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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1 08:04:36编辑:奇闻君

“追加”的限购令:东莞、杭州楼市补丁背后

前后间隔不到一天,两个在上半年赚足风头的“新一线”城市,相继给楼市添加补丁,推出“加强版”的调控细则。这些细则追加的背后,无疑是为了支持楼市自住需求,抑制投机炒房,但两个距离1000多公里的城市,难免也有着不一样的境遇。9月3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东莞住建局”)、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在内的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品住房限购、限转让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该《通知》表明,在此前7月27日发布的《政策解答》基础上,结合东莞市实际情况,对有关事项进行细化,包括二手房转让、二手商品住房在途交易的认定、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等方面,都有了更明确的规定。而这场热度还没等到退却,9月4日,杭州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土地市场、契税缴纳、住房贷款、限购政策、无房家庭认定等多个方面,作出了进一步的“查漏补缺”。对于东莞细则,有业内人士直言,这次的添补堪称是“无死角”,而杭州的追加版,也实为前期政策“打补丁”,有过之而无不及。“追加”的限购令具体而言,在东莞这次的《通知》中,针对东莞“725”限购、限转政策细则方面,明确了二手商品住房在途交易的认定以及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商品住房限转让等政策。其中,在关于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方面,非东莞市户籍居民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能提供东莞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25日前两年内已逐月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可按原政策规定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同时,非东莞市户籍居民家庭今年7月25日前已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年或2年的,可按原政策规定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7月25日前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未满规定期限,但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已签订认购书且已支付定金或首付款的,按原政策执行。可以说,若符合上述情形,购房者可不受新政影响,而部分符合条件者社保缴纳时间也放宽为半年。此外,在明确商品房转让年限上,也细分了三个时期进行限制执行。2017年4月11日零时以前完成网签的商品住房,无限转让年限要求;此后至今年7月24日24时期间,完成网签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交易转让(含赠与);今年7月25日零时以后,完成网签的商品住房,则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交易转让(含赠与)。一位在东莞从事地产多年的业内人士透露,东莞“725”限购与此次的细则制定,意图无疑都是打击外来投资客,总体上是针对限购与限售,不仅限制购买人群,抑制炒房需求,也规范了二手房买卖,防止价格过度异常,多方面平稳市场。“对于本地人来说,商品房限售三年所增加的细则,也在最大程度上进行了人性化处理。”另一则杭州的“补丁”《通知》,也更多在于抑制楼市火爆,为真正刚需购房客提供实际政策倾斜。其中,除了加大住宅用地供应,继续推行“限房价、竞地价”;在加强住房贷款方面,也规定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核定借款人真实收入,严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防止违规贷款挪用于购房;在税收政策上,在杭州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时方可缴纳契税;同时,明确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本市的,须满3年方可取得购房资格,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无房家庭认定标准中,也明确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离异单身满3年可认定为无房家庭;摇号倾斜比例也得到具体规定,热点商品住房对无房家庭倾斜比例达到80%,但也需限售5年。对此,浙报传媒研究院院长丁建刚认为,这次的杭州新政是一个调控政策的精细化版,不算是调控的升级,主要体现在稳定市场预期和填补漏洞。“对市场的影响不会立竿见影,但会逐步显现。”“比如,关于土地政策精细化、按揭贷款政策精细化、限购和摇号政策精细化,都比较符合杭州的实际情况,也应该会得到公众的理解,继而缓解房企和公众的恐慌情绪。”加码楼市“补丁”背后一直以来,作为多年承接外溢需求的东莞,并不缺乏外地投资客的青睐,甚至也一度成为深圳人买房的第二选择。一位业内人士透露,2016年9月以前,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非户籍人口购房比例一度高达九成,其中,深圳客户占比可达六成以上。直到2017年4月,东莞出台“限购令”,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套需要缴纳1年以上社保,二套需要缴纳2年以上社保,并且2年内限制出售。彼时,市场才开始降温,外来投资投机购房的抑制效果也逐步显现。“之后2018年左右,东莞非户籍人口购房比例一直稳定在六至七成左右,而这里面仍有四成的深圳客。”与之对应的也是东莞一手房价格的起伏。有数据显示,2014-2018年,东莞新房价格累计上涨约89.8%,但到2017-2018年间,这种势头明显跌落,东莞新房价格年涨幅仅5.1%,低于过去五年的平均年涨幅。同时,这五年间,更明显的表现于,东莞一手住宅均价从9151元/平方米上涨至1.75万元/平方米,涨幅为90.9%;而二手房在2017年之后也开始增长,成交价格从1.37万元/平方米至2020上半年的1.96万元/平方米,同比涨幅高达21.7%。除此之外,东莞楼市的热度从土地市场也能得到印证。数据显示,2019年东莞土拍市场活跃,全年土拍揽金约483亿元,为历年成交金额最高,同比涨幅高达65%。到2020上半年,东莞仅上半年招拍挂总收入就达402亿元,市场热度依旧。而同样作为拉开新一轮楼市调控序幕的跟随者,今年杭州楼市的火热无疑也吸引了较多关注。此前,丁建刚在2020博鳌房地产论坛的“后疫情时期的楼市”博鳌开讲环节中就曾透露,今年部分城市楼市发生非常大的变化,其中便有杭州。他直言,杭州出现抢房、抢地的情形,甚至在新房出售时最高出现了6万人摇号,大家都带着极其焦虑的心情抢房,开发商也在抢地。“杭州今年7个月的时间卖了超过2000亿的地,今年又是遥遥领先的全国第一。”这些言语均有据可依。最早于2020年3月,位于钱塘新区的杭州融创城,417套房源吸引了多达13542位购房者报名,平均中签率3%;随之,远洋西溪公馆、城北万象城、保利融信和光尘樾也步入“万人摇”阵营。其中,远洋西溪公馆不到千套房源,引发超过6万人报名摇号,相继两次开盘都是“万人摇”。至此,有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杭州共出现5次“万人摇”,亦是自2018年4月正式实施摇号新政以来,杭州的第29次“万人摇”。此前,2019年杭州全年出现了16次“万人摇”,最低中签率仅为0.59%。房源与需求的对比带来了一连串直接反应,除了一手房、二手房成交方面的明显上涨之外,还有一级市场的强烈回应。2020年前6月,杭州一手房成交64123套,均价为2.88万元/平方米,成交量累计同比增长48%,成交金额高达2013亿元。单看6月整月,杭州全市一手房累计成交18594套,涨幅约51%,超过了近两年以来的一手房单月成交量。同时,杭州二手房同步火热态势,不仅成交量连续三个月破万,6月单月成交10372套,同比上涨32%;卖地收入则高达1733.2亿元,位居全国首位,而6月成交金额最直接突破500亿元。市场数据显示,2020上半年,杭州拿地投资金额最多的五家房企分别是滨江、融创、绿城、万科以及融信。其中,总价“地王”由龙湖摘得,单价“地王”则由滨江房产摘得。总而言之,不管是东莞多年的外溢“泡沫”,还是杭州万人“摇号潮”,为了那四个字的房住不炒,杭州和东莞都正在认真升级补丁,只是,购房者和房企都需要时间消化。

