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时间:2024-03-07 08:33:01编辑:奇闻君

山西晋中出台公积金新政!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最低2成,提高贷款额度

2月25日,山西省晋中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试行)》(以下称《通知》),调整内容包括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军人公积金贷款申请等内容。其中,《通知》提出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这对于晋中市打算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职工,无疑是重磅利好。《通知》具体内容如下: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试行)各分理处及中心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晋中市关于落实<关于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和拥军优属、计划生育等相关政策,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健康发展,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调整如下:一、调整内容1、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2、提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3、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房屋套数。在申请贷款前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认定为首套房;使用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且已结清的认定为二套房,利率上浮10%。不得向使用过两次及以上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现役军人配偶在地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双缴存职工计算最高贷款额度。军人退出现役后,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役期间认定为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与地方缴存时间合并计算。5、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无论单、双缴存职工,均按双缴存职工计算最高贷款额度。6、其他相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严格按照《晋中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市房金管发(2021)39号)执行。二、政策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以承贷网点受理时间为准)。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2月25日

多地下调房贷利率,有城市首付仅2成,这对房地产行业有哪些积极影响?

这会进一步鼓励各个地方的房地产行情,同时也会帮助房地产企业缓解资金困难的情况。对于全国的多数城市来说,因为很多城市的房地产行情非常差,这也直接导致很多房地产企业出现了现金流的难题。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诸如融创这样的企业甚至已经出现了债务暴利的情况,为了进一步保护各个地区的房地产行情,同时为了稳住各个房地产企业的基本债务偿还情况,很多地方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基地房地产行情的措施。一、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这是关于全国房贷利率下调的新闻,为了进一步鼓励大家积极买房,全国多个城市开始主动下调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有些地方的贷款利率的下调程度甚至已经达到了20~30个基点。与此同时,个别城市的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只有20%左右,这也大大降低了大家购买相关房产的门槛。二、这会进一步鼓励各个地方的房地产行情。这个道理其实非常简单,当各个地方出台一系列的激励买房的措施之后,大家买房的意愿会进一步增强,买房的能力也会相应的变强。在此之前,很多购房者并没有相应的购房资格,这也导致很多人被迫观望。当出台了这些房地产措施之后,很多人可以用更低的价格买到心仪的房子。三、这也会帮助房地产企业渡过难关。我个人认为这个问题才是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因为很多房地产企业的债务规模已经达到了几千亿元,个别房地产企业的债务规模甚至在2万亿左右。如果房地产行情进一步变差,买房的人会越来越少,这会直接导致房地产企业的现金流出现问题,同时导致房地产企业爆雷,我认为这些房地产措施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帮助这些房地产企业渡过难关!

现今的浙江房地产政府都出台了什么新政策

 两天前省政府网站上挂出一份新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房地产业内颇多关注。因为其中传递出一个重要信息——浙江将采购普通商品房作为保障房房源。

  《意见》包括以下内容: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落实二套房贷款优惠政策;改进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积极探索商品房市场采购制度,允许由城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等采购方式购买普通商品房作为拆迁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等等。

  新政策,杭州早走一步

  “这份文件对房产政策从上到下进行了梳理,文件中提到的内容,杭州很多已经开始在做。”当记者采访杭州市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时,他如此评价。

  如《意见》中要求,“2009年,廉租住房全省要基本实现城镇低保标准1.5倍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已经实现这一目标的城市,要扩大到城镇低保标准2倍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杭州最近一期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已从家庭人均收入在城市低保标准1.2倍扩大到1.4倍(497元/月)以下,按照计划,今年年底前将扩大到城市低保标准1.7倍以下,已是省内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最广的城市。昨天记者从杭州市房改办了解到,目前符合这个标准的家庭大约有2900户左右。

  关于二套房贷款,如果想在杭州钻政策漏洞是比较难的。《意见》明确,“经查询房地产交易登记信息系统,其名下现没有以买受形式取得的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登记记录、商品住房预售合同备案记录及已受理的商品住房买卖登记申请的,原则上可视为首次购买住房,给予享受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优惠政策。”

  众所周知,杭州的透明售房系统已经比较完善,2004年投入使用至今只要进行过交易的信息都有记录。除此之外,而无论是买受还是赠与形式,只要曾经做过产权登记或变更,在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和杭州市房产档案馆也都能查询到记录。

  换句话说,在杭州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要比照首套房贷款政策,只能是购买首套房后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仍低于平均水平(杭州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83平方米)。

  开发商最关心采购价格

  杭州市在住房保障方面一贯乐于尝试,无论是《意见》中提到的“租售并举”、“先租后买”、“租买结合”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模式,“鼓励试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办法”,还是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可采取公开采购方式,购买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或中小户型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住房”,杭州市都已在试验中。前者,杭州市已出台《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实施细则》,明确了操作细则,后者,杭州市房产管理部门一个月前也已经着手进行调研。

  耐人寻味的是,当记者询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意见》中相关条款的看法时,他们的态度相当“暧昧”。

