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保险怎样购买,急!!!我什么都不懂,有案例,或详细告知,谢谢
投保企业财产保险,该保险有基本险、综合险和一切险三种。按照厂房的账面原值投保。基本险负责火灾、爆炸和飞行物体坠落造成的财产损失,综合险除了负责基本险的责任,还负责雷击、暴雨、洪水、暴风、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随便打个电话到财产保险公司,他们会让你填写个投保单,谈好保险费率,即可承保,交保险费,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投保手续完成。
北汽威旺306面包车点烟口,的保险丝在什么地方?
北汽威旺M20保险丝在方向盘左下角的位置。汽车保险丝可分为插片式汽车保险丝(按尺寸可分为:小号、中号、大号汽车保险丝);玻璃管汽车保险丝(按尺寸可分为:5*20mm ;6*30mm汽车保险丝);叉栓式汽车保险丝(按尺寸可分为:小号、大号汽车保险丝)。注意事项:(1)“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2)“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3)“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财产保险不足额理赔公式是什么。还有一个案例请帮忙分析下。谢谢。
不足额投保只有在发生部分损失的时候才能比例赔付,该赔案虽然存在不足额投保,但损失为全损,故赔偿金额为70万,如果发生部分损失,如50万,则赔偿金额=50*(70/100)=35万。拓展资料:第三十条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一)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保险价值;(二)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乘以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三)若本保险合同所列标的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约定处理。其中第二款就是对不足额投保而言。不足额投保的本质是保额低于保险价值,也就是投保比例=保额/保险价值保额很简单,就是一个数字,并且保险公司会依据这个数字乘以费率来计算保费。而保险价值对于不同的保险合同,不同标的有不同的定义。《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也就是说,保险合同中我们可以对保险价值进行约定,可以是账面原值、重置价值、净值等等,如果没有约定,就是实际价值。而实际价值就是此时此刻在市场上买到一个一模一样的物品的价值(考虑折旧)。另外,对于流动资产来说,由于标的具有不确定性(对单个标的不确定,但对于种类还是确定的),因此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一般是账面余额。
公安发现的无名尸体一般是怎么处理的呢?
会立案侦查,展开现场勘察,进行尸体检验,询问报案人,查出死亡原因。对于无名尸体,一般会在报纸、网络和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公布,寻找尸源,找到尸源后,会展开调查,寻找无名尸体可能的涉案人,从而破获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将其绳之以法。侦查的关键在于查明死者身源。现场勘査时应详细记明死者的生理、病理及服饰特征,供辨认识别时用。在现场和附近寻找死者随身携带的日用品、票证、信件等,从中査找死者的来龙去脉。对尸体上沾附的泥土、柴草、煤屑等进行科学技术鉴定,推断杀人现场的方向和移尸路线。怀疑死者可能有前科时,还可捺印尸体指纹,查阅有关地区的指纹档案。确认死者身份后,即可按照一般杀人案件的侦查开展工作。扩展资料:目前在法医检案和侦查实践中,无名尸体个人识别方法主要有四种:其一为直接辨认法,即通过亲友、群众辨认尸体及随身物件确认尸体身源;其二为法医物证学方法,即通过检测尸体及嫌疑人的血型、DNA型等个人遗传标记,经同一认定后确认尸体身源;其三为法医学亲子鉴定方法,即通过检测尸体、嫌疑死者父亲和/或母亲某些遗传标记,看是否符合孟德尔遗传规律来判断是否有亲子关系,从而间接确认尸体身源;其四为其他技术方法如通过指纹、嗅味等同一认定来确认死者身源。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名尸体案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名尸体辨认
面包车打着火后很快又熄火了
这个要根据您当时的环境和情况了,如果您打着火很快会熄火
有以下几种原因:
1、是加装了防盗没有解除!解除下就好了。
2、是节气门过脏了或是进气道积炭过多造成的,可以用电脑检测一下节气门的开度,然后根据情况清洗节气门或进气道。
3、检查点火系统,特别是点火线圈,看是否出现问题,是的话就售后下吧。
4、油箱燃油量不足,油泵油压不够。
5、喷油嘴单个或多个堵塞。
6、分火线漏电。
7、节气门过脏了或是进气道积炭过多造成的。
8、发动机故障。
建议:平时注意保养,定期到4S店检查下。
汽车打好几次才能着火是什么原因?
