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委员会官网
政府拆迁占用征地是通过上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通知管理的。上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21-63193188,受理时间为上午8:30到中午12点,下午的14:00到17:00。您可以通过一下这个电话咨询消息消息。上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s://ghzyj.sh.gov.cn/【摘要】上海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委员会官网【提问】想咨询长清路177号德州六村房子什么时候拆迁【提问】您好,经查询,上海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委员会官网网址:https://zjw.sh.gov.cn/,以上信息来源于上海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委员会。【回答】【回答】太破烂、楼梯内墙要酥倒了、怎么办?【提问】谁管【提问】您好,太破烂、楼梯内墙要酥倒了属于当地物业管理。【回答】【回答】政府拆迁占用征地是通过上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通知管理的。上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21-63193188,受理时间为上午8:30到中午12点,下午的14:00到17:00。您可以通过一下这个电话咨询消息消息。上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s://ghzyj.sh.gov.cn/【回答】【回答】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监管以及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监管以及房屋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住房保障和住房产业发展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三)推进国家住宅产业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实施,综合协调、推进本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及节能省地型住宅产业发展;组织研究制定住宅产业科技进步规划及产业政策;参与住宅基地详细规划方案的审核、扩初设计的审批以及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文件中相关建设指标的确定。(四)负责编制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竣工及配套设施等发展规划;会同市有关部门对本市住宅设计标准以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等进行编制和调整,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制定住房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和公有住房出售、出租等政策,编制各类保障性住房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六)负责本市住宅质量和性能管理;负责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许可审批;对区县住宅建设管理部门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审核发证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协同市有关部门对住宅开发企业、工程监理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核或备案。(七)制定本市各类房屋测绘、房屋权属登记、房屋权属管理等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测绘、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房屋权属档案等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的房屋权属信息系统并实施管理。(八)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本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组织拟订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按权限负责房地产业相关的开发经营行为、交易行为、交易资金监管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以及房地产开发、估价、经纪相关的行政管理。(九)负责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十)负责居住类房屋的修缮、改造和安全鉴定的行政管理;推进旧区改造项目;负责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委托,负责直管公房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和私房历史遗留问题及宗教房产代经管理;会同市有关部门推进建成住宅的功能完善工作。(十一)制定本市房屋征收与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牵头制定房屋拆迁规划和年度拆迁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建立房屋征收和拆迁监管信息系统,组织协调拆迁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处理各种房产权属纠纷。(十三)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等方面的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十四)负责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等方面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报送、提供发展动态和信息。(十五)参与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有关资金的管理;参与公有住房租金调整;负责住宅建设配套工程费的征收,并按批准的年度计划使用和管理。(十六)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什么单位
