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万锦国际二期预售证什么时下来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
3,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他们会告诉你的,你可以放心的购买了!
希望有帮助!还望点击采纳亲!
巢湖市山水华庭二期工程有没有五证
1,五证: 第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局),第二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第三个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第四个是《建设工程施工证》(建设局), 第五个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管局)。
2,预售证是五证里最后一个办理的证件,是房管局负责审批办理的,你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如果预售证已经办理出来了,说明该小区的五证是齐全的,可以放心购买的!
今年或明年安徽省无为县幅度镇的拆迁政策是给房子还是房票和现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收拆迁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其中最有利于自己的补偿方式。
也就是说,在地方的征收补偿方案中,必须包含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两种补偿方式。至于选择哪一种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比较有利于自己的那一种补偿方式。
有的地方也有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二者结合的方式,此种方式并不是法定的,各地方根据自己地区情况具体决定是否适用此种补偿方式。
无为县幅度镇今年拆迁政策
2017年,福渡镇征地9130亩,棚户区拆迁10万㎡,需要完成高铁站商业综合体、城东城区和工业园区八条道路、S208改线、S319市政化建设等10个项目的征地拆迁任务。面对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等实际,镇党委、政府主动拉高标杆、超前谋划、高位运行,确保所有项目和工程建设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顺利推进。
一是坚持“阳光征拆”。及时将每个项目和补偿结果在村民小组、行政村和镇政府进行三级公示;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检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发动群众互评,同样的户籍人口、房屋面积,看看补偿款是否大体相当,征拆工作组驻点办公,随时接受群众咨询、举报。
二是维护“合法权益”。及时做好“两公告”等基础性工作,广泛告知征拆户维权途径;注重收集征收公告、谈话记录等一手资料,做好依法征收准备,绝不影响工程进度;对蛮不讲理、漫天要价等征拆户,不搞变通处理、变相“放水”;对阻碍工程进度、触犯法规,坚决予以打击。目前,已对一起阻碍施工的行为进行了依法制止。
三是坚决“不留症结”。对已征收土地,及时开展清表工作,避免造成“二次青苗补偿”等问题;补偿协议签订后,需腾空房屋、交付拆除才准予领取房票或补偿款,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取部分房屋“暂时居住”,防止发生后遗症。同时,还吸纳4名人民调解员到征地拆迁队伍中,推动专业的矛盾化解,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稳定、有序、规范推进。截止3月下旬,已经征地4000亩土地、拆迁房屋24440㎡。
有谁知道安徽巢湖和县乡镇房屋拆迁补偿的正规标准是多少?
一楼说的是国家标准,在下级政府执行会有具体的执行标准,你上和县县政府网站,找房屋拆迁土地补偿的相关政策,如果没有也可以在政府办公室上留言,要求政策公开,我上次就是这么做的,然后就有工作人员发了份具体信息如下:
关于公布庐江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信息更新: 2008年11月21日 来源:县政府办 【打印】
庐政办〔2008〕6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庐江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巢政秘〔2008〕24号),现将庐江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予以公布,请予遵照执行。此前县有关补偿标准与本标准不一致的,按本标准执行。
附件:1.《关于对庐江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巢政秘〔2008〕24号)
2.庐江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
二OO八年五月七日
附件2
庐江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价格 元/㎡
类别 价格 房屋结构装修情况 备 注
结构
等级 庐城规划区 一类镇规划区和工矿区
框架 720 690 全部或承重部分(柱、梁、板)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大板,与框架轻板结构等房屋,内、外墙面普通粉刷。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砖 混 I类 650 620 钢筋混凝土构造梁、柱,主要是砖墙承重,外墙面水泥砂浆粉刷,内墙普通粉刷,普通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二层以上(含二层)