博鳌房地产论坛的简介

每年论坛出席规模在800人左右,2012年已超过1000人。出席者90%为房地产及相关行业、金融投资机构、媒体总裁级别领导,已成为地产界万众瞩目的年度盛事。即将举办的2013博鳌房地产论坛将继续达到千人规模,出席嘉宾阵容规格更高,形式更多样化,内容更丰富,议题更精彩,报道更充分。顶级盛事,精英聚会。这就是“博鳌房地产论坛”。

“追加”的限购令:东莞、杭州楼市补丁背后

来源: 观点地产网


前后间隔不到一天,两个在上半年赚足风头的“新一线”城市,相继给楼市添加补丁,推出“加强版”的调控细则。


这些细则追加的背后,无疑是为了支持楼市自住需求,抑制投机炒房,但两个距离1000多公里的城市,难免也有着不一样的境遇。


9月3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东莞住建局”)、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在内的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品住房限购、限转让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


该《通知》表明,在此前7月27日发布的《政策解答》基础上,结合东莞市实际情况,对有关事项进行细化,包括二手房转让、二手商品住房在途交易的认定、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等方面,都有了更明确的规定。


而这场热度还没等到退却,9月4日,杭州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土地市场、契税缴纳、住房贷款、限购政策、无房家庭认定等多个方面,作出了进一步的“查漏补缺”。


对于东莞细则,有业内人士直言,这次的添补堪称是“无死角”,而杭州的追加版,也实为前期政策“打补丁”,有过之而无不及。


“追加”的限购令


具体而言,在东莞这次的《通知》中,针对东莞“725”限购、限转政策细则方面,明确了二手商品住房在途交易的认定以及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商品住房限转让等政策。


其中,在关于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方面,非东莞市户籍居民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能提供东莞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25日前两年内已逐月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可按原政策规定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


同时,非东莞市户籍居民家庭今年7月25日前已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年或2年的,可按原政策规定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7月25日前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未满规定期限,但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已签订认购书且已支付定金或首付款的,按原政策执行。


可以说,若符合上述情形,购房者可不受新政影响,而部分符合条件者社保缴纳时间也放宽为半年。


此外,在明确商品房转让年限上,也细分了三个时期进行限制执行。2017年4月11日零时以前完成网签的商品住房,无限转让年限要求;此后至今年7月24日24时期间,完成网签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交易转让(含赠与);今年7月25日零时以后,完成网签的商品住房,则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交易转让(含赠与)。


一位在东莞从事地产多年的业内人士透露,东莞“725”限购与此次的细则制定,意图无疑都是打击外来投资客,总体上是针对限购与限售,不仅限制购买人群,抑制炒房需求,也规范了二手房买卖,防止价格过度异常,多方面平稳市场。