1、启动马达损坏,启动马达内部的碳刷磨损,导致启马达转速不够,带动发动机的飞轮转动比较吃力,所以就会出现启动无力的故障现象。2、忘记关灯和车载电器,停车熄火时,忘记关车内照明灯,电瓶经过一夜的消耗后,可能电量不足,导致启动无力。3、熄火前忘关空调,大多数车主习惯不关空调或让空调随着车辆启动后自动启动,这会造成每次打开车辆的点火开关后,空调系统会自动启动工作,后果是直接导致车辆瞬间功率负荷过高,时间一长会对电瓶造成损耗。4、汽车长时间停放,汽车电瓶的使用时间是造成亏电的主要原因,通常汽车shu电瓶的使用寿命为两到三年,如果超过这个年限,汽车一旦停驶两三天就极容易出现亏电现象,导致启动无力。扩展资料汽车点火系统是点燃式发动机,正常工作,按照各缸点火次序,定时地供给火花塞以足够高能量的高压电(大约15000~30000V),使火花塞产生足够强的火花,点燃可燃混合气。机械式点火系统工作过程是由曲轴带动分电器轴转动,分电器轴上的凸轮转动,使点火线圈初级触点接通与闭合而产生高压电。电子点火系统也有闭环控制与开环控制之分:带有爆震传感器,能根据发动机是否发生爆震及时修正点火提前角的电控系统称为闭环控制系统;不带爆震传感器,点火提前控制仅根据电控单元内设定的程序控制的称为开环控制系统。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汽车点火系统
我的车暴缸了,是辆江铃车,发动机型号JX493ZQ4,问修理厂的要8000多才能修好,这也太贵了吧
先检查打火时高压油管上不上油,上油的话压力大不大,如果压力不大,继续排空或者油泵有问题,如果压力够大,检查正时,没问题检查气门间隙有没有调好。喷油嘴严重泄压也影响(只限电喷共轨系统) 你可以先在进气管喷启动液看能不能启动如果能启动就检查油泵,油嘴,油路和正时,如果喷启动液也没有想着车的反应那就检查气门,连杆, 活塞。
面包车老缺缸是什么问题?跪求
缸压没问题只剩油电路了。清洗喷油嘴,着车后(故障现象出现时最好)用二极管试灯测喷嘴上的脉冲信号是否正常。测点火模块上的脉冲信号/电脑控制的点火输出信号等是否正常。最好到有汽车示波器的修理门市。用示波器看下你车的点火波形和喷油器工作波形分析,查找原因。那样快又准。不要盲目换件,现在的配件有的新的也是不可信任的。 你这疑似缸线老化内部断路接触不好。
什么算重大交通事故
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第一档为发生重大事故,而这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扩展资料:重大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大交通事故
近几年发生过多少重大交通事故?
1998年 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46129起 共造成78067人死亡
1999年 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1.3万起 共造成8.4万人死亡
2000年 全国共发生交通道路事故61.6万起 共造成93853人死亡
2001年 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5.5万起 共造成10.6万人死亡
2002年 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7.3万起 共造成10.9万人死亡
2003年 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67507起 共造成104372人死亡
2004年 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65083起 共造成93550人死亡
2005年 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 共造成98738人死亡
2006年 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78781起 共造成89455人死亡
1998——2006年,据不完全统计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就高达857035人,伤残的还没有统计!9年间就死了将近86万人!
够触目惊心的了吧?!!!值得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