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岭记原文及翻译
梅花岭记原文及翻译如下:顺治二年乙酉四月,江都围急。督相史忠烈公知势不可为,集诸将而语之曰:“吾誓与城为殉,然仓皇中不可落于敌人之手以死,谁为我临期成此大节者?”副将军史德威慨然任之。忠烈喜曰:“吾尚未有子,汝当以同姓为吾后。吾上书太夫人,谱汝诸孙中。”五日,城陷,忠烈拔刀自裁,诸将果争前抱持之。忠烈大呼德威,德威流涕,不能执刃,遂为诸将所拥而行。至小东门,大兵如林而至,马副使鸣騄、任太守民育及诸将刘都督肇基等皆死。忠烈乃瞠目曰:“我史阁部也。”被执至南门。和硕豫亲王以先生呼之,劝之。忠烈大骂而死。初,忠烈遗言:“我死当葬梅花岭上。”至是,德威求公之骨不可得,乃以衣冠葬之。翻译:顺治二年乙酉(年)四月,江都被 (清兵) 围的(形势)很危急。督相史忠烈公知道局势(已)不可挽救,(就)召集众将领告诉他们说:“我发誓与扬州城同作殉国(之物),(在)匆忙慌乱中不能落在敌人的手里死去,谁(能)替我在城破时完成这个 (为国而死的大节呢?“副将军史德威悲痛激昂地(表示愿意) 担负这一任务。忠烈高兴地说:“我还没有儿子,你应当凭同姓的关系作我的后。我(要)写信(禀告) 太夫人,把你(名字) 记入(我的) 家谱,在(太夫人的)孙儿辈中。
高士咏·台佟管宁原文|翻译|赏析_原文作者简介
高士咏·台佟管宁 [作者] 吴筠 [朝代] 唐代 吾嘉台孝威,乐道隐岩穴。 吾尚管幼安,栖真养高节。 采药聊自给,观书任所悦。 风尘不可混,真素比松雪。 《高士咏·台佟管宁》作者吴筠简介 吴筠 ,唐朝华州华阴(今陕西华阴县)人。字贞节。一作正节。性高鲠,少举儒子业,进士落第后隐居南阳倚帝山。天宝初召至京师,请隶人道门。后入嵩山,师从道教上清派法主潘师正,受授上清经法。与当时文士李白等交往甚密。玄宗多次征召,应对皆名教世务,并以微言讽帝,深蒙赏赐。后被高力士谗言所伤,固辞还山。东游至茅山,大历十三年(778)卒于剡中。弟子私谥“宗元先生”。 吴筠的其它作品 ○ 高士咏·荷蓧晨门 ○ 高士咏·鲁仲连 ○ 高士咏·南郭子綦 ○ 高士咏·周丰 ○ 题华山人所居 ○ 吴筠更多作品
梅花岭记文言文翻译及注释
《梅花岭记》是清代文学家、史学家全祖望所写的一篇散文,文章追叙史可法在扬州抗清牺牲的经过以及他的牺牲所产生的巨大影响,热烈地歌颂了史可法慷慨死难的精神。梅花岭记文言文翻译及注释是如何呢?本文是我整理的梅花岭记文言文翻译及注释资料,仅供参考。 梅花岭记文言文原文 梅花岭记 作者:全祖望 顺治二年乙酉四月,江都围急。督相史忠烈公知势不可为,集诸将而语之曰:“吾誓与城为殉,然仓皇中不可落于敌人之手以死,谁为我临朝成此大节者?”副将军史德威慨然任之。忠烈喜曰:“吾尚未有子,汝当以同姓为吾后,吾上书太夫人,谱汝诸孙中。” 二十五日城陷,忠烈拔刀自裁,诸将果争前抱持之,忠烈大呼“德威”,德威流涕不能执刃,遂为诸将所拥而行,至小东门,大兵如林而至,马副使鸣騄、任太守民育、及诸将刘都督肇基等皆死。忠烈乃瞠目曰:“我史阁部也。”被执至南门,和硕豫亲王以“先生”呼之,劝之降。忠烈大骂而死。初忠烈遗言:“我死,当葬梅花岭上。”至是德威求公之骨不可得,乃以衣冠葬之。 