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马杀犬于道是关于谁的典故 逸马杀犬于道属于谁的典故呢
1、书马犬事冯梦龙《古今谭概》。
2、欧阳公在翰林时,常与同院出游。有奔马毙犬,公曰:“试书其一事。”一曰:“有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一曰:“有马逸于街衢,卧犬遭之而毙。”公曰:“使子修史,万卷未已也。”曰:“内翰云何?”公曰:“逸马杀犬于道。”相与一笑。
3、传说,有一天欧阳修和几个朋友在洛阳郊外游玩,看到一匹奔马踩死了一条来不及躲避的小狗。欧阳修建议大家简要地叙述这件事。欧阳修和朋友们都是写文记事的好手,大家各自叙述这件事。一个朋友说:“有犬卧于十字街,逸马蹄而杀之。”另一个朋友说:“有马逸于街,卧犬遭之而毙。”欧阳修说:“都有点罗嗦,若这样使各位老兄去修国史的话,恐怕一万卷也不完啊。”几位朋友问欧阳修说:“你是大手笔,你说如何写这件事?”
4、欧阳修说:“逸马杀犬于道。”他仅用六个字便说清楚了这——件事,朋友们相视一笑,都称赞欧阳修用词精练。
逸马杀犬于道文言文
1. 急求 的文言文翻译 当年欧阳修在翰林院任职时,一次,与同院三个下属出游,见路旁有匹飞驰的马踩死了一只狗。欧阳修提议:“请你们分别来记叙一下此事。” 只见一人率先说道“有黄犬卧于道,马惊,奔逸而来,蹄而死之”,另一人接着说:“有黄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最后第三人说:“有犬卧于通衢,卧犬遭之而毙。” 欧阳修听后笑道:“像你们这样修史,一万卷也写不完。” 那三人于是连忙请教:“那你如何说呢?” 欧阳修道:“‘逸马杀犬于道’,六字足矣!” 三人听后脸红地相互笑了起来,比照自己的冗赘,深为欧阳修为文的简洁所折服。 2. 【逸马杀犬于道获得的道理】 逸马杀犬于道的典故:当年欧阳修在翰林院任职时,一次,与同院三个下属出游,见路旁有匹飞驰的马踩死了一只狗.欧阳修提议:“请你们分别来记叙一下此事.” 只见一人率先说道“有黄犬卧于道,马惊,奔逸而来,蹄而死之”,另一人接着说:“有黄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最后第三人说:“有犬卧于通衢,卧犬遭之而毙.” 欧阳修听后笑道:“像你们这样修史,一万卷也写不完.” 那三人于是连忙请教:“那你如何说呢?” 欧阳修道:“‘逸马杀犬于道’,六字足矣!” 三人听后脸红地相互笑了起来,比照自己的冗赘,深为欧阳修为文的简洁所折服.逸马杀犬于道,可谓一针见血一语中的一剑封喉.说明了文字要精炼的道理。 3. 一马杀犬于道古文500字 “奔马杀犬”几种说法的优劣 就此话题,陈望道在《修辞学发凡》中说“由写说者随着意思的轻重,而使言辞有宾主”,不能“凭空抽象”地“判定工拙优劣”,在我看来,可谓定论已成,无须多言了. 我们先看陈望道先生所言: 在我国的论文书中曾经有过好多关于黄犬奔马句法的工拙论.第一个在书上谈起的似乎是沈括(存中).沈括的《梦溪笔谈(十四)》说: 往岁士人多尚对偶为文.穆修张景辈始为平文,当时谓之古文.穆张尝同造朝,待旦于东华门外.方论文次,适见有奔马践死一犬,二人各记其事以较工拙.穆修曰:“马逸,有黄犬遇蹄而毙.”张景曰:“有犬死奔马之下.”时文体新变,二人之语皆拙涩,当时已谓之工,传之至今. 看了这条,可知黄犬奔马句法是当时流传的名句;沈括是因为听了不服才记下来的.而陈善却就以为沈括的句法好过他们.在他所著的《扪虱新话(五)》中说: 文字意同而立语自有工拙.沈存中记穆修、张景二人同造朝.方论文次,适有奔马践死一犬,遂相与各记其事,以较工拙.穆修曰:“马逸,有黄犬遇蹄而毙”张景曰:“有犬死奔马之下.”