“对于本地人来说,商品房限售三年所增加的细则,也在最大程度上进行了人性化处理。”


另一则杭州的“补丁”《通知》,也更多在于抑制楼市火爆,为真正刚需购房客提供实际政策倾斜。其中,除了加大住宅用地供应,继续推行“限房价、竞地价”;在加强住房贷款方面,也规定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核定借款人真实收入,严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防止违规贷款挪用于购房;


在税收政策上,在杭州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时方可缴纳契税;同时,明确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本市的,须满3年方可取得购房资格,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无房家庭认定标准中,也明确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离异单身满3年可认定为无房家庭;摇号倾斜比例也得到具体规定,热点商品住房对无房家庭倾斜比例达到80%,但也需限售5年。


对此,浙报传媒研究院院长丁建刚认为,这次的杭州新政是一个调控政策的精细化版,不算是调控的升级,主要体现在稳定市场预期和填补漏洞。“对市场的影响不会立竿见影,但会逐步显现。”


“比如,关于土地政策精细化、按揭贷款政策精细化、限购和摇号政策精细化,都比较符合杭州的实际情况,也应该会得到公众的理解,继而缓解房企和公众的恐慌情绪。”


加码楼市“补丁”背后


一直以来,作为多年承接外溢需求的东莞,并不缺乏外地投资客的青睐,甚至也一度成为深圳人买房的第二选择。一位业内人士透露,2016年9月以前,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非户籍人口购房比例一度高达九成,其中,深圳客户占比可达六成以上。


直到2017年4月,东莞出台“限购令”,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套需要缴纳1年以上社保,二套需要缴纳2年以上社保,并且2年内限制出售。彼时,市场才开始降温,外来投资投机购房的抑制效果也逐步显现。


“之后2018年左右,东莞非户籍人口购房比例一直稳定在六至七成左右,而这里面仍有四成的深圳客。”


与之对应的也是东莞一手房价格的起伏。有数据显示,2014-2018年,东莞新房价格累计上涨约89.8%,但到2017-2018年间,这种势头明显跌落,东莞新房价格年涨幅仅5.1%,低于过去五年的平均年涨幅。


同时,这五年间,更明显的表现于,东莞一手住宅均价从9151元/平方米上涨至1.75万元/平方米,涨幅为90.9%;而二手房在2017年之后也开始增长,成交价格从1.37万元/平方米至2020上半年的1.96万元/平方米,同比涨幅高达21.7%。


除此之外,东莞楼市的热度从土地市场也能得到印证。数据显示,2019年东莞土拍市场活跃,全年土拍揽金约483亿元,为历年成交金额最高,同比涨幅高达65%。到2020上半年,东莞仅上半年招拍挂总收入就达402亿元,市场热度依旧。


而同样作为拉开新一轮楼市调控序幕的跟随者,今年杭州楼市的火热无疑也吸引了较多关注。


此前,丁建刚在2020博鳌房地产论坛的“后疫情时期的楼市”博鳌开讲环节中就曾透露,今年部分城市楼市发生非常大的变化,其中便有杭州。


他直言,杭州出现抢房、抢地的情形,甚至在新房出售时最高出现了6万人摇号,大家都带着极其焦虑的心情抢房,开发商也在抢地。“杭州今年7个月的时间卖了超过2000亿的地,今年又是遥遥领先的全国第一。”


这些言语均有据可依。最早于2020年3月,位于钱塘新区的杭州融创城,417套房源吸引了多达13542位购房者报名,平均中签率3%;随之,远洋西溪公馆、城北万象城、保利融信和光尘樾也步入“万人摇”阵营。其中,远洋西溪公馆不到千套房源,引发超过6万人报名摇号,相继两次开盘都是“万人摇”。


至此,有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杭州共出现5次“万人摇”,亦是自2018年4月正式实施摇号新政以来,杭州的第29次“万人摇”。此前,2019年杭州全年出现了16次“万人摇”,最低中签率仅为0.59%。


房源与需求的对比带来了一连串直接反应,除了一手房、二手房成交方面的明显上涨之外,还有一级市场的强烈回应。


2020年前6月,杭州一手房成交64123套,均价为2.88万元/平方米,成交量累计同比增长48%,成交金额高达2013亿元。单看6月整月,杭州全市一手房累计成交18594套,涨幅约51%,超过了近两年以来的一手房单月成交量。


同时,杭州二手房同步火热态势,不仅成交量连续三个月破万,6月单月成交10372套,同比上涨32%;卖地收入则高达1733.2亿元,位居全国首位,而6月成交金额最直接突破500亿元。