法律分析:房管局有以下职能: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法律依据:《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第四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军队管理的国有房屋属于国家财产,由国家授权的单位依法行使经营和管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集体所有的房屋,由集体组织依法行使经营和管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公有房屋产权人同时享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第五条 公有房屋的经营和管理要逐步实现社会化、专业化。产权人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代为经营和管理。第六条 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对所管理和使用的房屋负有保护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损坏公有房屋,不得利用公有房屋获取非法利益。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分别负责什么的??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1、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都是与房屋相关的部门,但它们的职责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住房保障中心主要负责政府提供的住房公共保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保障性住房,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开展棚户区改造,改善老旧小区和城市危房;实施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规范住房租赁行业。[抱抱]【摘要】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分别负责什么的??【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1、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都是与房屋相关的部门,但它们的职责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住房保障中心主要负责政府提供的住房公共保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保障性住房,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开展棚户区改造,改善老旧小区和城市危房;实施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规范住房租赁行业。[抱抱]【回答】
2、房产管理中心主要负责房屋的登记、备案、产权管理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处理房产登记、交易、过户等手续;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房地产市场,防止房地产泡沫等风险;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维护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住房保障中心和房产管理中心虽然都与房屋有关,但是其职责和任务有所不同。[抱抱]【回答】
那住房保障中心和房产管理中心和公安系统联网的吗?能查到居住登记信息吗【提问】
一般情况下,住房保障中心、房产管理中心和公安系统之间都会联网,并共享相关信息。因为在我国,居民的居住登记信息是由公安部门统一管理的,其他相关部门可以通过与公安系统联网来查询或核实公民的登记信息。[抱抱]【回答】
同时,住房保障中心和房产管理中心也会管理与住房有关的信息,如租赁补贴、购房补贴、棚户区改造等方面的信息,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不过,这些信息一般需要遵守保密原则,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才能被透露出去,例如根据法律规定的要求,或者相关机构之间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需要交流信息等。[抱抱]【回答】
松江房地产交易中心电话是多少
【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房产交易中心对大家来说并不陌生,主要是处理区内房产交易行为的相关事项,就上海市来说,每个区都至少有一个房产交易中心,所以不少业主容易搞混,导致办事时间延长。那么,松江房地产交易中心电话是多少?到房产交易中办理业务的时候要注意什么?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一、松江房地产交易中心电话据齐家网专家介绍,松江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电话号码是021-57727956,地点在文诚路1611号,上班时间是周一到周五,受理业务包括全区房产交易、继承、赠与等行为的过户审核、产权证书登记发证、以及房产租赁等等。二、到房产交易中办理业务的时候要注意什么1、提前预约:因为房产中心受理的业务比较多,每天办理业务的人也很多,所以房产交易中心为提高办事效率,增加了网上预约服务,需要办理业务的人,可以现在官网预约排号。2、网上办事:现在的楼市发展已经趋于稳定,各项业务办理的时候,也是按部就班,甚至已经有些业务可以直接在网上执行,比如查询房产信息,楼盘信息、合同备案等等。3、准备资料:无论办理什么业务,都需要准备很多资料,而且不同的业主,需要整理的材料也不一样,所以在办理之前,建议提前了解清楚所需的材料,然后一次性准备齐全。4、现场取号:网上预约服务并没有普及,目前只有虹口、静安和宝山三个区可以,所以除三个区以外,都需要在办理业务的时候,提前到现场排号,然后再按顺序办理业务。编辑总结:以上关于松江房地产交易中心电话是多少,以及到房产交易中办理业务的时候要注意什么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欢迎关注齐家网。【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
松江区房产交易中心在哪
松江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地址:文诚路1611号(文诚路三新路路口西侧50米)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1611号(近三新北路,在三新北路的西侧)周一至周日工作时间:09:00~17:00(11:30~13:00午休)(一)房地产交易登记行业服务宗旨坚持“热情、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宗旨,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不断推动上海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而努力贡献。(二)房地产交易登记行业服务守则遵从“文明接待、礼貌用语;规范服务、解答清楚;公开标准、讲究效率;廉洁自律、办事公正”的服务守则,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三)房地产交易登记行业的共同规范仪表整洁,统一着装,佩带胸牌,准时到岗。文明礼貌,态度和蔼,用语规范,耐心热情。规范服务,依法办事,保证质量,不推诿和刁难客户。遵章守纪,勤政廉洁,不以权谋私,不索要和收受钱物。(四) 房地产交易登记行业的岗位规范受理:热情主动,收件齐全。咨询:耐心接待,有问必答。收费:凭据齐全,准确无误。发证:手续完备,发证及时。查阅:认真仔细,清楚准确。(五)房地产交易登记行业服务措施房地产交易登记实行统一服务内容、统一收件要求、统一登记程序、统一收费标准。按照《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的时限颁发房地产权证。坚持一周七天业务接待制度(国定假日及调整公休日除外)。实行首问负责制,有问必答,一次告知清楚。客户纳税完毕,房地产交易登记窗口实行限时服务,取号后受理不超过一小时。实行权证加密,维护房地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特殊客户实行便捷服务。特定情况下主动延长窗口服务时间。
上海房产登记信息如何查询?去哪里查询