今较此二语,张当为优.然存中但云“适有奔马践死一犬”,则又浑成矣. 其实张语并不见得优,沈语也不见得怎样浑成:只因张着眼在犬,沈着眼在马,各为一句,穆修着眼在犬马两物,就此记以两句罢了.而《唐宋八家丛话》记载同样的黄犬故事,又说: 欧阳公在翰林日,与同院出游.有奔马毙犬于道,公曰:“试书其事.”同院曰:“有犬卧通衢,逸马蹄而死之.”公曰:“使子修史,万卷未已也.”曰:“内翰以为何如?”曰:“逸马杀犬于道.” 于是一个死犬故事,就有六种句法: 1、有奔马践死一犬. 2、马逸,有黄犬遇蹄而毙. 3、有犬死奔马之下. 4、有奔马毙犬于道. 5、有犬卧通衢,逸马蹄而死之. 6、逸马杀犬于道. 依我看来,这都由于意思有轻重,文辞有宾主之分,所以各人的意见不能齐一;而前人却都沿了存中的观点,以为是什么工拙之别,纷纷在抽象地发挥所谓工拙论,所以终于不得要领――总而言之,有宾主可分时,宾主是须分清的,但分清宾主却须由写说者随着意思的轻重,而使言辞有宾主之分,并非像死犬句法论者模样,凭空抽象地讨论,所能判定工拙优劣的. 一言以蔽之,就是优劣要视作者表达的意思而定,不可“凭空抽象地”判定. 鲁迅先生在《写文章》一篇里谈到这个话题说: 两人的大作,不但拙涩,主旨先就不一,穆说的是马踏死了犬,张说的是犬给马踏死了,究竟是着重在马,还是在犬呢?较明白稳当的还是沈括的毫不经意的文章:“有奔马,践死一犬.” 鲁迅用这做例子是要说明文章既要“做”又不可太“做”.所以他说“高尔基说,大众语是毛胚,加了工的是文学.我想,这该是很中肯的指示了.”所以他说沈括的说法“毫不经意”“明白稳当”. 周振甫先生在《周振甫讲古代散文》里分析了沈括的《梦溪笔谈》中的三种表达法,也就是六种句法中的前三种,详细又有启发性. 第一种说法,“有奔马践死一犬”,也就是沈括的说法.“从奔马写,写明践死一犬,既简又明(周振甫语)”.可能是从修史的角度,言贵简洁.但也难说这就优于其它说法了.它没有描绘出犬的毛色(如句法2),没有言明践死的场所(如句法4、6),也没有说出犬死前的状态(如句法5).至于说它“提供的信息量不多不少,能切合题旨与情境的需要(李维琦语)”,就要看“写说者意思的轻重”了.若犬的主人打听其犬的情况,被告知“有奔马践死一犬”,想知道事发地点,或者写说者想叙述践死情景,这第一种说法就算不上最好的了. 第二种说法,“马逸,有黄犬遇蹄而毙”.先看见马飞奔而来,继而看到黄犬被踩死,也完全妥当.说这句拙涩,是因为“遇蹄而毙”的“遇”字只有“遇见”却无“撞击”之意,和缓之词难以描绘出情景之猛烈. 第三种说法,“有犬死奔马之下”.如果注意力不在马而在犬,这样说也完全可以.当然,这句只说了死因(或死果),“死”这个动词,重在说其结果,至于如何死的,没有描述.它不仅没有“践死”、“蹄而死”的具体,连“毙”“杀”这基本动作也没有. 第四种说法,“有奔马毙犬于道”.这个“毙(獘)”字,有“仆倒”之意,据说“獘本因犬仆制字”,也有“死”之意.如果表达“使犬仆倒而毙命”,这个“毙”倒是极恰当.它比“杀”字更具体形象,比“践”字更多彩. 第五种说法,“有犬卧通衢,逸马蹄而死之”.着眼在犬,而且“卧”字描写死前状态,有“忂”描写场所,甚至还有“通”字修饰.这种节奏舒缓的叙说比起“逸马杀犬于道”这种简洁说法来,自有它独特的妙处.“言贵简洁”没错,但那是说删除“可有可无的”枝节,却并不是说把“必有的”也删除,譬如减肥,以苗条为美,却不是要骨瘦如柴.至于何为该有,何为该无,何为该删,何为该留,其标准仍然要看作者想表达什么. 第六种说法,“逸马杀犬于道”.简则简矣,但未必最佳.这句中“逸马杀犬”是已知信息,“于道”是新信息,那么,我们可以看出它只是回答了“逸马杀犬”的场所,没有讲“犬”的情况,没有讲“道”的情况,甚至也没有讲如何“杀”.