市场数据显示,2020上半年,杭州拿地投资金额最多的五家房企分别是滨江、融创、绿城、万科以及融信。其中,总价“地王”由龙湖摘得,单价“地王”则由滨江房产摘得。


总而言之,不管是东莞多年的外溢“泡沫”,还是杭州万人“摇号潮”,为了那四个字的房住不炒,杭州和东莞都正在认真升级补丁,只是,购房者和房企都需要时间消化。


哈尔滨新政:确保开发企业资金 降低购房门槛

10月9日消息,哈尔滨出台《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据了解,《意见》中指出要确保开发企业资金和项目实现良性循环。
依据《意见》,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年度信用等级为绿牌和蓝牌的开发企业,2022年6月1日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高层达到一层工程主体施工形象、多层达到二层工程主体施工形象的,企业可按栋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022年12月31日前,对于已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满足返还条件的,应尽快予以返还。同时,根据企业信用和项目建设进展实际,监管资金入账金额在扣除5%留存监管资金后仍有余额的,在返还各阶段监管资金的基础上,每阶段提高原来应返额度的20%,以减轻企业流动资金压力。
此外,《意见》指出增加公积金广度及降低购房门槛。
依据《意见》,在确保房屋抵押物价值的前提下,结合我市实际,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年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50年。
允许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哈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职工享有在哈市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哈尔滨新政:确保开发企业资金、降低购房门槛

观点地产网讯:10月9日消息,哈尔滨出台《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据了解,《意见》中指出要确保开发企业资金和项目实现良性循环。依据《意见》,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年度信用等级为绿牌和蓝牌的开发企业,2022年6月1日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高层达到一层工程主体施工形象、多层达到二层工程主体施工形象的,企业可按栋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22年12月31日前,对于已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满足返还条件的,应尽快予以返还。同时,根据企业信用和项目建设进展实际,监管资金入账金额在扣除5%留存监管资金后仍有余额的,在返还各阶段监管资金的基础上,每阶段提高原来应返额度的20%,以减轻企业流动资金压力。此外,《意见》指出增加公积金广度及降低购房门槛。依据《意见》,在确保房屋抵押物价值的前提下,结合我市实际,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年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50年。允许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哈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职工享有在哈市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房地产公司融资需要什么条件?

澎湃新闻获得的消息显示, 交易所反馈给陆家嘴的文件函提到,如发行单位属于“关注类”企业,需另外提供至少六个方面的消息,待交易所审核,方能发行。1、房地产业务针对性信息披露安排;2、偿债资金的来源、偿债安排的可行性;3、抵质押等増信措施;4、投资者保护契约条款;5、说明房地产业务非一、二线城市的占比情况,若超过50%,需主承销商对发行人非一、二线城市业务开展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受托管理人完善本次债券存续期内针对非一、二线城市业务开展情况的持续信息披露安排。6、对已做出的承诺、未来的测、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重大事项提示等相关内容,约定存续期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持续信息披露安排。根据去年10月的监管函,发行公司债的房企需满足一定的基础条件,非上市的民企收到规模的限制。境内上市公司、房地产央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所属房企,或是中国房地产行业协会排名前100名的其他民营非上市房企,满足其中之一方可发债。此外,200亿元总资产、30亿元营收、净利润、65%负债率、一二线土地储备占比50%,这些分类指标将部分中小房企推至公司债门外。同策咨询研究总监张宏伟认为,今年国内房企融资渠道收紧,未来会有更多的房企将融资需求转向至海外,但门槛并非小企业可触及。

首部地方版住房租赁条例即将出炉,北京租赁行业将迎哪些变化?

