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包括:1、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机动车停放费和其他服务收费。3、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相关工作。4、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公平和收费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并按照不同物业的性质、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5、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主管部门制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物业服务成本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6、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鼓励、支持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通过公平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并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主管部门制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物业服务成本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空置房的规定
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 :按空置率收费
提高了空置物业交费的比例。规定业主办理人住手续后,即使没有人住或未使用的物业,物业空置房服务费用由业主按不低于规定标准的70%交纳,具体比例由当地价格、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物价部门解释,物业管理带有公共性质,即使业主尚未人住,小区内的绿化、保安、秩序管理等服务也不可能取消或者打折,如果业主处于装潢施工阶段,产生的生活垃圾甚至会比平常还多,这种情况下因为不入住而免交物业费显得不合理。另一方面,让没人住的业主同享受服务的业主一样交纳电梯费、照明费、车辆秩序管理费等,也有不合理之处。所以经研讨考虑之后,物价部门提出空置物业按规定标准的70%折中交费。在保证公共服务正常前提下,顾及业主利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摘要】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空置房的规定【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 :按空置率收费
提高了空置物业交费的比例。规定业主办理人住手续后,即使没有人住或未使用的物业,物业空置房服务费用由业主按不低于规定标准的70%交纳,具体比例由当地价格、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物价部门解释,物业管理带有公共性质,即使业主尚未人住,小区内的绿化、保安、秩序管理等服务也不可能取消或者打折,如果业主处于装潢施工阶段,产生的生活垃圾甚至会比平常还多,这种情况下因为不入住而免交物业费显得不合理。另一方面,让没人住的业主同享受服务的业主一样交纳电梯费、照明费、车辆秩序管理费等,也有不合理之处。所以经研讨考虑之后,物价部门提出空置物业按规定标准的70%折中交费。在保证公共服务正常前提下,顾及业主利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回答】
主要还有艹蛋的拆迁办,让物业公司发放安置房钥匙,不交钱,不给你钥匙,
房子款项已交齐,安置证明,契税都已办理,
请问这样,物业有权不给钥匙吗
【提问】
您好,请稍等一下【回答】
或者在各个手续齐全的话证明房子是我的了!物业公司有权不发放钥匙嘛【提问】
可以跟他打官司嘛?【提问】
请稍等一下,我正在查询,马上回复您【回答】
您好,安置房收物业费是合法的,因为有物业的安置小区一般都要交物业费,享受物业带来的服务,那么缴纳物业费就是合理的。
拆迁安置房的性质与商品房也没差别,但一般物业费标准会低于同类的商品房,不同地区对安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的规定不同。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回答】
物流园区内的物业是通过正规的注册成立物业公司,还是成立综合服务部,行使物业职责?
物流园的物业管理可以是正式的物业公司,也可以是物流园成立的后勤部门,但是最好是具有物业资质的物业公司。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这是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的规定,物流园的物业部门也是物业管理要取得物业方面的证书,比如:物业经理证。其他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也需要取得物业上岗证。否则房管部门可以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处五万至二十万的罚款。
物业经理、物业从业人员取证培训:苏州新慧职业培训学校
地址:苏州市石路南协和大厦20楼2012室百度地图
2009年5月1日出台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2009年1月8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新建物业与前期物业管理
第一节 物业管理区域
第二节 配套建筑与设施设备
第三节 前期物业管理与物业交付
第三章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第一节 业主大会筹备组
第二节 业主大会
第三节 业主委员会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业主自治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住宅物业的装饰装修
第三节 车库与车位的使用
第四节 业主自治管理
第五章 物业服务企业
第一节 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节 行业自律
第六章 物业服务
第一节 物业服务内容与合同
第二节 物业服务收费
第七章 物业的维护
第一节 建设单位的保修责任
第二节 专有部分的维护
第三节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
第四节 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维护
第八章 社区物业管理与旧住宅区物业管理
第一节 社区物业管理
第二节 旧住宅区物业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太多了就写这么多了
我想知道《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七条内容
第六十七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这个问题的一定是物业公司的,你只知道收费,物业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进行服务:未经业主同意在小区内的乱设广告;将小区内的物业用房私自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基础设施没有进行相应的维修保养;物业管理人员没有取得物业管理资格证书;保安没有进行立岗执勤,定时巡逻。。。
正常情况下,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主任沆瀣一气,损害业主的利益,物业公司将业主告上法庭后,许多业主不应诉,实际就放弃了抗辩权,对业主自已很不利,法院会直接判决业主败诉,银行卡里最好没有钱,否则会被扣掉的。
烟台物业管理办法2022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和工作环境,促进和谐宜居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和《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的管理、使用、维护、服务以及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自治管理,选聘物业服务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第四条 物业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属地管理,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服务、社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物业管理相关主体应当遵守权责一致、质价相符、公平公开的物业服务市场规则,维护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第五条 全面实施“红心物业”党建领航工程,引领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居民业主自治、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科技支撑、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服务人等共同参与的治理架构,着力打造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群众满意的和谐社区。第六条 支持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保障物业管理活动依法有序进行。第七条 市政府及区市政府(管委)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建立物业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统筹推进物业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物业管理重大问题。区市政府(管委)应当建立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机制、服务等级动态调整机制、物业服务收费纠纷调处机制、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区市政府(管委)、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三级物业管理工作体系,推动物业服务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第八条 突发事件应对期间,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落实市政府及区市政府(管委)依法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指导物业服务人开展相应级别的应对工作,并给予物资和资金支持。物业服务人应当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指导下积极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依法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第九条 市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向社会免费开放。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应当设立电子投票系统,需要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可以通过电子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第十条 市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物业服务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并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物业服务行业诚信管理。第十一条 鼓励物业服务人加入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开展对会员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从业培训和教育,配合物业主管部门开展对会员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协助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调解处理物业服务纠纷。第十二条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促进互联网与物业服务深度融合,倡导物业服务人推进物业服务智能化,融合线上线下服务,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物业服务向智能、绿色方向发展。
烟台市物业管理办法
烟台市物业管理办法如下:1.《烟台市物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了全面系统规范,各项条款已进行充分调研并听取外地同行、法律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将在行业管理、群众生活、社区治理等方面发挥成效。2.《办法》明确了物业管理横向10个主要部门和纵向市政府、区市政府、镇街政府、社区居委会等4个层级分工职责,将解决物业管理职责不清晰、小区执法处罚难等问题。同时,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物业管理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主动参与物业管理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3.《办法》鼓励镇街、社区在旧住宅区改造整治前,完成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人、配合相关部门完成违法建设整治等4项工作,实现老旧小区综合提升。记者现场获悉,年底前烟台将力争实现80%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4.此外,《办法》明确了业主委员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等组织的组建条件、程序和权限,将解决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群众问题解决难等问题,维护业主的利益,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