若这是修史标准,欧阳修的《新唐书》《。 4. 一马杀犬于道古文500字 “奔马杀犬”几种说法的优劣 就此话题,陈望道在《修辞学发凡》中说“由写说者随着意思的轻重,而使言辞有宾主”,不能“凭空抽象”地“判定工拙优劣”,在我看来,可谓定论已成,无须多言了. 我们先看陈望道先生所言: 在我国的论文书中曾经有过好多关于黄犬奔马句法的工拙论.第一个在书上谈起的似乎是沈括(存中).沈括的《梦溪笔谈(十四)》说: 往岁士人多尚对偶为文.穆修张景辈始为平文,当时谓之古文.穆张尝同造朝,待旦于东华门外.方论文次,适见有奔马践死一犬,二人各记其事以较工拙.穆修曰:“马逸,有黄犬遇蹄而毙.”张景曰:“有犬死奔马之下.”时文体新变,二人之语皆拙涩,当时已谓之工,传之至今. 看了这条,可知黄犬奔马句法是当时流传的名句;沈括是因为听了不服才记下来的.而陈善。 “奔马杀犬”几种说法的优劣 就此话题,陈望道在《修辞学发凡》中说“由写说者随着意思的轻重,而使言辞有宾主”,不能“凭空抽象”地“判定工拙优劣”,在我看来,可谓定论已成,无须多言了. 我们先看陈望道先生所言: 在我国的论文书中曾经有过好多关于黄犬奔马句法的工拙论.第一个在书上谈起的似乎是沈括(存中).沈括的《梦溪笔谈(十四)》说: 往岁士人多尚对偶为文.穆修张景辈始为平文,当时谓之古文.穆张尝同造朝,待旦于东华门外.方论文次,适见有奔马践死一犬,二人各记其事以较工拙.穆修曰:“马逸,有黄犬遇蹄而毙.”张景曰:“有犬死奔马之下.”时文体新变,二人之语皆拙涩,当时已谓之工,传之至今. 看了这条,可知黄犬奔马句法是当时流传的名句;沈括是因为听了不服才记下来的.而陈善却就以为沈括的句法好过他们.在他所著的《扪虱新话(五)》中说: 文字意同而立语自有工拙.沈存中记穆修、张景二人同造朝.方论文次,适有奔马践死一犬,遂相与各记其事,以较工拙.穆修曰:“马逸,有黄犬遇蹄而毙”张景曰:“有犬死奔马之下.”今较此二语,张当为优.然存中但云“适有奔马践死一犬”,则又浑成矣. 其实张语并不见得优,沈语也不见得怎样浑成:只因张着眼在犬,沈着眼在马,各为一句,穆修着眼在犬马两物,就此记以两句罢了.而《唐宋八家丛话》记载同样的黄犬故事,又说: 欧阳公在翰林日,与同院出游.有奔马毙犬于道,公曰:“试书其事.”同院曰:“有犬卧通衢,逸马蹄而死之.”公曰:“使子修史,万卷未已也.”曰:“内翰以为何如?”曰:“逸马杀犬于道.” 于是一个死犬故事,就有六种句法: 1、有奔马践死一犬. 2、马逸,有黄犬遇蹄而毙. 3、有犬死奔马之下. 4、有奔马毙犬于道. 5、有犬卧通衢,逸马蹄而死之. 6、逸马杀犬于道. 依我看来,这都由于意思有轻重,文辞有宾主之分,所以各人的意见不能齐一;而前人却都沿了存中的观点,以为是什么工拙之别,纷纷在抽象地发挥所谓工拙论,所以终于不得要领――总而言之,有宾主可分时,宾主是须分清的,但分清宾主却须由写说者随着意思的轻重,而使言辞有宾主之分,并非像死犬句法论者模样,凭空抽象地讨论,所能判定工拙优劣的. 一言以蔽之,就是优劣要视作者表达的意思而定,不可“凭空抽象地”判定. 鲁迅先生在《写文章》一篇里谈到这个话题说: 两人的大作,不但拙涩,主旨先就不一,穆说的是马踏死了犬,张说的是犬给马踏死了,究竟是着重在马,还是在犬呢?较明白稳当的还是沈括的毫不经意的文章:“有奔马,践死一犬.” 鲁迅用这做例子是要说明文章既要“做”又不可太“做”.所以他说“高尔基说,大众语是毛胚,加了工的是文学.我想,这该是很中肯的指示了.”所以他说沈括的说法“毫不经意”“明白稳当”. 周振甫先生在《周振甫讲古代散文》里分析了沈括的《梦溪笔谈》中的三种表达法,也就是六种句法中的前三种,详细又有启发性. 第一种说法,“有奔马践死一犬”,也就是沈括的说法.“从奔马写,写明践死一犬,既简又明(周振甫语)”.