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校招聘

时间:2024-04-08 14:33:32编辑:奇闻君

2022浙江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8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浙江省职教先进单位——宁波职工业余大学和浙江省重点中专——宁波中等专业学校合并升格建立,传承了优秀职教基因和匠心育人文化,具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学校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和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先后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教学资源50强”“学生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教师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以及“2019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备员额制工作人员,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7月27日9:00时至7月29日16:00时。

  报考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7月30日9:00时至8月1日16:00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2年8月2日9时-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8月3日9:00时至8月5日16:00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nbpt.edu.cn)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一律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学报我、人事档案干事和财务信息化人员等五个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及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

  专职心理辅导员岗位:高等教育学、教师伦 理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基础及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成绩入围人选以及相关考试安排,将于考试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bpt.edu.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我校人事处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出现空出面试入围名额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并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纸质报名表(有照片)、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用学校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替代毕业证报名,其中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出具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课程成绩单(中、外文两份);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应注明入党时间,精确到年月);有职称证书者或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证明的也可提供相应材料(请选取最有代表性的证书,不超过3项)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相应场次的考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放弃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bpt.edu.cn/)查看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并再一次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所有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已公示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nbpt.edu.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b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574—86891931;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

  咨询电话:0574-86891361,86891327;联系人:姜老师,徐老师。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7月18日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

   2022浙江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


2021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2名】

【 #教师招聘# 导语】2021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9时—2021年11月3日16时。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基础上组建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为宁波市属高校,学校性质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校现是浙江省“双高”建设学校,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国家和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校,教育部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院校,浙江省高校示范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浙江省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单位、全国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发展中心校等。学校本部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南区,新建奉化校区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园区。学校下设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旅游学院、艺术学院、景观生态学院、财会金融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及基础课教学部。学校现有教职工540余名,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万余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2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留学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1年11月1日9时—2021年11月3日16时。

  网址: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报考者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11月4日9时—2021年11月7日16时。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11月8日9时至16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9日9时—2021年11月11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除实际缴费报考人数不足导致岗位取消可申请退费外,其他情况均不能退费)。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5.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www.nbcc.cn)通知公告栏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

  6.其他

  若报考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须不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会计财务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

  辅导员、教育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教师伦 理学、大学心理学和高等教育法规基础等专业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nbcc.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应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于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于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其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学生干部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而定)。若因疫情需要,则还需提供健康申报表等疫情防控的相关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

  (1)辅导员和教育管理岗位为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2)会计财务管理岗位为先技能测试后面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相关的实际操作能力,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总分为100分。“技能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3)面试或技能测试参加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视作放弃。空缺的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和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nbcc.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bhrss.gov.cn/,“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574—87415031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

  咨询电话:0574-88122236(联系人:陈老师)。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21日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单招需要面试吗???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单招需要面试。采取报考专业职业适应性面试:总分750分,分心理素质(200分)、身体条件(150分)、职业能力倾向(200分)、技术技能基础(200分)四部分。园艺技术、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园林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畜牧兽医、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项目信息化管理、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电气自动化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通信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空中乘务、会展策划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学前教育、宝玉石鉴定与加工、土建施工类(中外合作)、自动化类(中外合作)、酒店管理(校企合作:国际邮轮乘务)、空中乘务(校企合作:空中乘务)、软件技术(校企合作:软件技术)、学前教育(校企合作:北京金色摇篮、蓝色未来教育)。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好考吗

好考。泰山职业学院单招分数比较低,很容易考上的。单独招生是赋予办学水平高的高职院校的一项优惠政策,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对于平时成绩在300分以上的同学来说好考,平时成绩在100至200分之间的同学来说难度还是有点大。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想要考上,还是需要好好努力,多考一些分数,这样考上的机会才会更大。2021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在河北历史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36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53762

2023年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89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0日9∶00-12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0日9∶00-12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0日-12月3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0日9∶00-12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
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为:所有岗位采用面试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考核前,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凡有弄虚作假(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或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提供本人的教学与研究方向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
(三)面试
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
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五)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6501191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17日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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