或曰:“城之破也,有亲见忠烈青衣乌帽,乘白马出天宁门投江死者,未尝殒于城中也。”自有是言,大江南北,遂谓忠烈未死。已而英霍山师大起,皆托忠烈之名,仿佛陈涉之称项燕。吴中孙公兆奎以起兵不克,执至白下,经略洪承畴与之有旧,问曰:“先生在兵间,审知故扬州阁部史公果死耶?抑未死耶?”孙公答曰:“经略从北来,审知故松山殉难督师洪公果死耶?抑未死耶?”承畴大恚,急呼麾下驱出斩之。呜呼,神仙诡诞之说,谓颜太师以兵解,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实未尝死;不知忠义者,圣贤家法,其气浩然,长留天地之间。何必出世入世之面目,神仙之说,所谓为蛇画足。即如忠烈遗骸,不可问矣!百年而后,予登岭上,与客述忠烈遗言,无不泪下如雨,想见当日围城光景,此即忠烈之面目,宛然可遇,是不必问其果解脱否也,而况冒其未死之名者哉? 墓旁有丹徒钱烈女之冢,亦以乙酉在扬,凡五死而得绝,时告其父母火之,无留骨秽地,扬人葬之于此。江右王猷定、关中黄遵岩、粤东屈大均为作传铭哀词。顾尚有未尽表章者:予闻忠烈兄弟自翰林可程下,尚有数人,其后皆来江都省墓。适英霍山师败,捕得冒称忠烈者,大将发至江都,令史氏男女来认之,忠烈之第八弟已亡,其夫人年少有色,守节,亦出视之,大将艳其色,欲强娶之,夫人自裁而死。时以其出于大将之所逼也,莫敢为之表章者。呜呼,忠烈尝恨可程在北,当易姓之间,不能仗节,出疏纠之,岂知身后乃有弟妇以女子而踵兄公之余烈乎?梅花如雪,芳香不染,异日有作忠烈祠者,副使诸公谅在从祀之列,当另为别室以祀夫人,附以烈女一辈也。 ——选自齐鲁书社排印本《鲒埼亭文集选注》 〔清〕全祖望 梅花岭记文言文注释 1 、乙酉:顺治(清世祖福临的年号)二年(1645)的干支。 2 、江都:今江苏省扬州市。 3 、督相:明代的大学士,相当于宰相职位。史可法为内阁大学士,故称督相。忠烈:为史可法死后福王所赠谥号。 4 、谱:家谱。此处用为动词,即“续家谱”的意思。 5 、自裁:自杀。 6 、瞠目:瞪眼。 7 、阁部:史可法为内阁大学士,故自称“阁部”。 8 、执:押解。 9 、之:代词,指史可法。 10 、或曰:有人说。 11 、殒:死。 12 、已而:不久。英、霍山师大起:顺治五、六年(1648-1649)间,侯应龙等抗清志士纷纷于英山、霍山(均在今安徽省)起义,其中冯弘图倡言史可法实未死,以史可法名义号召人民,聚众数千。曾攻占英山、霍山等县,后败于清军。 13 、白下:今江苏省南京市。 14 、审知:确实知道。 15 、恚:恨,恼羞成怒。 16 、颜太师以兵解:颜真卿于唐德宗时官太子太师,建中三年(782)淮宁节度使李希烈反叛,次年朝廷派颜真卿前往晓谕,被杀。兵解:死于兵刃。据《太平广记》卷三十二载,颜真卿死后十余年,颜氏仆人曾于洛阳遇真卿,当时传说他尸解成仙。 17 、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蜕:文天祥,宋末抗元领袖,官右丞相加少保。祥兴元年(1278)兵败,为元军所俘,后被押至大都(今北京市)遇害。大光明法:即佛法,指死后成佛。《文文山年谱》记载,文天祥在狱中被人授此佛法而出世成佛。蝉蜕:谓人遗下形骸仙去,若蝉蜕皮一样,即死去。 18 、出世:成仙。入世:还在人世。 