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市西青区卫健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西青区卫生健康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及《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西青区卫健委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5人。
(三)招聘条件
1.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6日;
(3)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就业观念端正。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
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或者第二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岗位要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
(5)岗位要求具有相关证书的,如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等,需于2023年2月6日前取得。
其中,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
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建议与文件要求保持一致。
(6)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2.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西青区卫健委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23年2月1日开始,可通过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wsjkwyh/fdzdgk/zkly/)、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rlsbj/fdzdgk/zkly/)查询。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9:00至2月10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2月6日9:00至2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须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系统注册。
注册成功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正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者,将视为弃考。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电话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
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科,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审核通过后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2月6日至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相关事宜详见报名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生所报考岗位需参加的笔试科目详见招聘计划表。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的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作为笔试成绩。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医学综合知识》的满分分别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评考生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交流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基本常识等;《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考生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 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相关事宜于笔试成绩发布当天在报名网站发布。
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登记表一份;
2.身份证(二代)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家庭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考生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关学位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
5.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该段工作经历对应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岗位要求为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提供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岗位要求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6.报考应届生岗位的2021届、2022届毕业生需现场签订《未就业且未缴纳社保承诺书》;
7.除以上材料外,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盖章)。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提交(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面试相关事宜于详见报名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成绩发布之日将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wsjkwyh/fdzdgk/zkly/)、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rlsbj/fdzdgk/zkly/)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考生自动放弃、考生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及时参加各招聘环节及不合格人员丧失报考资格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每个职位仅递补一次。
)
九、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请考生随时关注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wsjkwyh/fdzdgk/zkly/)、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rlsbj/fdzdgk/zkly/)发布的公告,如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的方式通知到每位报考人员,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条件及政策咨询:022-27395542
报名网站
监督电话:022-27925719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
附件:西青区卫健委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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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天津西青区事业编招138人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西青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本市退役士兵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的人员(含毕业2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其中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8人。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2日至2003年4月12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在 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西青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21年3月31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西青信息港(www.xq.net.cn)、天津市西青区教育信息网(www.tjxqjy.com)查询。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计划表。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4月12日9:00至4月18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1年4月20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4月12日至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与报考单位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综合知识(财会类)》、《综合知识(计算机类)》、《医学综合知识》(相关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1年5月7日9:00至5月9日9:00。
2020天津西青区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公示公告
西青区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工作现已进入公示阶段,按照《西青区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1年4月12日至4月20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部门及电话 部门: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022-27943295。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 西青区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一批) 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2015年天津西青医院招聘启事
为健全天津市西青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7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2015届与往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65年6月23日至1997年6月23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卫生事业,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5.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其他不宜从事拟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发布招聘公告
各岗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天津市西青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报名人员可于2015年6月15日开始,通过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天津市西青医院(www.tjsxqyy.com.cn)进行查询。
三、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所有报考人员均通过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9时至6月29日17时。
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专业知识考试考生名单。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7月2日9时至7月3日17时。
资格审查地点: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109室)
携带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包括专业知识考试和面试。
(一)专业知识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北方人才网组织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招聘小组依照专业知识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由招聘小组对面试人员进行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敬业精神、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测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计划招聘人数的情况,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验证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报名人员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对考生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进行真实性检验,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担负,验证合格后,进入政审环节。
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政审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政审材料。
体检、验证或政审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体检、验证、政审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和天津市西青医院(www.tjsxqyy.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天。
七、备案、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将拟聘用人员报西青区卫生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天津市西青医院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22-27960419、27960418
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
监督电话:022-27943295
附件: 2015年天津市西青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公安局2010年招聘网络监控员、治安巡防员公告
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治,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网络监控员8人,治安巡防员1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
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体检、体能测试合格;
5.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其他不宜从事上述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委政法委、公安西青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详见西青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门前公告,也可通过西青人才信息网(www.xqrc.com.cn)、西青之窗(www.xq.gov.cn/renshiju/)、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查询。
(一)报名工作
1.采取集中统一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0年7月1日至3日(周四至周六),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西青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市场大厅(西青区杨柳青镇西青道409号增5号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4.报名要求: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复员退伍军人证、相关专业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一底版)。