  “从政策来看,政府采购要求是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最好还是现房、准现房,杭州市区范围内这样的楼盘还真不多。”一位开发商说出了他的心里话。“要满足中低价位的条件,这样的楼盘只可能出现在下沙、九堡、三墩、丁桥和转塘、滨江这些位置相对比较偏一点的板块,如果是期房,开发企业还会比较乐意做,毕竟规划、建设的灵活性比较大,但政府的意思似乎是要尽快投入使用的,那只能找现房、准现房,这就有一定难度。一来,这些楼盘可能已经卖掉一部分,剩下的房源都是拆散的,如果作为保障房房源,今后统一管理会有难度;二来,如果政府采购真的放到很低的折扣,我在市场上就能卖得很好,何必亏本卖给政府?”

  “其实去年我们曾经与政府部门接触过,商讨采购普通商品房作为拆迁安置房的问题。”杭州某开发企业高层透露,在他看来,这项政策是颇有操作空间的,特别是在目前的市场行情下,关键是政府要尽快出操作细则,明确采购的区域范围、价格、套型面积,发布正式公告。

  连问几家开发商,他们顾虑的问题似乎很一致:政府到底愿意出多少价格来采购这批“中低价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房?“如果价格合适,我们不排斥去竞争。”他们说。


"杭十条"出台 盘点近年杭州房地产政策变化

不久前“杭十条”的出台,引发了不少人的热议和关注。近年来,随着杭州楼市情况的不断变化和发展,杭州也适时推出相应的购房政策,本期梳理了2010年到2016年杭州房地产政策的一些变化,看看有哪些?2010年10月11日-----不论户籍 限新购一套住房该政策重点在新这个字上,限新购一套住房而不是说限购一套住房,即无论你是杭州人,或是外地人,原来没房子,在杭州只能买一套;原来有多套房子,在杭州还能再买一套房,但也仅此一套。2014年7月29日-----萧山余杭解禁从7月29日零时起,购买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住房(含商品住房、二手住房)、购买主城区140平方米及以上住房(含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均不需提供住房情况查询记录。2014年8月29日-----全面放开限购从8月29日起,购买杭州主城区140方以下住房不再需要提供住房情况查询记录。这意味着,杭州楼市在四年限购之后,正式全面进入后限购时代。2014年10月30日-----放宽首套房认定标准,支持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10月30日出台的省直公积金新政,对于首套房的认定则比萧山、余杭及主城区更为宽松,职工家庭名下无房,或名下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公积金贷款的,因改善性需求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可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11月3日和11月4日,萧山、余杭两区相继发布公积金新政,对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首付比率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职工家庭名下有1套住房,相应商业性住房贷款未结清的,首付比率不低于6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职工家庭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杭州户籍职工,在本地区购买首套和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可持缴存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存贷证明和缴存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家庭房产查档证明,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2015年4月3日------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100万元放宽贷款申请门槛:由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降低贷款首付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提高最高贷款额度:职工及配偶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2016年2月29日-----公积金可异地贷款允许杭州区域外缴纳公积金的购房者,在杭州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房龄加贷款年限由40年延长为50年。最低首付款比例降到20%。在如今这个购房政策频出的高发期和敏感期,想要买房的购房者们不妨多关注下各方消息,并看看专家对未来楼市的走向以及是否还会有新的政策出台等是怎么说的,让自己能够在合适的时机买房,享受到更多政策带来的实惠。(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3-0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更多房产资讯,政策解读,专家解读,点击查看

江苏南通: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放宽至原额度两倍

近日,江苏省南通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及着重从降低首付比例、降低贷款利率、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房企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提高商品住房品质等方面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意见中》指出:降低个人购买住房门槛。居民家庭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次购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30%。
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全国最低标准,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LPR减20个基点,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现行最低标准。
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放宽至原可贷额度的两倍,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人,80万元/户。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人,80万元/户;首付款比例由最低40%调整为30%。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在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人,160万元/户。
针对市场主体方面,适当降低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竞买保证金比例,竞买保证金比例由出让起挂总价的30%降为20%;适当延长开发项目土地出让金缴款期限,从现行一个月到六个月内结清调整为半年结清。
提高商品住房品质。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对有开发高品质住房经验、社会评价良好的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原有价格备案体系基础上,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进行价格备案。


关注!海门发布楼市新政

近日,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点如下:1、降低个人购买住房门槛。居民家庭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次购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30%。2、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全国最低标准,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LPR减20个基点,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现行最低标准。3、公积金贷款额度放宽: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放宽至原可贷额度的两倍,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人,80万元/户。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人,80万元/户;首付款比例由最低40%调整为30%。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在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人,160万元/户。4、房企端:适当降低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竞买保证金比例,竞买保证金比例由出让起挂总价的30%降为20%;适当延长开发项目土地出让金缴款期限,从现行一个月到六个月内结清调整为半年结清。5、提高商品住房品质。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对有开发高品质住房经验、社会评价良好的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原有价格备案体系基础上,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进行价格备案。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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