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种药物在国内临床实验数据与查询?
对于任何药物而言,上市之前都会通过一系列的临床试验证明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各个国家的药监局或者国际医学期刊组织,而且对于药物的临床试验登记都有很强制的要求,在做药物立项调研的时候也会查询药品临床试验数据,调研临床备案情况一般是为了了解申报进度以及BE难度,这一点需要关注时间节点和受理类型。在一般登记的试验方案中会详细地记录了药品、试验题目、试验分组、试验涉及等信息,国内药物临床试验登记数据基本分布在CDE和ChiCTR这两个平台,这两个官方平台所登记的试验种类,涵盖了药物的一到三期临床试验,以及生物等效性试验。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如果通过官方CDE或者ChiCTR查询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是可以查询了解药物临床试验数据,但是对于现在比较流行的数据库而言更利于分析数据,可以更全面的查询了解药企在新药开发适应症布局,这些数据一般可以在数据库查询了解。数据库中查询通过进入数据库首页点击“中国临床试验”共6万多条数据可以实时监测获批临床药物的研发进度及最新动态,帮助在研发立项或购买新产品时提供决策依据。 也可以在首页直接输入目前最关心的一种病“肺癌”然后在点击“中国临床试验”共有2千多条数据,可以通过点击“全局分析”进入可视化图表,可以了解到关于适应症为“肺癌”的药物的试验状态、试验分期布局、药品类型布局、试验分类布局、申办品种top10、申办企业top10、靶点top10、BE试验申办品种top10、BE试验申办企业top10所有可视化图表内容可以换成柱形图、折线图和数据视图,也可以导出数据了解,这里我们不仅可以看到潜在的生物类似物竞争者,也可以看到原研以及仿制药厂家在适应症开发方面的最新动向。全局分析数据回到试验数据中浏览方式可以按登记号浏览、按品种浏览、按申报单位浏览、按主要临床机构浏览、按参与临床机构浏览数据,每种浏览方式所包含的数据是不相同的,点击具体数字能查询相对应的数据信息。 按登记号浏览,包含登记号、试验题目、药品名称、适应症、试验状态、试验分期、申办单位、试验机构、首次公式日期9个维度的数据信息。浏览方式按品种浏览,包含药品名称、最新公示时间、申办单位数、尚未开始、进行中、已完成、暂停或中断、登记总数的数据信息。 按品种浏览按申办单位浏览,包含申办单位、最新公示时间、药品数量、尚未开始、进行中、已完成、暂停或中断、登记总数等数据信息。 按申办单位浏览按主要临床机构浏览,包含主要临床机构、最新公示时间、药品数量、尚未开始、进行中、已完成、暂停或中断登记总数等数据信息。 按主要临床机构浏览按参与临床机构浏览,包含参与临床机构、最新公示时间、药品数量、尚未开始、进行中、已完成、暂停或中断登记总数等数据信息。 按临床机构浏览点击“登记号”进入详情页,能查询临床试验的基本信息、申办者信息、研究者信息、伦理委员会信息、临床试验信息、其它信息,包含所有官网的数据。 详情页面以上就是临床数据查询方式了,临床试验登记信息是新药研发的重要的情报来源,也是在做药物立项中了解申报进展、be试验难度的主要数据。
临床数据管理员是做什么的?
临床数据管理员又称为临床数据分析员是医药行业中,负责产品临床数据采集及分析等相关事宜的专业人员。临床数据管理员的主要工作内容:1、根据临床试验统计规范,准备临床研究在数据收集和分析等方面标准文档;2、根据研究人员以及项目的需求进行数据清洗、处理和分析的工作;3、进行临床试验各个阶段的数据管理以及统计分析工作;4、独立撰写数据统计分析的报告计划。扩展资料临床数据管理员的岗位要求:1、流行病学、医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2、统计基础知识扎实,熟练使用SAS等统计软件;3、有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4、英语阅读及书写能力比较良好,逻辑思维能力强;5、工作态度要积极、必须可以承受一定工作压力;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临床数据分析员
对药品临床试验的结果怎样进行统计分析与数据处理?