19 、凡五死而得绝:(钱氏女)先后以刀刎颈、自焚、上吊、服毒求死,均未成,后以衣带自缢死。 20 、江右:长江下游西部,今指江西。王猷定:南昌人,明遗民,隐居不出,工古诗文。关中:今陕西。黄遵严:不详。粤东:今广东。屈大均:广东番禺人,明亡后,出家为僧,以诗文名当时。 21 、翰林:官名。可程:史可法弟。史可程子明崇祯十六年(1643)进士,入翰林院,后归附李自成,旋又降清,不久南归。史可法曾上书朝廷,要求惩处其弟。 22 、出疏纠之:疏,奏章。纠之,弹劾他(史可程)。 23 、踵:追随。兄公:旧时妻称夫之兄为“兄公”。 梅 花岭记文言文翻译 顺治二年四月,江都被包围,情况很危急,督师扬州的宰相史可法知道局势难以挽救,就召集众将告诉他们:“我发誓与此城一起殉难,但仓促之中我不能落到敌人手里而死,谁能到时帮助我完成大节呢?”副将军史德威慷慨地应允。史可法高兴地说:“我还没有儿子,你应当以同姓的身份做我的后嗣,我要写信给母亲,将你列入族谱的孙辈之中。” 二十五日城陷落了,史可法拔刀要自杀,将军们果然争着上前抱住,史可法大声呼唤:“德威!”德威流着眼泪而不忍拿刀,于是史可法被将军们簇拥着走了,到小东门,清军的兵士象树林般密密麻麻地来到,兵马副统帅马鸣騄、扬州太守任民育、以及众将如都督刘肇基等都死了。史可法就瞪大眼睛对敌人说:“我就是史阁部。”于是他就被抓住并带到南门,和硕豫亲王用“先生”来称呼他,劝他投降,史可法大骂敌人而被杀。当初史可法曾留下遗言:“我死后,应把我葬在梅花岭上。”到此时,史德威找他的尸骨却找不到,就把他的衣帽葬了。 有人说:“当城被攻破时,有人亲眼看到史可法穿着青衣戴着黑帽,骑着白马出了天宁门投江而死,未曾死在城里。”自从有了这一说法,在长江南北两岸,都传说史可法没有死。不久,英山霍山的抗敌义军迅猛发展,都假托史可法的名义,好象陈胜托称项燕之名一样。苏州孙兆奎因起兵失败,被押送到南京,经略洪承畴过去同他有过交往,问他:“先生在军队里,可详细知道原来扬州的宰相史公是真死了呢?还是没死呢?”孙公回答道:“经略从北方来,可详细知道原在松山殉难的统帅洪公是真死了呢?还是没死呢?”洪承畴大怒,急忙喊叫部下推出杀了他。可叹啊,那些讲神仙的奇诡荒诞的说法,说颜真卿太师因尸解而成仙,文天祥少保也因悟得“大光明法”而解脱升仙,其实并没有死;他们不知道忠义是圣贤立身的根本准则,那种刚正之气异常充沛,长久留存于天地之间。何必用解脱成仙和在世为人的面目出现?那些关于神仙的说法,正如所谓的画蛇添足。但就史可法的遗体来说,却是不能找到了!百年之后的今天,我登到梅花岭上,同游客讲述史可法的遗言,没有一人不泪下如雨,想象当时围城的情景,这就是忠烈的面貌,仿佛可以看到一样,这是不必去追问他是否真的脱离人世而成仙,更何况假托他没死的名义的那些人呢? 史可法的坟墓旁还有镇江姓钱的烈女之墓,也是乙酉那年在扬州,计五次自杀才得死去,自杀时告诉父母要将自己火化,不要将尸骨留在这污秽的土地,扬州人就把她葬在这里。江西人王猷定、陕西人黄遵岩、广东人屈大均曾为她作传、撰铭、写哀词。但还有未能全被表彰出来的:我听说史可法的兄弟从翰林学士史可程以下,还有好几人,后来都到江都祭扫史可法墓。