可能是从修史的角度,言贵简洁.但也难说这就优于其它说法了.它没有描绘出犬的毛色(如句法2),没有言明践死的场所(如句法4、6),也没有说出犬死前的状态(如句法5).至于说它“提供的信息量不多不少,能切合题旨与情境的需要(李维琦语)”,就要看“写说者意思的轻重”了.若犬的主人打听其犬的情况,被告知“有奔马践死一犬”,想知道事发地点,或者写说者想叙述践死情景,这第一种说法就算不上最好的了. 第二种说法,“马逸,有黄犬遇蹄而毙”.先看见马飞奔而来,继而看到黄犬被踩死,也完全妥当.说这句拙涩,是因为“遇蹄而毙”的“遇”字只有“遇见”却无“撞击”之意,和缓之词难以描绘出情景之猛烈. 第三种说法,“有犬死奔马之下”.如果注意力不在马而在犬,这样说也完全可以.当然,这句只说了死因(或死果),“死”这个动词,重在说其结果,至于如何死的,没有描述.它不仅没有“践死”、“蹄而死”的具体,连“毙”“杀”这基本动作也没有. 第四种说法,“有奔马毙犬于道”.这个“毙(獘)”字,有“仆倒”之意,据说“獘本因犬仆制字”,也有“死”之意.如果表达“使犬仆倒而毙命”,这个“毙”倒是极恰当.它比“杀”字更具体形。 5. 谁知道逸马杀犬于道 以下是逸马杀犬于道的典故: 当年欧阳修在翰林院任职时,一次,与同院三个下属出游,见路旁有匹飞驰的马踩死了一只狗。 欧阳修提议:“请你们分别来记叙一下此事。” 只见一人率先说道“有黄犬卧于道,马惊,奔逸而来,蹄而死之”,另一人接着说:“有黄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 最后第三人说:“有犬卧于通衢,卧犬遭之而毙。” 欧阳修听后笑道:“像你们这样修史,一万卷也写不完。” 那三人于是连忙请教:“那你如何说呢?” 欧阳修道:“‘逸马杀犬于道’,六字足矣!” 三人听后脸红地相互笑了起来,比照自己的冗赘,深为欧阳修为文的简洁所折服。 记史简洁明了首推司马史公。
逸马集团是干什么的
你好,这家公司是通过工商渠道注册的,但是他能不能帮助企业运营成功却不是特别肯定的如果您要和公司合作的话,建议您一定要签订合同,合同让懂法律的专业人士帮您看一下,懂法律的专业人士就在咱们所住的附近,看看有什么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咨询所等等,都可以找到【摘要】逸马集团是干什么的【提问】你好,这家公司是通过工商渠道注册的,但是他能不能帮助企业运营成功却不是特别肯定的如果您要和公司合作的话,建议您一定要签订合同,合同让懂法律的专业人士帮您看一下,懂法律的专业人士就在咱们所住的附近,看看有什么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咨询所等等,都可以找到【回答】
逸马集团是上市公司吗
亲 您好;逸马集团不是上市公司哦逸马集团是集连锁企业培训/咨询/教育、移动互联O2O、金融服务等三位一体的连锁商业服务平台,为连锁企业提供管理培训、咨询、高端人才猎聘、连锁专业人才培养,移动互联O2O技术平台开发、系统运营服务,以及股权投资、债券投融等金融服务。【摘要】
逸马集团是上市公司吗【提问】
亲 您好;逸马集团不是上市公司哦逸马集团是集连锁企业培训/咨询/教育、移动互联O2O、金融服务等三位一体的连锁商业服务平台,为连锁企业提供管理培训、咨询、高端人才猎聘、连锁专业人才培养,移动互联O2O技术平台开发、系统运营服务,以及股权投资、债券投融等金融服务。【回答】