8月24日,由北京市住建委起草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6章,共计81条,对长租公寓监管、租金贷等热点问题予以规范。这是继住建部公开住房租赁条例后,首部公开的地方版住房租赁条例。业内人士称,北京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充分体现了“严管”的思路,在立法规范方面为落实解决大城市租赁住房突出问题提供了参考范本。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对北京租赁市场的参与者影响很大,尤其是对租赁经纪公司和长租公寓,将会起到很大的约束和监管作用。而对于征求意见稿的规定,自如、冠寓等租赁企业表示将坚定支持、积极响应。铁腕整治住房租赁乱象,又为行业发展给予支持“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北京公开征求住房租赁条例意见,很及时,很必要。”北京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长赵庆祥告诉新京报记者,征求意见稿政治站位高,锚定住房租赁立法目标,聚焦市场秩序乱象,将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建立健全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实招调控住房租赁市场、铁腕整治住房租赁乱象等内容写入条例,做到了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有机结合。赵庆祥表示,征求意见稿将成熟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上升为法规,将分散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住房租赁规定进行归并,将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引入租赁管理和服务,做到了守正和创新高度统一,“期待尽快审议通过,尽快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房东东公寓学院全雳指出,围绕今年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精神,征求意见稿全面贯彻对精神的领会和执行。2018年,住建部发布《住房租赁征求意见稿》,此次北京的征求意见稿,更优化了住建部的内容和细则,增强了落地性。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表示,该条例中有关租赁的内容十分翔实,在落实中央要求加大对新市民居住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从法规意义上对租赁进行了规范和保障,有序引导租赁行业健康发展,更好保护承租人相关权益。就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来看,新京报记者注意到,针对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疑难杂症和顽疾重疾,征求意见稿创新举措、对症下药。比如,针对群租房标准问题,明确规定住宅的起居室、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等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针对租赁经纪和经营行业鱼龙混杂问题,明确规定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符合相应条件,并经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而针对佣金收费混乱的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代理服务收取的佣金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租金;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和承租人续订或重新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住房租赁市场在快速发展变化中,因此,征求意见稿对方向性、趋势性、创新性的模式和做法也都给予了空间。”赵庆祥分析称,比如,突出了租赁管理和服务并重,依托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利用科技手段提供合同网签、信息查询、信息核验、登记备案等服务,与公安、教育、人力社保、住房公积金、金融等主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了住房租赁管理服务的“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思路。新派公寓创始人及CEO王戈宏表示,征集意见稿中提出,鼓励利用存量非居住土地按规定建设租赁住房,这是真正盘活城市存量资产,解决职住平衡的重要举措。王戈宏告诉新京报记者,很多好地段的存量,过去由于土地性质、规划、建筑、消防、产权等各种原因无法改成租赁住房,新政策有利于改善及丰富租赁住房的未来供应。期待相关配套政策尽快推出,比如资产属地的工商注册、民水民电的落实、结构改造的规划特批等。乐乎公寓集团创始人CEO罗意则表示,政策对租赁行业的培育和发展给予了足够的支持和空间,鼓励包括村集体等多种单位主体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域,租赁运营企业的发展在政府的监督下,会快速且规范地发展,“多样主体进入租赁市场后,如何清晰划分各类企业属性、如何制定行业标准将会被不断论证。”规范化、标准化行业监管,倒逼企业精细化运营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对租赁企业而言,究竟将带来哪些影响?对此,全国政协委员莫天全告诉新京报记者,征求意见稿对北京租赁市场的参与者影响很大,尤其是对租赁经纪公司和长租公寓,将会起到很大的约束和监管作用。具体而言,征求意见稿指出,北京市将通过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合同网签、信息查询、信息核验、登记备案等功能。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需要在该平台网签住房租赁合同和经纪服务合同,并留存合同及相关资料不少于5年。“这对企业来说,必定是要求网签、合同内容等各方面按照规定办理,落实使用从业人员信息卡、实名从业等要求。”莫天全称。“本次租赁条件也将通过价格杠杆等方式,控制资本对租赁市场及房源等的控制,间接防止市场垄断情况的产生。”莫天全表示。针对租金上涨问题,征求意见稿指出,北京市将建立租金监测和发布机制。当住房租金快速上涨时,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可以采取限制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房源的租金涨幅、查处哄抬租金行为等措施,调控住房租赁市场,必要时可以实行佣金或租金指导价。对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一条政策充分体现了北京市调控租赁市场、稳定租金水平的决心,同时也对大租赁企业竞价收房,以及资本助推市场波动形成了一定约束,有利于保持租赁住房市场平稳有序发展。基于此,莫天全指出,住房租赁市场是民生市场,对于企业而言,需要尽快适应新的要求,调整相关业务。“征求意见稿再次强调了规范化、标准化的行业监管,迫使租赁住房企业进行精细化运营管理。”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院长赵然分析称,在信用体系下,租赁住房企业将被严格约束,倒逼下形成精细化运营,也将从根本上提高行业、企业运营效率,最终促使行业形成稳定、可持续的收益率。而在全雳看来,对良性长租企业而言反而是好事,“现在真正进入良币驱除劣币的时候,该爆雷的企业也爆得差不多了,剩下那些不规范的经营企业,要好好掂量下,政府部门是下定了决心治理好租赁市场。”自如等企业称坚定支持、积极响应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对于该征求意见稿,租赁企业纷纷表示支持,随着政策后续落地,北京住房租赁市场将进入更全面、更稳定的高质量发展期。北京自如相关负责人表示,征求意见稿有利于指导行业长期稳定发展、维护清朗的市场环境,进一步保障业主和租客的正当利益,也有利于企业自身稳健运营,“自如将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在合规经营、信用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与有关部门对接,维护行业健康发展。”对于征求意见稿中的相应要求,北京自如方面介绍称,自如租金贷占比一直远低于政府部门要求的30%,今年3月,自如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专用托管账户,成为北京市首批纳入押金监管的企业之一。此外,在室内空气质量要求上,2018年起,自如联合多家专业科研机构研发制定“深呼吸2.0”标准,从原材料、施工工艺、空气净化设备应用等多维度保障居住产品品质。在谈及征求意见稿对企业的影响时,王戈宏指出,新派公寓对条例中提及的租金贷使用上一直十分谨慎,除了初期面对信用合规租户少量尝试,后期基本停止;同时,对押金的收取从当初两个月统一调整为现在的一个月;另外,新派公寓每一个项目的装修从选材的源头把关,实现了开业即达标,虽然前期投资大了些,但保障了租户的健康,提高了居住体验。“可以预见的是,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将会是租赁市场的长期定调。”罗意表示,“透明交易是乐乎公寓一贯坚持的,相信接下来也会逐步成为整个市场和业内企业的统一认知。”龙湖冠寓方面表示,坚决响应相关政策要求,按照意见的规定,一如既往地履行租赁企业主体责任,维护租户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服务,为租户带来更好的租住体验,“住房租赁市场监管与支持政策并举,冠寓将主动践行相应政策和规定,助力行业健康发展。”