正逢英山霍山义军失败,捉到了托名而假冒史可法的人,清兵的大将把他押送到江都,下令让史氏门中的男子和妇女都来辨认,这时史可法的第八个弟弟已死,他的夫人年轻漂亮,为他守节,也出来看这个托名者,大将军看上了她的美色,想强迫娶她,夫人自杀而死。当时因为她出于大将所逼,人们慑于势而不敢表彰她。可叹啊,史可法曾痛恨史可程在北京为官之时,政党国家沦亡之际,不能保持节操,而写奏章谴责他,怎会知道在自己死后,竟然有弟媳妇以女子之身继承夫兄所留下的光明业绩呢?梅花象雪,芬香而不染尘埃,将来如果有人修建忠烈祠,马鸣禄副使等想必要列入从祀的位置,还应当另外建一室来祭祀夫人,再附上烈女一辈。 梅花岭记创作背景 明崇祯十七年(1644),清兵大举入关。当时任朝廷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的史可法,奉命督师扬州。次年四月,清和硕豫亲王多铎亲自率兵攻打扬州城,史可法于城陷后被俘,宁死不屈,为国捐躯,死后其衣冠葬在梅花岭上。明亡百年以后,全祖望登上梅花岭,怀着崇敬的心情,用饱蘸感情的笔墨记叙了史可法以身殉国的悲壮事迹,歌颂了他舍生取义、视死如归的忠烈行为和崇高的民族气节,用文字为这位大义凛然的民族英雄树立了一座不朽的丰碑。[3] 梅花岭记作品鉴赏 文章先写史可法殉国的决心,接写史可法殉国的经过和在梅花岭上埋衣冠的原因,之后又写了史可法死后佚事和自己对于史可法忠烈爱国精神的无比崇敬。最后写了史可法的弟妇以死来反抗清大将逼迫的事实。文章所写内容头绪多,时间跨度大,但都用梅花岭一线贯穿起来,条理十分清楚。文中夹叙夹议,使立意更加明显,语言也很简炼。 文章第一段写史可法准备赴死。这一段着重写史可法要求部下帮他临期自杀以成“大节”一件事,文中极其简略地突出描写史可法的行为、语言。在“江都围急”、“势不可为”的情况下,他召集诸将表明自己“与城为殉”,宁死不做俘虏的决心。势危情急,史可法从容不迫,丝毫没有死的恐惧和生的留恋,这是因为他感到值得死,而且必须死,表现了他多么崇高的精神境界及大无畏的英勇气概!当史德威慨然答应帮他自杀时,他一听则“喜”,要把史德威写成家谱,视为自己的儿子。文章正是用这些非同一般的行为、神态、语言等,刻划史可法的视节操胜于自己的生命。 第二段记叙史可法的英勇就义,分三个层次。第一层写史可法城陷后“拔刀自裁”未成,“大呼德威”,德威大受感动,痛哭流涕而“不能执刃”,未得死;第二层写史可法壮烈就义。他抱定必死信念,被抓后怒视敌人,堂堂正正报出姓名,不听劝降,“大骂而死”,从正面表现了他的英勇气概;第三层写史可法遗言“死当葬梅花岭上”,史德威“求公之骨不可得,乃以衣冠葬之”于梅花岭。烈士的精神多么象梅花的芳香不染、冲风傲雪的崇高节操。死而求葬梅花岭,正说明了史可法高洁芳香的'坚贞品质。点出梅花岭这个地点,尤其显得意味深长。 第三段写史可法死后影响,突出表现他死得伟大。包括传言史可法未死,英、霍山师托名起兵抗清以及吴中孙公兆奎讽刺洪承畴两个层次。史可法未死城中的传言亦有所据,有些野史即持此说。一开头写史可法未死的传言,表明了人们对史可法的深切热爱和怀念。史可法的精神激励着各地义军纷纷起而斗争。第二层次借孙兆奎被俘不屈,用史可法之死的话题讽刺大汉奸洪承畴的苟且偷生,和史可法形成鲜明对比。洪承畴问史可法“果死耶,抑未死耶”,孙兆奎亦明知故问,用同样的疑问句当面问洪承畴“果死耶,抑未死耶”,含意深长;史可法虽死,精神未死,虽死犹生;洪承畴虽未死,精神早死,虽生犹死!