逸马集团总部位于香港,大陆运营中心设于深圳、技术中心位于上海。集团下设逸马顾问、兴逸马顾问、思格教育、领军传媒、阿拉丁移动、逸马投资、深圳、上海、北京、四川、青岛、西安、长沙分公司及民间借贷金融服务等近百家分支机构。逸马将秉承“为中国连锁企业走向世界而奋斗”的使命,帮助中国连锁企业获得持续竞争优势、推动商业文明的发展而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重庆逸马远航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隶属于逸马集团,致力推动西南片区连锁产业发展,与华北、华东、华南、华中遥相呼应,覆盖全国,传播连锁专业智慧,践行逸马精神,进一步巩固集团在中国连锁业的领军地位,用大无畏的承担来实现我们的使命——“为中国连锁企业走向世界而奋斗”!【回答】
《孔子马逸》古文翻译
分类: 教育/学业/考试 >> 学习帮助
问题描述:
孔子行道而息,马逸(跑),食人之稼,野人取其马。子贡请往说之,毕辞,野人不听。有鄙人始事孔子者,日:“请往说之。”因谓野人曰:“子不耕于东海,吾不耕于西海也,吾马何得不食子之禾?”野人大说,相谓曰:“说亦皆如此其辩也,独如向之人!”解马而与之。
解析:
【原文】孔子行道而息,马逸,食人之稼,野人取其马。子贡请往说之,毕辞,野人不听。有鄙人始事孔子者,曰:“请往说之。”因谓野人曰:“子不耕于东海,吾不耕于西海也,吾马何得不食子之禾?”野人大说,相谓曰:“说亦皆如此其辩也,独如向之人!”解马而与之。
【译文】孔子走(累了)在路上休息,马逃脱了束缚,吃了别人的庄稼,农民把马牵去了。子贡(以能言善辩著称)请求去说服那农民,什么话都说了,那农民不理他那套。有个刚刚跟随孔子学习的粗俗的人,说:“请让我去跟他说吧。”便对那农民说:“您不是在东海种地,我不是在西海种地,我的马怎么可能会不吃你的庄稼呢?”那农民很开心,对他说:“说话都相你这么清楚就好了,怎么能想刚刚那个人那样!”解开马的缰绳就给了他。
孔子马逸文言文翻译
1、《孔子马逸》文言文的白话翻译:孔子走累了在路上休息,他的马逃脱了束缚,吃了别人的庄稼。农民把马牵去了。子贡请求去说服那农民,什么话都说了,那农民不听他的。有个刚刚跟随孔子学习的粗俗的人说:“请让我去说服他。”他对农民说:“您不是在东海种地;我不是在西海种地;我的马怎么可能会不吃你的庄稼呢?” 那农民很开心,对他说:“说话就要这样明白了当,怎么能像刚才那个人那样说话!”农民解开马的缰绳把马给了他。说服如此的不讲方略竟也能成功,别的事物怎么可能随心呢?有道德的人只管按照自己的准则去做,尊敬别人而不必要求别人尊敬自己,爱戴别人而不必要求别人爱戴自己。尊敬爱戴别人,那是自己的事;被别人尊敬爱戴,那是人家别人的事。有道德的人只能决定自己的行为,不能决定别人的反映。自己该做的都做到了,就不会没有机遇。2、《孔子马逸》的文言文原文:孔子行道而息,马逸,食人之稼。野人取其马。子贡请往说之, 毕辞,野人不听。 有鄙人始事孔子者,曰:“请往说之。”因谓野人曰:“子不耕于东海,吾不耕于西海也。吾马何得不食子之禾?”其野人大说相谓曰:“说亦皆如此其辩也!独如向之人?”解马而与之。说如此其无方也而犹行,外物岂可必哉?君子之自行也,敬人而不必见敬,爱人而不必见爱,敬爱人者,己也;见敬爱者,人也。君子必在己者,不必在人者也。必在己,无不遇也。——(《吕氏春秋》)3、《孔子马逸》文言文的重点字词解释:行︰走,行走。逸︰逃跑,逃逸。野人︰居在田野的人,农夫。稼: 庄稼。说︰通“悦”,高兴。息:休息、歇息。取:扣留,牵走。子贡:孔子的学生,传说他能言善辩。鄙人:指居住在郊野的人,也指鄙俗的人,此指仆人。“君子……必见爱”:君子只管按照自己的准则去做,敬重别人而不必要求被别人敬重,爱护别人而不 必要求被别人爱护。向:从前,刚才。独:怎么能,岂。道:路,道路。食:吃。请:请求。鄙人索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