在茫茫的人海中,有那么一撞属于自己的住所,这是我们很多人所想的。这就必然要知道相关的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查询一些相关的内容。国家实行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制度,那么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上海房产登记信息怎么查询?上海房产登记信息在哪里查? 在茫茫的人海中,有那么一撞属于自己的住所,这是我们很多人所想的。这就必然要知道相关的 房屋产权登记 信息查询一些相关的内容。国家实行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制度,那么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上海房产登记信息怎么查询?上海房产登记信息在哪里查? 一、上海房产登记信息怎么查询? 1、网上查询:进入上海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若要查询准确的个人 房产证 信息(包括:房屋权属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 建筑面积 、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 房地产 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3、如果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可以在房管局网站查询购房买卖合同,输入合同号及密码(密码问 开发商 ),就可以查看到你们的 购房合同 ,在房管局备案后的合同是没什么问题的。 二、上海房产登记信息在哪里查? 1、房产登记信息到房产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即可。权属证查询:权属证和共有权证是国家地方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己的职权出具的证明房屋权属归属的文件;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者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证,除法律规定外其他人不得查询。 2、权利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房权证的新旧交换,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 3、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因司法办案需要,可以依法带着司法文书随时到上述地点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卷宗。 上面的内容就是我为大家整理到的关于上海房产登记信息怎么查询,上海房产登记信息在哪里查的内容,不管开发商大小,可以办理 产权证书 的,就是是正规商品房,查询房屋产权都可由本人持身份证房地产证去房地产管理局档案是查询真伪。
网上怎么查询名下房产
【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在网上怎么查询名下房产?这看似非常简单的操作,在真实操作起来,会耗费查询者大量的时间,毕竟这是较为隐私的问题,需经过严格审核。现在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如何在网上查询名下房产吧。 一、网上怎么查询名下房产 1、在网络上输入自己所在区域的房地产管理局的网站,然后找到查询房产的进入口,将房产证上的产权人的姓名、以及产权证号输入,就可以查询了。但是要注意,到目前为止,并不是所有的地区都支持网上查询。 2、如果说想要将个人的房产信息查询得更加准确的话,那么就只能到线下查询了,毕竟房产证的信息是关系到个人的信息,网络上是不可能随意就查得到的。此时,需要共同带去房产管理局的材料有个人的身份证、以及房产证。 二、查询名下房产的注意事项 1、在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之前,需要了解房产所在的区域,房产管理局的工作地址,以及房产管理局的上班时间,只有这样,在查询名下房产时,更具有目标及方向,而不至于晕头转向。 2、选择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的工作时间,带上查询房产所需要的身份证、及房产证前往,根据房产局提供的表格,填写准确的信息,填写完后提交给工作人员审查。 3、我国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若要查询个人的名下房产,必须是由当事人自己,或者当事人所委托的人员进行查询,并且委托人一定要持有当事人的亲笔委托书。其他人事无法对他人的房产信息进行查询的。 三、网上如何查询房产证真伪 1、通过封皮来查看 真正的房产证的封面是经过特别处理的,封面给人一种硬实的感觉,并带有清晰的纹理,用手轻轻抚摸时,能够感受到凹凸的质感。此外,房产证是由鲜艳的深红色外皮包裹,封面上的几个字也有清晰的纹理。 2、查验注册号 房产证是分为正、反两面的,在反面是会印有建房注册号的,若是真的房产证,字体是呈现出线状,并且摸上去会感觉凹凸有致。 3、查验发证机关盖章 既然房产证是作为个人的产权证明的存在,那么在房产证的内部也必须有发放房产证的单位的公章,通过这个公章就可以看出房产证是否属于伪造。 4、查验防伪底纹 在房产证的内部书面页是刻有浮雕底纹,这种底纹是只用于房产证,给整体效果带来了非常强烈的立体感,而且附有清晰的笔记,线条非常光滑。 四、房产登记有必要登记在子女名下吗 1、若果把房产登记在自己的未成年子女的名下,不仅非常方便,而且还能省钱,在一定程度上还能适当的降低税费。此外,还有个好处,在未来赠与、或者继承房产就不用话费万元的过户税费,而且避免了征收遗产费。 2、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那么子女结婚,就可被算作是婚前财产。万一后期因感情不合离婚,而房子是作为婚前财产的存在,因此不用担心面料分割的风险。 3、有的家长所从事的是属于商业性的经验,承担的风险是毕竟高的,这时将房产划分在子女的名下,给自己的孩子带来了经济的保证,而且若是出现投资失败,孩子的房产不用担心被用作抵债,也算是给家人留条后路。 网上怎么查询名下房产,现在应该都了解了吧。目前,有的城市是支持网上查询房产的,这时只需进入该网站,输入相应的信息,就可以查询了哦!【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
上海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上海房屋租赁备案流程是指出租人到当地的房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将房屋租赁的相关信息公布在网上的行为。当事人需要提交有效证件,填写相关材料,具体操作由经过培训的中介人员或行政服务核心房管窗口工作人员来完成。
一、租金补贴的发放程序
市住房保障核心对入围领取补贴资格的家庭打印《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协议》(以下简称《协议》)送至国土房屋局各区分局,由各区分局发至辖区各街道,由街道组织申请人签订《协议》。
签订《协议》家庭在30日内按照规定在市内四区租房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房屋租赁双方持《协议》、《合同》到房屋所在区行政服务大厅的房屋租赁登记窗口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并办理登记备案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一年后需重新申请。
街道对已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内容进行登记和录入管理系统,录入内容包括应注明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标准、租赁期限、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以及租金拨付时间等内容,并将相关资料及电子文件上传国土房屋局各区分局。各区分局根据《合同》和《协议》建立个人租房档案,并将相关材料及电子文件上传市住房保障核心。
市住房保障核心根据个人租房档案情况,打印《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通知单》送至各区分局,由各区分局发至辖区各街道。申请人到街道领取《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通知单》到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怎么样的
办理房屋登记备案的手续,要按照不同的房屋性质,来做不同的处理方法。房屋可以分为住宅性房屋以及非住宅性房屋,这两种。