以反面的洪承畴衬托史可法的伟大。 文章第四段是议论,带有总结意味。以感慨语气,举颜真卿与文天祥这两个古代人物为例,说明肉体虽然会死,但精神可以不死。最后直接议论史可法之死的意义。“忠烈遗骸,不可问矣”,但“其气浩然,常留天地之间”,使“百年之后”登临梅花岭者,“无不泪下如雨”,倍受感动,就象亲见了烈士,“忠烈之面目宛然可遇”。词气之间,充满了对英雄的赞美。最后两句极其含蓄,表明烈士精神长存,不必计较于肉体的是否得到解脱。只要继承忠烈精神,也就不必定要假借烈士之名来行事。梅花岭上仅有史可法的衣冠冢,无烈士骨殖,故文章亦侧重于表彰史可法的精神,由此而生发出这一段关于肉体与精神的深刻议论。 《梅花岭记》一文章法严谨,全文紧扣史可法的英勇就义,并按就义前、就义时、就义后的顺序写,最后对就义加以议论,总结全文。文章处处照应梅花岭这个地点,注意选取史可法事迹中典型性的细节表现史可法的精神。文章议论显得比较含蓄,言近旨远,令人回味。 文章赞颂了史可法忠于职守、慷慨就义的高贵品质和广大爱国群众反抗、誓死不屈的崇高气节,并对洪承畴之类的汉奸作了无情的讽刺,抒发了作者的民族意识。主题明确,感情深沉,寓褒贬于客观叙述之中,语言含蓄精练,富有感染力。严酷的文网迫使作者避实就虚,巧构思,精剪裁,对史可法的战斗经过简略记述,而用大量篇幅记述其语言、行动和有关传说,通过正面描写和侧面烘托陪衬的方法,以塑造抗清义士的高大形象。文章叙议结合,记叙部分以突出史可法的民族气节,生动传神;议论的文字则揭示其殉难的意义,深化了文章的主旨。 梅花岭记作者简介 全祖望(1705-1755),清代著名史学家、文学家,浙东学派重要代表,字绍衣,号谢山,学者称谢山先生,浙江鄞县(今鄞州区洞桥镇沙港村)人。雍正七年(1729年)贡生,乾隆元年(1736年)举荐博学鸿词,同年中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次年即返故里,后未出仕,专事著作。曾主讲于浙江蕺山书院,广东端溪书院。上承清初黄宗羲经世致用之学,博通经史,在学术上推崇黄宗羲、万斯同,于南明史实广为搜罗纂述,贡献甚大,其著作极为丰富,达35部,400多卷,且大多数学术著作用力极深。其主要著作有:《鲒埼亭集》、《困学纪闻三笺》、《七校水经注》、《续甬上耆旧诗》、《经史问答》、《读易别录》、《汉书地理志稽疑》、《古今通史年表》等。
文言文在线翻译伍员奔吴
译文 楚平王在蔡国的时候,蔡国矍阳边境官员的女儿私奔到他那里,生下太子建。到平王即位时,便派伍奢当太子建的老师,派费无极当少师。费无极得不到宠信,想要诬陷太子,说;“太子建可以娶妻了。”楚平王从泰国为太子建聘得女子。费无极参加了迎亲,却劝说楚平王自己娶这个女子。正月,楚平王的夫人赢氏从秦国来到了楚国。 楚平王组建了水军以攻打濮人。费无极对楚平王说:“晋国之所以能够称霸,是因为靠近中原;而楚国偏狭小,所以不能同晋国争雄。如果扩大城父的城墙,把太子安排在那里,以便和北方各国交往,君王会已收取南方,这样就可以取得天下。”楚平天很高兴,听从了费无极的话。因此,太子建就住在了城父。 ....... 费无极对楚平王说。“太子建和伍奢准备率方城以外的人反叛,自己认为像宋国和郑国一样,国和晋国又一起帮助他,将用他来危害楚国,事情就成功了。”