股金融股抛压沉重,沪指的十年成本线也岌岌可危。在投资者的信心跌到“冰点”之后,任何的救市措施都会在沉重的抛压之下,变成“昙花一现”的“绿色风景”。但需要积极的财政政策,今天的印花税单边征收就是较好的救市行为。在投资者信心丧失后,最好是彻底取消印花税。
5.房地产行业真正的“冬天”来临,寄希望于政府救房市无异于“痴人说梦”。
在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下滑趋势中,中国房地产行业的真正“冬天”和银行不良贷款风险将在2008年末与2009上半年开始显现。未来房产业的成交量持续下滑、购房者信心减弱和持币观望、空房率持续增加与毛利率下降,将导致开发商遭遇现金流的困扰,银行业中的房地产不良贷款风险将大为提高。
根据高盛从银行向65家房产商贷放记录分析来看,从去年10月楼市调整以来,开发商现金流不足现象,就已逐渐暴露出来;但开发商仍以较高的利率,从国内外的私人投资者吸引了资金。为了筹集现金,国内大牌明星房地产开发商万科、恒大等都在竞相降价销售,明显看出珠三角城市的房价已陷入下降趋势,尤其是同比下降较多的三个城市是深圳、广州与惠州。中国政府机构在16日表示,8月追踪70个城市的房价指数首度较前月下滑,上海地区下跌了0.2%。目前,中国各地房价下跌现象越来越普遍,房地产投资进一步萎缩。
此外,曾踊跃投资上海房地产的摩根士丹利,如今却要抛售部份最顶尖的豪宅,最近大摩旗下的房地产基金将两栋上海豪宅标售,包括新天地超过100间的商务住宅。此外,大摩原本有兴趣买下上海最高楼--上海环球金融中心的楼层,而后也作罢。结合美国的“金融危机”来看,大摩标售中国房地产有可能是为潜在的流动性危机做准备,它可能也预示着部分外资开始准备撤出中国房地产市场,这将对本在严冬中的中国房地产市场“雪上加霜”--先是开发商面临偿付能力危机,其后是实力不济的房地产开发商倒闭,进而殃及国内银行。
美国金融危机的原因及其对中国经济的短期和长期影响是什么?
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形势简析⑴这次全球金融危机的产生主要由于美国的房地产泡沫及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杆造成的,其原因如下:1、 美联储长期的低利率政策,造成固定资产投资的泡沫及经济的虚假繁荣;2、 美国衍生工具和信用评级的金融监管不力,致使类似网络泡沫的经济重现,使世界各国深受其累;3、 美国对次贷危机的危害性估计不足,没能在早期及时纠正和提供必要的***支持,造成现在难以收拾的局面;⑵美国金融危机的后果:1、 造成美国及全球实体经济的衰退,很多貌似强大的国家一夜之间就达到了濒临破产的边缘;2、 此次金融危机的影响深度和广度都较1929年-1933年的经济危机要大,因为现在的全球经济一体化放大了危机影响的深度和广度;⑶美国及全球经济趋势预测:1、 虽然全球各国都已经信誓旦旦的联合起来救市,为此出台了天文数字的救市方案,但是否有效有待今后几个月的观察。而且救市产生的金融国有化问题、救市所需资金的来源问题及其后续影响、救市单单只针对金融的流动性手段是否合适问题、今后实体经济也面临“救市”问题(如汽车行业)等等,一切都是都是未知的。2、 即使此次全球联合救市取得了成功,但需要的时间也很漫长,经济的中长期衰退已经不可避免。二、2008年中国经济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分析1、 由于中国国际收支的资本项目还未完全开放、资产证券化的规模还处于初级阶段、中国有大量外汇储备,这些因素是中国免于受到此次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2、 但是,中国金融资产在美国的实际损失预计也是巨大的,具体数字有待今后的时间来检验和消化;(如中投对大摩、黑石、货币基金的投资损失惨重,各大银行持有的次贷及雷曼债券损失也将是巨大的,这从平安90%的巨大投资损失可以看到)3、 中国虽然没有在金融上遭受严重危机的冲击,但全球金融危机及经济衰退的影响对中国的冲击和考验也是严峻的。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分工高度化、中国长期以来用外需来支持经济的发展模式等,都决定了中国不可能再一枝独秀。正所谓“覆巢之下,焉有完卵!4、 世界巨头的危机靠他们自己是无法消化的,例如美国7000亿美金的救市资金肯定不会自己全部买单,中国势必会成为最终的买单一族,只是买单多少的问题而已;5、 中国虽然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试图用启动强大的内需来化解此次外需不足造成的经济影响,但为时太晚,长期的外需拉动型经济岂是短期内可以改变的。而且中国面临着通胀、通缩、滞胀的三重威胁,势必使中国的政策制定较为艰难,只能两权相害取其轻。但是,现在消费者的心理预期已经改变,即使连续降息也难以在短期拉动内需,经济发展速度的放缓甚至短期衰退都是可能的;三、全球金融危机及经济衰退对中国股市的影响1、 全球金融危机的直接影响是针对严重依赖出口的实体上市公司及在海外有大量投资的金融机构。这部分损失目前还无法完全预计,最终的损失数字也将是个天文数字。并且,出口型企业倒闭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也将在此次合骏集团的倒下后展开,更多的外向型企业死掉将是必然的;3、 房地产业的冬天现在还是刚刚开始,房地产业在过去的几年中由于固定资产投资过热、通货膨胀、中国货币升值的影响产生了大量泡沫。待泡沫破灭后,一些不利因素纷纷显现,比如体制上的土地分配制度不公(高峰期大量的地王纷纷出现,地面价值迅猛拉高)、房价的上涨速度远远超过消费者工资的上涨速度、股市的持续下跌使大量资金套牢(消费者财产性收入严重缩水)等。但可喜的是房地产业的资产证券化改革还处于初级阶段,由此避免了类似美国的次贷危机。4、 钢铁行业受危机的影响开始显现,表现在钢铁价格持续下跌,产能缩减。但是,就中国钢铁业来说,由于中国拉动内需的预期,势必将提供更多公共品,即时冒着再次陷入通胀的危险,***也将放松固定资产投资。对于钢铁及机械制造业来说中期看好,至少不会严重下跌;5、 石油、煤炭等能源业的影响将是长期的,表现在能源价格将持续走低(由于需求降低),未来风险处于中等水平。也可能由于中国内需的快速启动致使能源价格不致下降过快,而且现在中国大部分地区进入冬季取暖期,对能源的需求将在未来半年内是稳定和持续的。6、 黄金等贵金属、奢侈品行业中期不看好。原因是黄金价格已经在过去持续升高中透支了其保值性,对于黄金及其奢侈品行业来说冬天即将到来。更多的资金将撤出这个市场,消费者对实物的购买也将直线下降;四、关于救市1、 房地产业:现在针对房地产业的救市论甚嚣尘下,本人认为此时救市是可笑的、是浪费纳税人钱的变相利益输送。⑴ 从此次房地产冬天的形成因素来看,是上文提到的固定资产投资过热、通货膨胀、中国货币升值的影响产生了大量泡沫。在此次泡沫形成过程中房地产业的暴利是众所周知的,这部分利润必须在市场的调节下回吐;⑵ 现在房价相对消费者的工资来说还是太高,特别是中小城市后期的房地产价格上涨还未明显下降,应该由市场来决定房地产业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