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那条规定卖淫有罪
卖淫是违法行为,但组织卖淫是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关于组织卖淫的罪名说明:1、本罪的主体必须是卖淫的组织者,可以是几个人,也可以是一个人,关键要看其在卖淫活动中是否起组织者的作用。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对被组织卖淫的人有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应当作为组织他人卖淫罪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不实行数罪并罚。如果这些行为是对被组织者以外的其他人实施的,仍应当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2、组织他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组织他人卖淫的首要分子情节特别严重的;组织他人卖淫手段特别恶劣的;对被组织卖淫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组织多人多次卖淫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的,等等。3、组织、协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中的“他人”主要是指女人,也包括男人。“多人”、“多次”的“多”是指“三”以上的数(含本数)。4、本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所设立的罪名,改为新刑法所吸纳。扩展资料刑法对组织卖淫罪的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358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组织卖淫罪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为什么有些人喜欢告诉同事自己的私事
一、自己跳槽的想法
兄弟们,为什么我们总是说骑驴找马,就是因为它有个保障,让我们进可攻,退可守。像这种事,都是暗地里自己偷摸地干的,因为风险很大。
如果你把你跳槽的这件事和自己的同事分享了,那就完犊子了。
因为过不了几天,不仅公司里的其他同事知道了,领导也知道了。
领导知道你可能要走,他是不是就会开始安排人慢慢地接替你的工作岗位,继而呢,开始疏远你。
你呢,如果能在外面找到更好的工作,那还行,那如果找不到好的工作,甚至还不如现在自己所干的这份工作,那你不是自己把自己卖了吗。
兄弟们,到时候就不是你要不要走的问题,而是公司还要不要你的问题了。
你这不没事给自己添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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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升职的想法
兄弟们,你们都知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这个典故,
所以如果你在公司的目标是想升职,那你应该做的是多和领导去接触,也就是向关键人物透露你想升职的想法,而不是在同事之间把自己未来的规划和盘托出,
你如果这样做了,那你就是傻,你自己以为向别人表达自己的志向,就能拔高自己在人家心目中的地位,其实你已经是众矢之的了。
那些想升职的人,早就把你当做竞争对手,指不定想着法整你呢。
所以,兄弟们,正确的做法,不要向敌人或者是不确定的人面前,暴露自己的战略意图,要装憨憨,让别人相互竞争,自己好渔翁得利。
有好奇心的兄弟们,你们可以平时多观察一下,是不是平时那些不起眼的人,莫名其妙地当上了领导,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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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走后门
关于走后门的这些兄弟,为什么会把自己的走后门的信息告诉给同事呢?
同样,也是想体现自己的优越感,目的就是告诉同事们,我上面有人,你们都应该对我尊重点。
但是这样想的人,结果都不怎么好,容易引起公愤,从而被孤立。
为什么会这样呢?
兄弟们,你们可以换位思考下,你平时看到那些靠走后门上位的人,你们的心态会是什么样呢?
肯定会说,呸,臭不要脸,有种靠实力呀,所以那些通过正常考试,面试渠道进入单位的这些人,会极其看不起这些走后门进来的,认为他们是资源侵略。
所以兄弟们,如果你是走后门进去的,那你最好守住这个秘密,才能和同事愉快地相处下去,否则同事不仅嫌弃你,还有可能觉得你是领导的卧底。
职场中总有人喜欢讨论私密问题,这是为什么?
因为人人都有一颗八卦的心,对于别人的私事,总是喜欢去打听,这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我们只要做好自己的事情,不要过多参与就可以了。你可以发现,在职场人多的地方就会有新闻,他们各种讨论别人的私密问题,看起来都非常的面善,但私底下却骂得很过分,而且还各种瞧不起别人,如果你遇到了这样的同事,千万不要发表任何的意见,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不要有任何的参与,以免日后出了问题会牵扯到你,千万不要觉得自己没有参与到他们当中,你就成了最特殊的一个,一旦他们这些人出现问题,就会有很大的影响,所以为了不影响我们将来的发展,我们就不去和他们讨论这些私密问题。讨论别人的隐私是职场当中的禁忌,为了不给自己带来麻烦,我们千万不要去有任何的参与,也不要发表任何的意见,只是要做一个旁观者就好了,坚持好自己的底线和原则,不加入他们这些人的讨论,做好自己的工作,努力提升自己,让自己有更好的发展,千万不要因为这些人影响到自己的未来。对于这种人,也不要离得太近,只要有点头之交就可以了,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算计到你的身上,也没有必要和他们深交,职场当中水特别的深,如果和他们有了一些牵扯,那你就很难独善其身,所以不要和他们有任何的交集,有不要参与他们这些话题的讨论,只需要把本职工作做好就可以了,因为老板最重视的就是员工是否能够给公司带来利润,而不是每天让员工讨论一些八卦,可能一开始老板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时间久了,老板也会特别的讨厌,因此,为了自己未来的发展,千万不要做这些让老板讨厌的事情。
台湾L女星是谁
L姓:
1,凌葳威(本名谢伊琪,36岁),21岁当选台湾“中华小姐”第6名,据透露,凌葳威疑似以“接通告”的暗语,中介非第一线红星的演员、歌手或女模卖淫,而买春的客层则是政商富贾。
2,李毓芬,36岁,李毓芬,台湾演艺明星。长相清秀可人,曾参演多部电视剧及MV的拍摄,表现不俗。近两年人气颇高,但同时负面新闻业接踵而来。
3,林嘉绮,34岁,伊林的首席模特儿,媒体常将有“伊林一姐”之称的林嘉绮,与凯渥的“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拿来互相比较。、
4,刘伊心,26岁,曾获得2009年亚姐第四名、2009年全球旅游小姐第四名等,她因爆料选美主办单位不给她该得的奖金,参赛过程被性骚扰,且因未进前三名而在总决赛一哭成名。在《家有四千金》中饰演许孟哲的外遇对像。
S姓:
1,隋棠,英文:Sonia Sui,1980年生,台湾知名模特儿,属於凯渥模特儿经纪公司旗下。
2,舒舒,生于1985年,本名曾雅铃,台湾著名网络游戏代言人。凭ECup身材走红。在网络的昵称是“冰格格”,也可谓是“人间胸器”的代表人物。
K姓:
1,柯佳青,18岁时就出道成为模特,后曾去法国留学,年约30岁。代表作品是郑中基《你的眼睛背叛你的心》MV女主角,还曾经是“小旋风”林志颖的女友。曾遭范植伟暴打。
2,安雅,名艺人,生在台湾,长在美国,发展在香港、内地,常回台湾客串节目,演过三级片。自曝系孔子后裔,被称为“性感女神”。
以上所涉及艺人明星,乃八卦猜测,想必更多的猜测会出现在网络,新一轮针对娱乐圈丑闻的抨击会再度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