楚平王相信了他的话,就责问伍奢。伍奢回答说:“君王有一次过错就够严重了。为什么还要听信谗言?”楚平王把伍奢抓了起来,派城父司马奋扬去杀太子建。奋扬还没有到城父,便先派人送去了太子建。三月,太子建逃往宋国。楚平王召来奋扬,奋扬让城父大夫把自己抓起来送到国都。楚平王说;“话出自我的口中,进入你的耳朵,是谁告诉了太子建?”奋扬回答说:“是臣下告诉他的。君王曾经命令臣下说:‘事奉太子建要同事奉我一样。’臣下不才,不能随便有二心。臣下照当初的命令对待太子,不忍心照后来的命令做,所以送走了太子。不王久臣下又后悔这样做,但已经来不及了。”楚平王说:“你还敢来见我,为什么?”奋扬回答说:“接受命令而没有完成,再召见不来、就是第二次犯错误了。臣下就是逃走也无处会容纳。”楚平王说:“回去吧,还像从前一样处理政事。” 费无极说:“伍奢的儿子很有才能,如果他们到了吴国,必定会使楚国担忧,为什么不以赦免他们父亲的名义召他们回来呢?他们很仁义,一定会回来。要不然,他们就会成为祸患。”楚平王派人去召他们回来,说:“只要回来,我就赦免你们的父亲。”棠邑大夫伍尚对他弟弟伍员说:“你到吴国去,我准备回去送死。我的才智比不上你,我能为父亲而死,你能为父亲极仇。听到可以赦免父亲的命令,不能不赶快回去;亲人被杀戮,不能没有人报仇。赴死而使父亲得到赦免,这是孝顺;掂量成功的可能性而行动,这是仁义;选择重任而前往,这是明智;明知必死而不躲避,这是勇气。父亲不可以抛弃,名誉不可以毁掉,你努力而为吧!这样总比两个人跟在一起好。”伍尚回去了。伍奢听说伍员没有回来说:“楚国君王和大夫恐怕不能按时吃饭了!”楚平王把伍奢和但尚都杀了。 伍员到了吴国,向州于说明攻打楚国的好处。公子光说:“这是他的家族被杀戮而想报私仇,不能听信他的话。”伍员说:“他是别有用意,我姑且为他寻求人才,在乡间住下等待机会。”于是,他把设诸推荐给公子光,而自己却在乡下种田。
江上丈人的原文和翻译
原文:
江上丈人者,楚人也。楚平王以费无忌之谗杀伍奢,奢子员亡,将奔吴。至江上,欲渡无舟,而楚人购员甚急,自恐不脱。见丈人,得渡,因解所佩剑以与丈人,曰:“此千金之剑也,愿献之。”丈人不受,曰:“楚国之法,得伍员者爵执珪,金千镒,吾尚不取,何用剑为?”不受而别,莫知其谁。
员至吴,为相,求丈人,不能得,每食辄祭之曰:“名可得闻而不可得见,其唯江上丈人乎?”
翻译:
江上的那位老者渔父,是楚国人。楚平王听信费无忌的谗言而杀害了伍奢。伍奢的儿子伍员(即子胥)逃生,将逃往吴国。到达江边,要渡过江去,但江上无舟,楚王悬赏捉拿伍员,情形十分紧急,伍员自叹道,恐怕逃不脱了。危急之时遇见江上老渔父,才得以渡过江去。伍员解下佩剑送与老丈,说道:“这是一把价值千金的宝剑,我愿将它赠送予您。”老丈不肯接受,说道:“楚王悬赏,捉到伍员者,封以最高爵位,赏金千镒,我都不要,难道还会收下你这把剑吗?”老丈没有接受宝剑,然后转身告别而去,伍员也不知道他是谁。
伍员后到吴国作了国相,就派人到处寻觅老丈,始终也没能寻找到。每逢吃饭时就祭这位救命恩人,每惦记时常常感叹:“只能怀念而不能相见,恐怕是只有这位江上丈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