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国税咨询电话
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情况一览表 经济开发试验区 龙塘税务分局 龙塘镇龙华中路 0763-3603673 源潭税务分局 源潭镇格木隆开发区H3区 0763-3240057 石角税务分局 石角镇金康大街24号 0763-3204096 清城区 洲心税务分局 新城区滨江路金洲花园首层 0763-3868496 凤城税务分局 清城区西湖花园6号楼二楼 0763-3332842 英德市 城区税务分局 英城镇英州大道 0763-2283186 英城税务分局 英城镇利民路93号 0763-2272511 大站税务分局 大站镇广场路18号 0763-2311337 英红税务分局 英红镇侨兴路 0763-2501474 浛洸税务分局 浛洸镇鹿城路 0763-2851219 西牛税务分局 西牛镇镇东开发区 0763-2877502 东华税务分局 东华镇大镇街 0763-2621020 青塘税务分局 青塘镇广韶中路170号 0763-2721220 佛冈县 城区税务分局 佛冈县石角镇环城东路65号 0763-4295340 三八税务分局 佛冈县石角镇三八圩 0763-4381208 迳头税务分局 佛冈县迳头新集镇 0763-4782299 汤塘税务分局 佛冈县汤塘镇十三米大圩 0763-4631263 连州市 城区税务分局 湟川中路49号 0763-6636116 0763-6627238 东陂镇东陂税务分局 新楼无门牌 0763-6269126 连州镇城郊税务分局 人民西路地税大楼 0763-6666459 龙坪镇龙坪税务分局 龙坪镇老公路 0763-6210117 星子镇星子税务分局 星子镇红星街 0763-6351340 清新县 城区税务分局 太和镇玄真路63号 0763-5819741 0763-5811155 三坑税务分局 三坑镇府前路 0763-5863878 龙颈税务分局 龙颈镇龙新路7号 0763-5712199 浸潭税务分局 浸潭镇黄沙坝沿江路 0763-5630278 升平税务分局 飞来峡镇升平大街文明路43号 0763-5540226 连南县 城区税务分局 连南三江镇东和路 0763-8678809 三江税务分局 连南三江镇朝阳路91号 0763-8662965 寨岗税务分局 连南寨岗镇城北街 0763-8471426 连山县 城区税务分局 连山县吉田镇广德大道中 0763-8731272 福堂税务分局 连山县福堂镇 0763-8880335 阳山县 城区税务分局 阳山县阳城镇北门路348号 0763-78214020763-7821235 七拱税务分局 阳山县七拱镇中山路 0763-7270988 青莲税务分局 阳山县青莲镇人民路56号 0763-7646775 小江税务分局 阳山县小江镇石螺大街 0763-73170980763-7316908 岭背税务分局 阳山县岭背镇中心北路 0763-7362615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根据工作职责,市局相应设置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设置12个内设机构,级别为正科级。(1)办公室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2)政策法规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3)货物和劳务税科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政(政策)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4)所得税科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5)收入核算科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6)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7)征收管理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8)财务管理科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管理机关财务。(9)人事教育科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10)监察室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11)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12)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离退休干部科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设置稽查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2个直属机构,稽查局级别为副处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级别为正科级。(1)稽查局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负责清远市经济开发试验区、清城区国家税务局的稽查业务。稽查局设8个内设机构(副科级),分别是:办公室、 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举报中心。(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设置3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1)信息中心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2)机关服务中心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保卫工作。(3)票证中心承担税收票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
国税局的热线电话是多少?