II类 600 570 部分钢筋混凝土,主要是砖墙或空斗墙承重结构,外墙面水泥砂浆,内墙普通粉刷,木制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砖 I类 550 530 240砖墙或毛石墙承重,大瓦屋面,钢、木屋架,木或水泥桁条,内、外墙普通粉刷,木制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木 II类 500 480 240实心墙或空斗墙承重,木屋架或木构架,木或水泥桁条,大瓦屋面,内、外墙普通粉刷,木制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注:本标准中一类镇为:冶父山、罗河、龙桥、矾山镇,其他地区的补偿标准参照一类镇标准执行,具体由庐江县政府确定。
2.成新系数
建筑年代 5年以内 6-10年 11-15年 16-20年 21-30年 31年以上
成新系数 1 0.95 0.9 0.85 0.8 0.7
3.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补偿金额=补偿价格×成新系数×建筑面积
4.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
(1)搬迁补助费: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3元/平方米,自行搬迁的按2次支付,拆迁人负责搬迁的不支付;
(2)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2.5元/平方米,一次性支付12个月。
5.树木补助标准
名称 类别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树木 10cm以下 棵 1 5.00 1、非人工培植的野生树木不补助;
2、树干直径应从树木1米处计算;
3、竹林按2500元/亩计算;
4、除林地外,其他土地上10cm以下的树木行间距小于1米的,按1000元/亩补偿,不再补偿青苗费。
树木 11-20cm 棵 1 10.00
树木 21-30cm 棵 1 20.00
树木 31-40cm 棵 1 30.00
树木 41cm以上 棵 1 40.00
果树 不足3年 棵 1 20.00
果树 3年以上 棵 1 50.00
6.附着物补偿标准
项 目 补 偿 标 准 备 注
水池 普通水池 30元/个
陶瓷不锈钢水池 40元/个
雨蓬 20元/平方米
锅灶 单口 150元/个
双口 200元/个
面盆 50元/个
围墙 砖砌 40元/平方米
石砌 30元/平方米
门楼 砖混 400元/座
砖木 150元/座
土瓦 100元/座
水井 砖砌 1500元/口 超过10米部分,每深1米
增加100元
压水井、沼气池 300元/口
空调 柜式 150元 移机费
分体式 120元
窗式 80元
热水器 光电太阳能 160元 移机费
其他 60元
电 话 120元 迁移费
有线电视 80元 迁移费
水箱拆装费 100元
座便器 60元/套
浴缸 150元/套
整体厨房(拆装费) 300元/套
整体浴室(拆装费) 100元/套
抽油烟机 50元/套 迁移费
室外砼地坪 20元/平方米
砖粪窑池 30元/平方米
迁坟 350元/冢
附属房(含阁楼、披厦) 砖混 300元/平方米
砖木 200元/平方米
简易 60元/平方米
电杆 水泥 100元/根 迁移费
木 50元/根 迁移费
关于公布2008年度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和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费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信息更新: 2008年11月21日 来源:县政府办 【打印】
庐政办〔2008〕6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和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费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巢政秘〔2008〕23号),现将2008年度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和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费及附属物补偿标准予以公布,请予遵照执行。
附件:
1.《关于对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和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费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巢政秘〔2008〕23号)
2.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
3.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费及附属物补偿标准
二OO八年五月七日
附件2
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
1、基准价格表
类 别 价 格 结 构、装 修 情 况 备 注
结构 等
级 建筑面积
(元/㎡)
框架
结构 1380 钢筋混凝土框架、梁、柱、板、基础、现浇整体装配,一次性施工,标准门窗、粉刷、装饰精细、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砖
混
结