5.报名费用:报名时需交纳笔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交纳面试费用45元。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
笔试为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区委政法委、公安西青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合格分数线。
考生在笔试合格的基础上,以笔试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超过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
考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能测试、考核政审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以笔、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的总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能测试人员名单,体检、体能测试由公安西青分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体能测试按照《天津市西青区招聘治安巡防员工作细则》中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政审,考核政审由公安西青分局根据有关规定实施。考核政审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招聘人员的相关待遇
1.工资:网络监控员试用期间(2个月)每月工资14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2200元。治安巡防员试用期间(2个月)每月工资102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1500元,人均绩效工资200元,工龄增加一年增发工龄补贴50元/月,人均伙食补助150元/月;其中,从事大客驾驶工作的治安巡防员每月再增加补助200元。
2.保险:按照城镇企业职工规定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联系电话:27933356、27914000、27393016-89059
天津民政局招聘2021下半年公示什么时候出
目前,天津市民政局对2023年考的招聘政审工作尚未有明确的时间表公布。根据历年备案经验,通常2023年考的招聘政审期为每年1-3月,考试具体日期可能因招聘考试具体情况和时间安排而变化,因此,2021下半年公示什么时候出2023年考的政审信息尚未确定。此外,在2023年考试政审过程中,天津市民政局也将发布考试申请、考生资格审查、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必要信息。另外,为了让考生更好地参加考试,考生可以通过民政部官方网站和天津市民政局官方网站查阅考试有关信息,并在报名考试时进行必要的办理手续。【摘要】
天津民政局招聘2021下半年公示什么时候出【提问】
来2020下半年的招聘工作已经开始,因此,2021年下半年的招聘公示可能会在2021年5月份出现。但招聘工作有时可能会被推迟,因此最终公布时间有可能更晚。在这之前,天津民政局很可能会发布招聘简章,明确公示时间和招聘要求,以便更多的应聘者准备入职。【回答】
2023年考的已经政审了 什么时候公示【提问】
目前,天津市民政局对2023年考的招聘政审工作尚未有明确的时间表公布。根据历年备案经验,通常2023年考的招聘政审期为每年1-3月,考试具体日期可能因招聘考试具体情况和时间安排而变化,因此,2021下半年公示什么时候出2023年考的政审信息尚未确定。此外,在2023年考试政审过程中,天津市民政局也将发布考试申请、考生资格审查、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必要信息。另外,为了让考生更好地参加考试,考生可以通过民政部官方网站和天津市民政局官方网站查阅考试有关信息,并在报名考试时进行必要的办理手续。【回答】
2023年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外事翻译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是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市财政全额拨款、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第一轮建设单位、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天津市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
同时,学院还是国家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天津滨海新区现代物流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基地;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
学院位于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8人,具体招聘条件见《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除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等条件外,应聘人员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如《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等。
应聘人员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将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将高级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
8.报考年龄计算的截至日期。
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9.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
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10.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生及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人员;
11.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并具有相应证明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列为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招聘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3年2月16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北方人才网(/www.tjtalents.com.cn)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请考生自行持续关注,恕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笔试、面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网站人/科。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笔试事宜将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缺考考生将视为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及防疫要求相关材料,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科目设置为公共科目,主要从政治、法律(教师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常识)、高等职业教育等方面测查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和理论知识。
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排名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参加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本人携带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将于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递补。
此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
如有资格复审递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五)面试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报名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45元/人/科。
缴纳面试报名费、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等面试事宜将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专职辅导员岗、内审员岗、外事翻译岗、人事管理岗、专业建设管理岗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试讲。
结构化面谈主要从综合分析、语言理解表达、岗位匹配性等方面测查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试讲主要测查教师岗位所需的专业教学实践能力。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其他岗位(不含教师岗)结构化面谈占100%;教师岗试讲占50%,结构化面谈占50%。
面试过程中,考生缺少任一环节考试成绩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前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试讲参考内容,请考生持续关注报名网站。
(六)成绩核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将在报名网站发布。
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七)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院统一要求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八)考察
考察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
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实绩、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情况。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我院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对于隐瞒、误导、虚假填报个人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应于公示期满后1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特殊情况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学院同意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个月)。
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报到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监督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文件规定的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疫情期间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疫情期间,所有入校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程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天津市及我校疫情防控要求。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考试、体检、考察等上述工作安排需要调整的,将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应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7911272
网站技术咨询: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附件1:《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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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8人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为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于2002年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学院占地面积800余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在校生9000余人。学院为财政经费补助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培养工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学科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成人专科教育,高自考相关继续教育及相关专业培训等工作。开设了物流、汽车、路桥、工程机械、轨道交通和交通服务6大类38个专业。目前,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天津市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同时,学院还是国家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天津滨海新区现代物流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基地;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条件见附件1《2019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申报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诚信记录;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及专业技能;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020年天津市西青区公开招聘教师公示公告(第三批)
天津市西青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共计1人符合条件,按照《西青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2日至8月20日(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西青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22-27929635 公示有关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 第三批-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表.xls
2021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三批)
根据《2021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安排,下列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为拟聘人员,现予公示。
一、公示期
2021年 10月8日—10月15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211号
电 话:022-28261420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2021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三批)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
二O二一年十月八日
2023天津科学技术馆招聘对象
2023天津科学技术馆招聘对象是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同应届毕业生)。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3.社会人员应满足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及以后出生);具备博士学位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87年3月及以后出生);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指导目录参考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非全日制学历毕业生与全日制学历毕业生同等对待;5.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社会人员需为本市户籍;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