(一)属于住宅性质的房屋,作为房屋的所有人,也就是出租一方当事人,在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后,应该在三十天之内,携带相关的资料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的地点是负责社区流动人口,以及负责对出租的房屋管理的服务站,与此同时还要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对房屋的承租人,以及出租人和房屋的基本信息,都要按照实际情况去备案。
(二)属于非住宅性质的房屋,作为房屋的所有人,也就是出租一方当事人,在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后,应该在三十天之内,携带相关的资料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的地点是辖区的房管部门。
三、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如何办理
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时间是工作周时间: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需携带材料: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注意事项: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的正规格式可以从服务台免费索取,如果事先准备的委托书由于各种原因不符合要求,可以当场索取并填写正规格式的委托书;准备至少65元现金,其中15元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办理时间大概需要1.5至2个小时还是非常的便捷的。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产权证首页(有条形码的)和次页(记载详细信息的)都必须复印。
法律咨询:
网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要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办理?
律师:购买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开具的宿舍证明;借住在亲戚家的,提供亲戚的房地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开具的证明。需要提醒的是人才服务核心周边肯定有相关人才中介机构,交一点钱让他们帮着办理住所证明,需要具体致电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住证办理使用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目前已经归口街道办事处管理,公共户口如无其他意外也应当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该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第二条
加强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强房屋交易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核心。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强化房屋转让、抵押、租赁、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房屋中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楼盘表的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以及房屋抵押政策制定及监督执行等交易监管具体工作,实现关联业务有序衔接。
上海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上海房屋租赁备案流程是指出租人到当地的房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将房屋租赁的相关信息公布在网上的行为。当事人需要提交有效证件,填写相关材料,具体操作由经过培训的中介人员或行政服务核心房管窗口工作人员来完成。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怎么办理
我们先来介绍一下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一般的程序是怎么样子的。这个证明的办理与其他证明的办理本身没有太大的区别,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要由当事人,也就是承租人和出租人对于此证明提出申请,并且等待工作人员受理。待工作人员受理了之后会对相关的材料以及信息的真实度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的话,就可以开具证明,同时在联网的房屋租赁系统当中进行登记。此时,该房屋的租赁信息就已经被记录在案了,同时档案当中也要会写明该房屋的具体信息。
在办理地点上,各地的具体地点可能不太相同,但是普遍来讲是由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或者是政府的服务大厅服务中心等地就可以办理。
其次:在办理的过程当中,出租人和承租人都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交付一定的材料。就主体而言,出租人必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承租人必须要符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标准。如果双方不符合主体规定的话,是不可以办理该手续的。
具体来讲,出租人应当提供以下的证明:
首先是出租人对于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可以是所有权证或者是土地使用证等等,一定要证明出租人就是房子的主人;然后要提供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或者是其他与身份证有同样效力的,可以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如果当事人不便来到现场,而是代理他人的话,代理人要出具代理证明或者是委托证明。
承租人来讲,同样也要提供相应的证件:
首先是要证明自己的身份,可以是身份证或者是其他与身份证相关的有同等效力的,能证明身份的材料。如果不是本市的居民,而是外地来本市打工居民的话,需要有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如果是境外人士回国租房的话,要提供自己的护照或者是公安局开具的回乡证明。
如果双方的手续都齐全的话,按照上述的步骤就可以去相关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了。
以上的手续,如果有一条不符合规定或者是没有带到现场的话,是不可以办理证明的,所以在去办理证明之前一定要检查好自己的手续和相关证件是否完善。以及到了现场之后要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在办理完毕之后,要按照租赁合同履行自己的权利或者是义务。
二、房屋租赁公司怎么办理
1、需要双方提供的证件有,带着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租赁合同到当地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2、出租人需要提供的证件有,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社员房屋使用证。
3、如果出租人是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房屋租赁证,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4、承租人如果为境外人员的,需要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需在提交国家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5、出租人和承租人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在登记备案后方可领取房屋租赁证。