构 1 1230 砖或部分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钢筋混凝土圈梁,现浇或预制梁、柱、板、平屋面或瓦屋面,水泥楼面,标准门窗,内外粉刷,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四层以上
(含四层)
2 1140 砖墙承重,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柱,现浇或预制梁、板、平屋面或大瓦屋面,标准门窗,内外粉刷,水、电、卫、厨设施齐全。 三层以下
(含三层)
3 1030 砖墙承重,钢筋混凝土圈梁,平屋面或大瓦屋面,水泥地面,钢、木门窗,水电齐全。 二层以下
(含二层)
砖
木
结
构 1 1030 240实心墙,砖墙承重,钢、木屋架,木或水泥桁条,大瓦屋面,内外粉刷,硬木楼面,水泥地面,木或混凝土楼梯,标准门窗,平水天花,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2 980 240以上实心墙或空斗墙,砖墙承重,木屋架或木构架,木或水泥桁条,大瓦屋面,内外粉刷,水泥地面,普通木门窗,平水天花,水、电齐全。
2、成新系数
建筑年代 5年以内 6-10年 11-15年 16-20年 21-30年 31年以上
成新系数 1 0.95 0.9 0.85 0.8 0.7
3、区位划分系数
类别 区 位 增减系数
一类 南至潜川路,东至牌楼路,北至军二路,西至越城路所划区域。 +0.25
二类 ①潜川路以南,南门河以北;②牌楼路以东,东门河以西;③军二路以北,塔山路以南;④越城路以西,沿城西河-城中路至移湖路以东。 +0.15
三类 一、二类以外,外环路以内。 0
四类 一、二、三类以外的庐江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0.08
4、非住宅房屋使用功能系数
类 别 使 用 性 能 增减系数
经营用房 单位或个人经营日用百货、五金、化工、家电、日杂、土产、糖业、烟酒、服装、鞋帽、布料、文化用品、建材、医药保健、餐饮、娱乐、服务等房屋。 +0.8
办公用房 单位或个人用于办公、会议等房屋(含文、教、卫公益用房)。 +0.1
生产用房 单位或个人用于生产、加工等房屋。 +0.01
仓储用房 单位或个人用于储存货物的房屋,含公厕等公益配套房屋。 -0.01
说明:非住宅房屋结构分类、区位增减系数、成新标准,等同于住宅房屋。
5、营业用房楼层系数
楼层 一层 二层 三层 四层 五层 六层
增减系数 +0.8 0.0 -0.31 -0.37 -0.43 -0.53
6、沿街两侧底层营业用房道路系数
类 别 范 围 增减系数
1 文 明 路:军二路至城中路段。
文 昌 路:街心公园至越城路段。
军 二 路:五叉路至黄山路段。 +0.74
2 文 明 路:城中路至潜川路段。
军二路至塔山路段。
牌 楼 路:潜川路至街心公园段。
城 中 路:东门小桥至恺悌街段。
恺 悌 街:文昌路至城中路段。 +0.37
3 潜 川 路:牌楼路至文明路段。
塔山中路:文明路至黄山路段。
黄 山 路:文昌路至塔山路段。
文 昌 路:越城路至黄山路段。
城 中 路:东门小桥至东门大桥。
恺悌街至西门吊桥。
军二东路:大园盘至东门大桥段。
庐 巢 路:军二路至交警大队段。
军二西路:黄山路至移湖路段。
越 城 路:文昌路至塔山路段。
交 通 路:军二路至塔山路段。 +0.02
4 文明北路:塔山路至外环路。
黄 山 路:塔山路至外环路
文昌路以南。
文 昌 路:黄山路以西。
军 二 路:东门大桥至外环路。
塔 山 路:黄山路至移湖路。
住宅房一类区位范围其它街道。 -0.23
5 住宅房二类区位范围其它街道。 -0.30
6 住宅房三类区位范围其它街道。 -0.46
7 住宅房四类区位范围其它街道。 -0.54
注:仅用于临街底层营业门面房,如同一街道两侧分属两类区域划分,按较高区位系数计算。
7、住宅及办公仓储用房楼层增减系数
一层 二层 三层 四层 五层 六层
一 +0.02 +0.01 -0.03 -0.04 -0.04 -0.04
二 +0.01 +0.02 +0.03 +0.03 +0.03
三 -0.03 +0.10 +0.10 +0.10
四 -0.05 +0.07 +0.08
五 -0.07 0.00
六 -0.08
8、住宅房屋朝向增减系数
朝 向 朝 南 朝 东 朝 西 朝 北
增 减 率 +0.01 0 -0.01 -0.02
9、各类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1)住宅房:
补偿金额=基准价格×成新系数×(1+区位系数)×(1+楼层系数)×(1+朝向系数)×建筑面积
(2)经营用房:
底层营业用房:
补偿金额=基准价格×成新系数×(1+功能系数)×(1+楼层系数)×(1+道路系数)×建筑面积
二层以上营业用房:
补偿金额=基准价格×成新系数×(1+区位系数)×(1+功能系数)×(1+楼层系数)×建筑面积
(3)生产、办公、仓储用房:
补偿金额=基准价格×成新系数×(1+区位系数)×(1+功能系数)×(1+楼层系数)×建筑面积
附件3
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费
及附属物补偿标准
1、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生活补助费标准
①搬迁补助费
住宅房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3元/平方米支付;
营业房和非住宅房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支付;
②临时安置补助费
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3元/平方米支付。
③停产、停业生活补助费
营业房实行产权调换的,停产停业生活补助费根据不同区位,按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一类区位按合法建筑面积补助120元/平方米;
二类区位按合法建筑面积补助100元/平方米;
三类区位按合法建筑面积补助90元/平方米;
四类区位按合法建筑面积补助80元/平方米;