北京拟立法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对“黑中介”、“甲醛房”、虚假房源等乱象作出回应——
北京拟立法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 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并按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
□ 住房租赁企业对租赁住房进行装修装饰的,应当遵守室内装修装饰相关规定和标准,保障租赁住房安全。
近年来,庞大的住房租赁规模和复杂的住房租赁关系引发不少矛盾纠纷,接诉即办涉住房租赁类诉求居高不下。近日召开的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进行审议。条例草案对“黑中介”“甲醛房”、哄抬租金、虚假房源等住房租赁乱象作出了回应。
房租价格是租客关心的话题之一。条例草案提出,住房租金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市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一旦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出租人应当执行;拒不执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租房押金和中介费怎么收、怎么退?长期以来,不同住房租赁企业的收费方式各不相同。“押一付三”“押二付六”等常见租房交易规则,让不少刚参加工作的年轻租客深感压力。对此,条例草案提出,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并按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超收租金应当纳入监管。住房租赁企业不得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或者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
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中介服务收取的佣金,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和承租人续订或者重新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
“租赁领域立法的缺失是租赁市场各类不规范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条例草案的出台,将有效抑制各类住房租赁乱象,如克扣押金、单方面租金上涨、违规使用租金贷等。租赁市场主体将规范租金定价、租金收付行为,并在合理范围内确定租金涨幅。”贝壳研究院首席分析师许小乐说。
记者注意到,此次条例草案明确,室内装修空气质量不达标将被列入禁止出租之列。条例草案提出,住房租赁企业对租赁住房进行装修装饰的,应当遵守室内装修装饰相关规定和标准,保障租赁住房安全。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编制住房状况说明书,向意向承租人推荐房源时书面告知房屋装修完成时间等情况。
同时,住房租赁企业对出租住房进行室内装修装饰,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可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虚假房源“猫腻”太多怎么办?今后,互联网平台发布租房信息也将有监管。条例草案提出,互联网信息平台应当对发布者根据本条例相关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规的信息才能发布。互联网信息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信息发布者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发布虚假信息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应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相关信息等必要措施。对两年内因违法发布房源信息、推荐房源受到3次以上行政处罚,或者在停业整顿期间的,互联网信息平台应当采取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信息发布等必要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
“随着企业监管体系完善,各类措施将倒逼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企业和互联网信息平台等主体规范其经营行为,租赁市场主体进一步出清,形成稳定有序的租赁市场环境。”业内人士分析,未来租金管控体系、企业监管体系以及租客权益保障将得到完善。同时,随着租赁市场有效供给的增加,租客将实现更加安全和稳定的居住。
来源:经济日报


芜湖推出楼市新政 加强宅地供应并完善限售政策

9月3日,安徽省芜湖市住建局、网信办、发改委、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增强住宅土地供应、严格住房价格备案管理、严禁利用学区炒作房价、完善商品住房限售政策等9个方面推出楼市新政。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通知》明确,结合芜湖市当前实际,加大住宅用地储备力度,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重点加大非中心城区住宅用地供应量,提高中低价住宅用地供应比例。
2021年,芜湖市市区在去年住宅用地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增长30%以上,公告出让面积不少于2850亩。
芜湖市将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热点地块土地竞拍时灵活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最高限价时转竞配建租赁住房 摇号”、“限地价、竞限价回购商品房 摇号”、“限地价、竞品质”、在土地出让环节确定商品住房备案均价等多种方式。
《通知》指出,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指导各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不予办理价格备案。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科学指导分期预售许可办理节奏,申请预售许可的项目进行价格备案后1年内不再调整,确保分期预售项目均价保持稳定。
芜湖市将加强对学位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热点学区严格实行同一套住宅房小学6年内、中学3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多胞胎、二孩家庭除外)。
芜湖市将认真谋划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入学政策,通过教师交流的方式,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动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均衡发展,抑制“学区房”上涨预期。
此外,严厉查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源信息发布平台、网络媒体等市场主体利用学区炒作房价、利用学区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在广告中使用“学区房”进行宣传等行为。
芜湖将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售监管,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对预约登记购房人数大于当期批准预售房源数30%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当地公证机构采用公证摇号方式销售,预约登记名单、摇号结果在项目销售现场公示,同时报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通知》指出,加快住房上市节奏,新建商品住房单次预售以幢为单位,面积不得少于2万平方米。
芜湖市规定,居民摇号所购新建商品住房(本文发布后新购买的商品住房,以网签时点为准)自取得不动产权证3年后方可转让。
非摇号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继续执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芜政〔2017〕23号)中关于“居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后方可转让”的规定,居民购买的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后方可转让(本文发布后新购买的二手住房,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为准)。
芜湖市将加强房地产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严肃查处无证销售、捂盘惜售、强制搭售、价外加价、强制全款购房、恶意哄抬房价、散布虚假信息、利用小区业主群煽动抱团涨价等行为。
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新建商品住房的,除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合理佣金外,禁止向购房人或通过第三方向购房人收取购房价款之外的任何费用。
《通知》指出,芜湖强化房地产信贷管理,严格落实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审查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切实防范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芜湖市明确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加快空置公租房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满足新市民和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需求。
完善物业服务管理体制,推动“四级”分工的全面落实,强化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健全物业服务信用体系,优化物业服务调处机制,多元化解物业矛盾纠纷。推动智慧物业平台建设,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据了解,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芜湖市是安徽省内继合肥之后,第二个出台系统性楼市新政的城市。