三、二手房购房资格审核步骤
1、网上预签
购房人在认真阅读相关限购政策后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可先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中输入合同文本来预签,也可以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来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证明、户口簿;
3)《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4)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
5)境外个人购房提交护照港澳台身份证或回乡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购房人持上述规定的资料原件给窗口进行购房资格核查,并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网上查询结果
可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核查回执单》编号、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
核查48小时后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还要打印《承诺书》。符合条件后才能到房管局打印并签署备案的纸质合同,完成交易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第二条
加强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强房屋交易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核心。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强化房屋转让、抵押、租赁、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房屋中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楼盘表的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以及房屋抵押政策制定及监督执行等交易监管具体工作,实现关联业务有序衔接。
怎么查个人房产信息查询
查询个人房产信息的方法如下:1、到当地房管部门限购窗口进行查询,因为根据住建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等有关规定,房屋权利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明,明确的房屋坐落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事项。查询所需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要注意的是只有去所在城市的房管局方可查询,网上是查询不到的,因为这些涉及到个人诸多隐私以及财产,所以这些信息都是内部的,外网查不到。2、可以使用居民身份证查询房屋登记信息,要求在进行房屋登记时使用的是该居民身份证姓名和证件号(包括二代证和一代证自然升位)。对于使用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护照等)进行房屋登记或身份证号重号、错号,同一姓名存在居民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以外的其他身份证件。
个人房产证查询该怎么去查
法律分析:有两种查询方法,第一是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监管以及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操作细则,并组织实施。(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订本区住房保障和住房产业发展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三)推进国家住宅产业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实施,综合协调、推进本区住宅产业现代化及节能省地型住宅产业发展;贯彻执行住宅产业科技进步规划及产业政策;参与住宅基地详细规划方案的审核、扩初设计的审批以及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文件中相关建设指标的确定。(四)负责编制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竣工及配套设施等发展规划;会同区有关部门对本区住宅设计标准以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等进行编制和调整,经区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区住房保障体系,贯彻执行本区住房分配改革制度政策和公有住房出售、出租政策,建立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制度;编制各类保障性住房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筹集住房保障资金,对本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房源供应进行行政管理,建立登记轮候制度,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住房保障开展情况。(六)负责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许可审批;协同有关部门对住宅开发企业、工程监理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核或备案。(七)负责本区域房屋测绘、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房屋权属档案等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的房屋权属信息系统并实施管理。(八)按权限负责房地产业相关的开发经营行为、交易行为、交易资金监管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以及房地产开发、估价、经纪相关的行政管理。(九)负责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十)负责居住类房屋的修缮、改造的行政管理;编制年度旧区改造计划,推进旧区改造项目;负责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和私房历史遗留问题及宗教房产代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建成住宅的功能完善工作。(十一)负责本区房屋征收与拆迁制度的监督执行;编制年度房屋拆迁计划,负责本区各类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组织拆迁听证,受理裁决申请并做出裁决;完善房屋征收和拆迁监管信息系统;组织协调拆迁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处理各种房产权属纠纷。(十三)负责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等方面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提供发展动态和信息。(十四)参与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有关资金的管理;参与公有住房租金调整;负责住房建设配套工程费的征收,并按批准的年度计划使用和管理。(十五)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