五类区位按合法建筑面积补助70元/平方米;
六类区位按合法建筑面积补助60元/平方米;
七类区位按合法建筑面积补助50元/平方米;
其他非住宅房停产、停业生活补助费标准按相应区位营业房的50%发给。
2、树木补助标准
名称 类别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备 注
树
木 直径10cm以下 棵 1 5.00 1、非人工培植的野生树木不补助;
2、树干直径应从树木一米处计算。
3、栽植在土地使用权证范围内的树林砍伐或移植费用。
直径11cm-20cm 棵 1 10.00
直径21cm-30cm 棵 1 20.00
直径31cm-40cm 棵 1 30.00
直径40cm以上 棵 1 40.00
果
树 3年以内 棵 1 20.00
3年以上 棵 1 50.00
竹 2cm以上 棵 1 0.50
3、附属物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项 目 补 偿 标 准 备 注
锅 灶 单 口 150元
双 口 200元
围 墙 砖 砌 40元/平方米
石 砌 30元/平方米
院 落 60元/平方米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范围
门 楼 砖 混 400元/座
砖 木 150元/座
水 井 砖 砌 1500元/口
压水井、沼气池 300元/口
空 调 柜 式 150元 移 机 费
分 体 式 120元
热水器 光电太阳能 160元 移机费
其 它 100元
电 话 120元 迁 移 费
有线电视 80元 迁 移 费
座便器 60元/套
浴 缸 150元/套
整体厨房(拆装费) 300元/套
整体浴室(拆装费) 100元/套
抽油烟机 50元/套 移 机 费
室外砼地坪 20元/平方米
砖粪窑池 30元/平方米
迁 坟 350元/冢
阁 楼 2.2m>檐高>1.8m 500元/平方米 无证且不计算建筑面积
1.8m以下 350元/平方米
附
属
房 砖 混 300元/平方米 檐口高度2.2米以下;
1.8米以下折减
砖 木 200元/平方米
简 易 100元/平方米
电
杆 水 泥 100元/根
木 50元/根
水池 普通水池 30元/个
陶瓷、不锈钢水池 40元/个
门 防盗门 100元/扇 被拆迁人不得自行拆除
卷闸门 50元/平方米
窗 PVC窗 30元/平方米 封闭阳台计算全面积的不予补偿
铝合金窗 40元/平方米
栏杆 铁 制 30元/平方米 不包括作为建筑面积部分的围护
不锈钢 40元/平方米
砖 20元/平方米
面 盆 50元/个
雨 篷 20元/平方米
自然村与行政村的区别?
(1)自然村是由村民经过长时间聚居而自然形成的村落。它受地理条件、生活方式等的影响。比如在山里头,可能几户在路边居住几代后就会形成一个小村落,这就叫自然村。(2)行政村是政府为了便于管理,而确定的乡下边一级的管理机构所管辖的区域。两者的关系是自然村一般小于行政村,也就是说,几个相邻的小村可以构成一个大的行政村。(3)这个行政村由一套领导班子(支部、村委会)管理,但可以把几个自然村分成几个组,每组一个组长,这些自然村都要受行政村村委会和村支部的管理和领导。(4) 自然村是由村民经过长时间在某处自然环境中聚居而自然形成的村落; 以家族 、户族 、氏族或其他原因自然形成的居民聚居的村落;一般情况下它 只有一个 姓氏 ,是同一个祖宗的子孙后代,有相同的血缘关系。它受地理条件、 生活方式等的影响。(5)自然村与行政村两者的关系是:自然村隶属于行政村, 也就是说, 几个相邻的小 村可以构成一个大的行政村。 根本区别在于行政村建立村委会组织、 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总支、 党委 ),而自然村不建立。(6)行政村是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设立的村民委员会进行村民自治的管理范围,是中国基层群众性自治单位。(7)自然村与行政村的区别,不只是规模的大小区别,根本区别在于行政村建立村委会组织、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总支、党委),而自然村不建立。参考资料中国传统村落现存数量仅占全国行政村总数的1.9%.新华网[引用时间2018-5-12]
行政村和自然村的区别
1、组成不同:自然村是由村民经过长时间聚居而自然形成的村落。行政村是乡政府管理的一个村级行政单位,一般由一个大一些或几个小一些的自然村组成。2、隶属关系不同:自然村隶属于行政村。自然村受行政村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管理和领导。3、管理不同:行政村的管理实行的是村民自主管理,权利在于村民委员会。而自然村不存在村民委员会。扩展资料: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定,党的十八大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开展村规模调整工作意义:1.有利于统筹新农村建设;2.有利于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拓宽村干部的选择空间,也有利于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3.有利于整合农村资源,打破农村分散的低层次发展格局,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4.有利于拓展调整后新村的建设空间,推进中心村建设;5.有利于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也有利于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管理,消除不稳定因素,减少矛盾。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自然村;百度百科-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