八部门发声:力争3年实现房产市场秩序好转

7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通知》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截图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力争3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通知》指出,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联合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在监管部门和地方有关部门的加码调控和监管下,上半年仍出现了个别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事件。北京、西安等地都在上半年公布过一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其中,有的案例是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以补充约定条款等形式减轻、免除应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购房人责任,严重侵害购房人权益。有的案例是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存在“在广告宣传中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的违法违规行为。近期,厦门市住房局公布了自今年4月中旬以来,厦门市10部门联合开展整治二手房市场专项行动的最新进展。截至6月4日,厦门市有关部门已对29起涉嫌违法“炒房”行为立案查处。目前,查实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2725笔共计17.93亿元,其中确认被“炒房”组织直接套取114笔共计1.01亿元。对此,《通知》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重点整治四领域突出问题《通知》提出,要因城施策突出整治重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领域的部分问题将重点整治。具体来看:在房地产开发方面,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在房屋买卖方面,重点整治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在住房租赁方面,重点整治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在物业服务方面,重点整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此外,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张其光在接受央视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省级政府的监督指导责任,对调控工作不力、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坚决予以问责。”下半年房地产调控或将从紧从严除重点领域整治外,《通知》提出,要依法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各城市要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充分利用媒体、12345热线等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形成整治问题清单。各城市要将整治问题清单分类建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整治措施,确定整改时限。住建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整治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开展摸底调查,移交问题线索,汇总处理结果,总结通报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职责对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还要持续加大惩处力度。《通知》还提出,要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整治机制,包括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评价考核、正确引导社会舆情。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评价考核措施,对整治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城市,予以表扬;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问题突出,未履行监管责任及时妥善处置的城市,进行约谈问责。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近日国务院对房地产市场发展有相关讲话,住建部市场司也有相关论述,23日住建部等8部门联合发文,充分说明下半年房地产调控从紧从严。类似管控涉及房地产各个领域和细分市场,具有积极的作用。很大程度上也使得各地调控不松懈。在严跃进看来,当前市场总体平稳,各地或在楼市调控上有所松懈。而此次围绕房地产交易秩序进行管控,具有非常好的效应,一定程度上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交易秩序的稳定。尤其是对于各类市场交易的乱象整治,能够确保下半年房地产交易平稳健康发展。

9部门联合发文!安徽省将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持续三年!

