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的证物

时间:2024-03-21 08:23:31编辑:奇闻君

隐匿罪证是什么罪

法律分析:隐藏犯罪证据有可能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判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隐藏证据属于什么罪

法律分析:隐藏犯罪证据有可能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判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的被告在法庭上出示假证据犯不犯法

当然犯法
不是你来起诉,而是由司法部门处理。

伪证是指证人、鉴定人对案件事实故意进行的虚假陈述及歪曲鉴定结论所依据的科学原理所做的鉴定。主观上,行为人有恶意即有意制造虚假案件事实的证言或鉴定,严重歪曲案件事实真相或鉴定结论所依据的科学原理;客观上,行为人在法庭上进行了虚假陈述或提交了虚假鉴定。如果证人、鉴定人作伪证,整个案件的认定将会被推翻所以伪证必须予以制裁。

证言或鉴定结论的虚假,表明证人的证言或鉴定人所得到的结论掺进了某些主观成分,虚假有两种情况:一是证人、鉴定人在感知案情、作检测时,因主观或客观条件限制形成了不真实的陈述和错误的数据;二是证人、鉴定人故意作伪证而形成的假证词和鉴定结论。

前者属于“误证”,不属于伪证的范畴。对于伪证行为,依照《行政诉讼法》第49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即:“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15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对伪证的处理不可谓不重。

在严厉打击和制裁提供伪证、假证行为,以杜绝伪证、假证和确保法院行政审判质量的同时,还应当采取积极的建设性的措施,保证证人如实作证。证人作证宣誓制度就是这样一种积极措施。

证人宣誓指证人依法出庭并对其提供的证言向法院宣誓:其陈述忠于事实和法律,并愿意承担证言不实的法律责任,接受法律的制裁。这样能够克服证人因恐惧、疑惑出现的心理抑制,增强证人说出事实真相的勇气,强化证人作证意识的责任机制,有效遏制或追究伪证和假证行为。另外,加强证人、鉴定人权利保护,实行激励性的证言奖励制度,也能够起到防止假证、伪证的作用。

依据指引: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日)
第四十九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15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执行的:
(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
(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六)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执行人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7月24日)
第四十五条 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证明其身份的证件。法庭应当告知其诚实作证的法律义务和作伪证的法律责任。
出庭作证的证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法庭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但组织证人对质的除外。
第七十六条 证人、鉴定人作伪证的,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证据不足法院会怎么判

如果是刑事案件,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作无罪判决。如果是民事案件,由举证人承担不利后果。1、《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扩展资料:官员杀女友抛尸判无罪 法院认为其故意杀人证据不足云南昆明中院对云南省航务管理局规划处原处长陈辉被指控杀害同居女友一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该院认为,此案没有证明陈辉故意杀人的直接证据,现有证据仅仅能得出陈辉接触过被害人的血和胶带纸上留有指纹,并不能形成杀人的证据锁链,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据此宣判陈辉无罪。2014年11月26日,52岁的云南省航务管理局规划处原处长陈辉被指控杀害小其15岁的同居女友一案,由昆明中院的法官移师寻甸县法院开庭公开审理。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3月8日深夜,陈辉在昆明家中,用钝器将穿着睡衣的女友胡祖英杀死。第二天,他开车将其尸体拉到寻甸县红色庄园(另一住所)后掩埋。当天,他还拿着胡祖英的手机给自己发了信息,故意做出胡祖英失踪的样子,制造逃避罪责的假象。公诉人认为,大量的证据证明陈辉构成故意杀人罪。胡祖英的家属收到了法院的一审判决:被告人陈辉无罪。昆明中院认为,公诉机关当庭出示的所有证据经法庭质证,取证程序合法有效,内容客观真实,法院予以确认,但对证据所要证明的观点,法院作出了不一样的评判。昆明中院认为,本案没有证明被告人陈辉故意杀人的直接证据,现有证据仅仅能得出被告人陈辉接触过被害人的血和胶带纸上留有指纹,并不能形成陈辉故意杀人的证据锁链。对于陈辉及其辩护人的意见,法院予以采纳。而公诉机关指控陈辉犯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指控证据不能得出陈辉故意杀人的唯一结论,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应认定公诉机关的指控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参考资料:人民网-官员杀女友抛尸判无罪 法院认为其故意杀人证据不足

虹吸战士2洛根之影卡6-2住了求救

6-2?

第一个`你看门边上有个梯子

第2个~在一个大斜坡(管子)的地方~有梯子~顺路走就好了

开红外,两个轴承破坏,AS ARMORER干掉,坐电梯进6-3

这关有2个深水池`每个池子上有3个轴承破坏点`都打爆了就可以在你站的地方触
发剧情`其中一个池子是要绕到房上`另外一个池子开红眼抬头看`

水里发电是为了以后在这里打两个头盔兵时用的,电晕他们之后射击其背部的瓶子能迅速解决这种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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