国税热线:12366国家税务总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扩展资料:国税局的主要职能有以下十二点:(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二)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七)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九)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十)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十一)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局-官网
国税局公共热线电话是多少
12366。 12366纳税服务是国家税务总局建设的集纳税咨询、税法宣传、办税服务、投诉受理、需求管理、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品牌化纳税服务平台。 秉承“用心倾听、真诚服务”的工作宗旨,着力搭建“能听、能问、能看、能查、能约、能办”的“六能”型综合办税服务平台,为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纳税服务,架起社会公众与税务机关沟通的新桥梁。 受理要求 (一)发票违法举报:需提供能够证明购销行为已真实发生的有效凭证或证据。 (二)税务登记违法举报等其他一般税收违法举报:需提供被举报人名称、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 (三)纳税服务投诉:需按规定提供被投诉单位名称或者被投诉个人的姓名(或工号、岗位等)及其所属工作单位,投诉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等资料。 (四)意见建议:需按规定提供所反映问题的具体内容或事情经过及具体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扩展资料: 12366热线受理范围 (一)国税系统税收政策、征管程序等涉税业务的咨询。 (二)国税管辖范围的纳税人基本信息等涉税查询。 (三)国税管辖范围的一般税收违法举报(包括发票违法举报、税务登记违法举报等)。 (四)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满意而进行的投诉。 (五)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效不满意而进行的投诉。 (六)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侵害其合法权益而进行的投诉。 (七)对国税机关在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服务质效等方面提出的合理化意见与建议。 (八)按规定应受理的其它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概述
清远市地方税务局的机构简介
全市地税系统共有在职干部职工900多人,主要负责营业税等11个税种和5个费的征收管理。 自成立以来,税收收入从1994年的1.12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32.6亿元,在短短14年内增长了28倍,税收收入规模从全省倒数几位提升到去年的第十一位,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到2008年12月止,全市地税累计组织税收133.96亿元,累计征收社保费58.42亿元。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先后获得“清远市文明行业”、“广东省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市局班子每年均被省地方税务局评为“团结、廉洁、开拓”三好班子。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内退税计划;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 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指导海洋石油税收业务。 承担税务系统教育培训的实施工作。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怎么填制纳税自查情况说明表?
1、年跟月应该是填税务局要求的年度跟月份,比如说税务局给表的时候就会告诉具体要求自查哪一些方面的,一般情况下应该是从1月份到12月份的,但是如果公司是在年中成立的,那么月份就填你成立的月份。
2、征收方式选择是按核定征收还是核实征收,这个是税务局就已经给定好了的,核实征收是指企业所得税是按当年的利润情况来缴纳企业所得税,核定是指税务局给定好的税率,按固定的税率来缴纳企业所得税,这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选。
收入总额就填年度(12月)利润表中的累计金额,弥补亏损填当年的利润额,如果是负的话就不用填;销售成本跟收入一样填当年的累计数;应纳所得额按企业的会计利润;期间费用是把企业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跟销售费用全年累计数相加填写;应纳所得税是按会计利润跟税率乘,如果是负的也不用填,是正的话分核实跟核定,核实就直接乘25%,核定的就按那个税率算一下;纳税调整额跟实纳所得税都不用填。
3、后面其他几项都不用写的。因为这个是税务局在稽查前做的调查而已,总是不大不用担心。
纳税人编码是什么、纳税人识别号是不是就是国税副本上的那个税字15位
纳税人编码是指按照一定规则产生,保证全自治区乃至全国唯一,共15位,同一纳税实体,无论发生多少种应税行为,只分配唯一的纳税人编码。如某纳税实体,本身发生应税经营行为,同时又外出经营、代扣代缴税款并且是委托代征人,在发生所有这些业务时,都应该使用唯一的纳税人编码进行申报。纳税人识别号,通常简称为“税号”。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相当于企业的“身份证”号。我国税法规定,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要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企业注册成立,会拿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中在税务登记证上可以看到纳税人编码和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通常简称为“税号”,每个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都是唯一的。这个属于每个人自己且终身不变的数字代码很可能成为我们的第二张“身份证”。纳税人识别号一般是根据技术监督局代码引申而来的,而技术监督局代码一般为9位数,所以前面要加上地区编码,如果地区编码加上技术监督局代码,再加校验码位数不足的,中间加L,如果校验码无法析出的加X,表示是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