关于印发《安徽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房〔2021〕65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局、城管局、房管局、住房发展中心),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信办,税务局,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分局,信访局: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印发的《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制定了《安徽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安徽省人民政府信访局2021年8月16日安徽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聚焦住房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切实抓好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持续加大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力度,集中解决住房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显著减少,涉房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二、整治重点(一)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二)房屋买卖。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三)住房租赁。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四)物业服务。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三、依法有效开展整治(一)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各地要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在新闻媒体、政务热线、门户网站上公布举报电话、开通举报信箱。对群众实名举报投诉的或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调查处理。与信访部门进行对接,全面梳理近年来房地产领域信访投诉事项,查找问题线索。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专项检查,补充完善整治问题清单。(二)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各地要将问题逐项梳理排查核实,分类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形成“四个清单”(即问题清单、原因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要建立转办和督办机制,定期督导调度,实施销号管理,做到“有进有出”,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动态调整台账清单。(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加强部门协同,集中力量。对本地区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应当依法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逾期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四)边查边改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查处的事项要全面分析存在的监管盲区和漏洞,及时会同相关部门调整和完善有关政策,完善监管措施,扎紧制度的笼子。四、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9月底前)各地尽快细化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部署。督促所有房地产开发、中介、物业服务、有关金融机构,按照国家和省专项整治要求,逐项逐条对照,开展自查自纠,自行改正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向所在地主管部门报送自查自纠书面材料。第二阶段:检查和整改阶段。(2021年10月—2024年)1.全面复查。各地主管部门要在企业自查率达到100%的基础上进行严格复查。要合理安排进度,原则上在三年内,对正在销售、在建建设、正在提供服务的项目(企业),复查率要达到100%。2.重点检查。近期,对群众信访、投诉较为集中、媒体曝光的不良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每年检查面不低于25%。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及时进行处理。3.指导监督。省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将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各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总体情况、自查、复查、重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和考核。第三阶段:建章立制和监管水平提升阶段。(贯穿全过程)各地要深入剖析查处事项背后问题根源,研究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和内部监督机制,着力从源头上补短板,促进专项整治常治长效。要加强监管队伍能力提升,强化专业素能和作风建设。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此次专项整治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制定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摸底自查,移交问题线索,汇总处理结果,总结通报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职责对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查处房地产开发项目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房屋质量等问题。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接收相关部门移送的案件、依法行使处罚权,并加强城管执法与小区物业管理监管工作衔接。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各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房地产领域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涉嫌犯罪行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查处未依法依规取得土地即开工等问题。税务部门负责查处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价格违法、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金融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分工,负责查处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违规为竞买保证金、土地价款提供资金支持等违法违规问题。信访部门负责梳理住房领域信访突出问题,配合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网信部门负责查处通过网络发布虚假房地产信息等问题。各地牵头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加强信息共享、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等方式,健全工作会商机制,合理调度执法力量,依法依规查处,按时报送台账进展,督促整改落实,推动整治工作落细落实。(二)建立工作专班。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群众投诉信访量较多的合肥、阜阳、滁州、蚌埠、宿州、亳州、芜湖等市,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进行,应成立市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报请市领导担任组长,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进行。(三)强化监督评价考核。各地牵头部门应每月底前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工作台账,每季度末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半年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抄报国家有关部门,抄送各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评价考核措施要求,对整治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城市,予以表扬;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问题突出,未履行监管责任及时妥善处置的城市,进行约谈问责。(四)正确引导舆情。各地要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总结推广整治工作做法、经验和成效,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违规违纪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网站要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形成浓厚整治氛围,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舆论环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徐向东,联系电话:62871975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张菡,联系电话:62602693省公安厅联系人:魏强,联系电话:62801269省自然资源厅联系人:陈巧银,联系电话:62553096省网信办联系人:史仲红,联系电话:62609135省税务局联系人:葛诚,联系电话:62836308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马炜骐,联系电话:63356015安徽银保监局联系人:方盛奇,联系电话:65192565省信访局联系人:杨中华,联系电话:62603427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电信129档十全十美5G畅享融合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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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推出个人购房资格绿码,如何才能拥有此绿码?

必须在北京交够5年社保,在北京居住的时间超过三年才有资格申请购房资格绿码。就我个人而言,能够通过自己的奋斗在老家买一套房子就是最大的梦想了。因为我清楚自己的实力,在老家买房子已经非常困难了,更不敢奢望去大城市买房,北京更是想都不敢想。你以为有钱就可以在北京买房吗?想要买房必须有购房资格绿码。北京将推出个人购房资格绿码,如何才能拥有此绿码?让我们一起来聊一聊吧!一,需在北京缴纳5年以上的社保才有资格购房。听到北京推出个人购房资格绿码这个消息,让很多在北京打拼的年轻人有了动力,然后在北京买房首先得有购房资格,没有购房资格,再多钱也买不了,想要申请,必须需要满足第1个条件,那就是一定要缴纳5年以上的社保。这个条件还是很好达到的,主要是在正规企业工作5年以上都能达到这个要求。二,个人必须在北京生活三年以上获得暂住证。对于在北京生活的年限有明确的规定,不能是刚到北京的人,必须是在北京生活了三年以上,并且已经获得了合格的暂住证的人才可以去申请资格绿码。三,名下没有其他房产,才能申请购房绿码。政府为了避免炒房,也对个人购买房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想要申请个人购房资格,绿码必须要去进行核实,名下不能有其他的房产,要保证你买的房子是你的第1套房,这样才允许你在北京买房,如果你的名下已经有其他的房子,就不用再去申请了,申请也不会通过,因为这只是针对第1套房的资格绿码。只要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就可以去申请。

北京将率先推出个人“购房资格绿码” 实现购房资格实时查询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率先推出了个人“购房资格绿码”系统。该系统通过实现购房资格实时查询,为购房者提供便利和保障,避免了购房者因购房资格不符合要求而被拒购的尴尬情况。该系统的操作非常简单,购房者只需在北京市住建委的官方网站或App中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即可实现购房资格的实时查询。查询结果将以不同颜色的“绿码”、“黄码”和“红码”等形式呈现,绿码表示购房者符合购房资格条件,可以放心购买房屋;黄码表示购房者存在一些限制或待审核的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红码则表示购房者并不符合购房资格条件。该系统的推出为购房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和保障,有效避免了购房者因购房资格问题而被拒购的情况。同时,该系统也为房管部门提供了更为科学、便捷、高效的管理工具,有利于加强对房屋市场的监管和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广大购房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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