◆ 疾病知识,医学知识,临床知识,健康科普知识,为您疾病康复提供帮助 ( 1 )药品在临床试验的统计结果的表达及分析过程中,都必须采用规范的统计学分析方法,并应贯彻于临床试验始终。各阶段均需有熟悉生物统计学的人员参与。药品临床试验方案中要写明统计学处理方法,此后任何变动必须在临床试验总结报告中阐明并说明其理由。若需做中期分析,应说明理由及程序。统计分析结果应着重表达临床意义,对治疗作用的评价应将可信限与显著性检验的结果一并考虑。对于遗漏、未用或多余的资料,需加以说明。临床试验的统计报告必须与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相符。 ( 2 )数据管理的目的在于把得自受试者的数据迅速、完整、无误地纳人报告。所有涉及数据管理的各种步骤均需记录在案,以便对数据质量及试验实施进行检查。用适当的标准操作规程保证数据库的保密性,应具有计算机数据库的维护和支持程序。开始试验前,需设计可被计算机阅读与输人的临床报告表及相应的计算机程序。 ( 3 )药品临床试验中受试者分配必须按试验设计确定的随机方案进行,每名受试者的密封代码应由申办者或研究者保存。设盲试验应在方案中表明破盲的条件和执行破盲的人员。 来源:浙江省医学会资料提供,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基因组学和生物信息学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生物信息学顾名思义是生物学+信息技术,通常评价一个学科发展的好坏,要看数学和计算机在这个学科中所占的比例。随着技术的发展,现在的生物学研究已经不在如以前主要以实验为主,数学和计算机科学在生物学研究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基因组学,主要是研究基因组的科学,例如人类基因组计划,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基因组学等同于生物信息学。但是随着“组学”的发展,或者说组学这个词的泛滥,出现了“转录组学,蛋白组学,免疫组学,贯穿组学“等等,现在的基因组学往往成为生物信息学的一个分支,它包含在生物信息学中。
临床专硕研究生如何发表SCI?
临床专硕研究生应该从自己的临床工作中提炼科研课题发表SCI!这句话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复杂!一件复杂的事物中往往蕴含着简单规律,无论是学习科研还是做科研也都是有规律可循。这些规律散落在大量的文献之中,待有心人去挖掘。但挖掘需要时间和悟性,临床医生们只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有心在疾病对象上做点创新的朋友,如果没有足够的样本数量,缺乏可观测的客观指标,不具备可重复的体内、体外模型,开头的难就足以令你望而却步。既然疾病已定,接下来就要考虑做什么表型即可。至于疾病和表型之间如何进行连线,就需要从近五年的综述(Review)和国自然基金项目中去挖掘信息,进而对所要研究的领域产生一种全局性的认识。通常,医学科研的研究对象限定在疾病,研究的基本思路就是要分析疾病背后的表型(某种生理/病理过程),阐释发病机制,寻找诊疗手段。因而,医生做科研往往是从疾病往表型上去发散。一旦明确了表型,模型也属于一种关联性的常识。因为模型可将抽象的表型具象化,变成细胞、动物模型和组织标本选择的问题,并转化为实验数据以及图表。所以模型这个恒量是科研入门阶段就要迅速掌握的。而要快速学习模型相关常识,则可在选定表型后检索经典高分研究性论著进行精读,提练出文章中所采用的表型评价标准,包括模型、诱导条件、检测指标以及实验方法等,以获取实验设计套路。再借助硕博论文来理解实验细节,以增强提取关键信息的效率。接着依样画葫芦照着做就好了,至于文献中更多的操作窍门,就只有在实践中再体会了。
临床检验生物化学的介绍
《临床检验生物化学》一书由涂植光著,于2006年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强调对临床生物化学检验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全书共19章,绪论后首先介绍生物化学检验中的诊断酶学,随即讲述体内物质代谢及内环境紊乱的生物化学检验、主要器官系统疾病和特殊生理现象、妊娠的生物化学检验、治疗药物浓度监测,最后介绍生物化学自动分析仪的应用及评价。该书每章首在要点中介绍了该章的教学要点,章末附有“存在问题与发展趋势”和主要参考资料、网站信息资源。有利于组织教学和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培养创新意识。
临床数据管理的数据审核工作包括哪些环节
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网络文化内容建设与管理,规范网络文化经营单位产品及服务内容自审工作,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法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在向公众提供服务前,应当依法对拟提供的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内容进行事先审核。 第四条 网络文化经营单位不得提供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禁止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 第五条 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容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内容管理部门,配备适应审核工作需要的人员负责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内容管理,保障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的合法性。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管理制度应当明确内容审核工作职责、标准、流程及责任追究办法,并报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第六条 网络文化经营单位经营的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内容审核工作,应当由取得《内容审核人员证书》的人员实施。 第七条 内容审核人员的职责: (一)掌握内容审核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 (二)独立表达审核意见; (三)参加文化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第八条 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内容审核工作应当由2名以上审核人员实施,审核人员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后,报本单位内容管理负责人复核签字。对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的合法性不能准确判断的,可向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申请行政指导,接到申请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在10日内予以回复。 第九条 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审核记录的保存期不少于2年。 第十条 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应当通过技术手段对网站(平台)运行的产品及服务的内容进行实时监管,发现违规内容的要立即停止提供,保存有关记录,重大问题向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文化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审核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制定网络文化产品内容审核工作指引,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题库,建立审核人员信息库。 第十二条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内容审核人员培训考核及检查监督工作。培训工作采取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内容审核人员证书》,并纳入审核人员信息库统一管理。取得证书的内容审核人员每年至少应当参加1次后续培训。 第十三条 内容审核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部门注销其《内容审核人员证书》: (一)连续2年未按规定参加后续培训的; (二)玩忽职守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三)出现重大审核失误的。 第十四条 对未按本办法实施自审制度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按照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报文化行政部门审查或者备案的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自审后应当按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