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原为宝山县城,1978年起作为宝钢生活区进行较大规模建设,形成新型城区。1982年成立街道办事处,隶属吴淞区和宝钢地区办事处领导,驻地友谊支路1号,1986年12月迁至友谊路197弄12号。辖区东临长江,西接吴淞乡,南靠宝杨路,北至丁家桥紧靠宝山钢铁厂。1990年划出南端(市河以南)新辟街区建宝林街道。1996年5月7日经市政府批准,撤销原友谊路和宝林新村街道办事处,建立新的友谊路街道办事处。2000年区划调整,原宝山镇的宝杨路以南,双城路以北地块划入友谊路街道。[2]
友谊路街道南至双城路,东临长江,西至泗塘河,北至宝钢护厂河,总面积达10.45平方公里,其中居民区用地占总面积的1/3,另外部分为公共设施、企事业单位和公共道路用地。街道共辖36个居委会、1个村委会,截止2008年底,共有户籍36897户,人口92108人,列入管理的外来人口19179人。街道辖区内小区种类较多,既有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老公房小区,又有近一两年新开发的商品房小区;小区规模也参差不齐,最大的小区居民户数达2606户,最小的只有799户。区域内企事业单位3000余家,有中学7所、小学10所、幼儿园18所、医院5所、体育场2个、图书馆2个。有道路29条,其中8条文明样板路、8条景观路和1条示范路。有漠河路林带、临江公园、友谊公园、炮台湾湿地公园等多处公共绿化设施,社区绿化面积达到35%以上。
友谊路街道概述图
近年来,在中共宝山区委和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友谊路社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繁荣优美、文明和谐、安居乐业”的现代化中心城区的目标,团结和带领街道全体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协调发展、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有力地推进了地区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1]
宝钢一村社区宝钢二村社区宝钢三村社区宝钢四村社区宝钢五村社区宝钢六村社区宝钢七村社区宝钢八村社区宝钢九村社区宝钢十村社区宝钢十一村社区宝林一村社区宝林二村社区宝林三村社区宝林四村社区宝林五村社区宝林六村社区宝林七村社区宝林八村社区宝林九村社区密山二村社区临江新村社区临江公园社区宝城新村社区宝山一村社区宝山二村社区宝山三村社区宝山五村社区宝山八村社区40宝山九村社区宝山十村社区宝山七村社区华能城市花园社区白玉兰花园社区宝山六村社区同济公寓社区炮台村?????友谊路街道交通有上海轨道交通3号线、952、952B、541、508、813、116、848、849、711、769、728、159、160、宝杨码头专线、宝山八路等公交线路直达市中心和区内主要街镇,还有宝杨码头客运码头,从水上直航崇明岛。以宝钢商场--黄金广场、安信生活广场为辐射点形成的牡丹江路商业一条街,人车熙来攘往,市面十分繁荣,是宝山区的中心商业街。辖区内还有住友宝莲、华能城市花园、白玉兰花园、同济公寓等多处新建居住小区。
(一)信访办公室
1、按照《信访条例》规定,负责建立健全办信、接访、信息报道、信访网络、排查督办、档案管理等制度;
2、负责辖区内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和市、区信访转办的办理工作;
3、负责做好群众-和越级-的接待、处理、化解工作;
4、负责群众来信及上级部门的批转件的处理工作;
5、负责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定期排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6、负责信访老户和-群众的思想工作、
7、做好党政领导接待日的安排协调工作。[1]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贯彻中央、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方针、政策,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
2、掌握分析社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党工委、办事处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3、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社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1]
4、指导、检查、督促居委会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创建“平安小区”和“平安单位”工作。
5、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了解可能引发的治安问题和群众性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6、积极开展反-宣传活动,开展对“0功”重点对象的教育转化工作。
7、加强司法社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社工的作用,完善预防和减少犯罪体系建设。
8、加强来沪流动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开展征收私房租赁税收工作。
9、负责辖区内犬类日常管理工作。
10、做好重大政治活动和国定节假日期间的防控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1、完成街道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市政(卫生)管理科[1]
1、负责协调、监督、指导辖区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防汛防台、卫生防病(防疫)、市容市貌和路政管理;
2、参与住宅建设规划、验收和市政开发、建设管理工作;
3、协助搞好环卫行业管理;
4、抓好街道爱卫会、红十字会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1]
(四)社会发展科
1、负责组织、规划、协调社区发展、教育、社区文化、社区科普、社区体育工作;
2、负责对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的管理;
3、协助开展社区文化市场管理;
4、搞好青少年保护工作;
5、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1]
(五)社会保障科
1、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
2、负责落实各项民政优抚政策;
3、负责精神病防治和老年人、残疾人工作;
4、组织辖区内开展拥军优属、扶贫帮困、社区服务等群众性、公益性活动;
5、组织开展社会救助、救灾工作;
6、负责落实各项社会保障规定和政策;
7、指导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工作。[1]
友谊路街道先后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全国和谐社区示范街道、上海市文明社区、上海市和谐社区示范街道、上海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优秀社区达标街道、上海市拆违先进单位、上海市科普示范街道、上海市绿化先进集体、上海市基本无燃煤社区、上海市“人人运动”示范社区、上海市残疾人劳动就业先进集体、上海市基层统战工作先进集体、上海市社区妇女工作特色示范点等多项市、区级荣誉称号,并连续六年获得宝山区综合考核优秀称号。[1]
2020年5月13日,荣获2018-2019年度上海市文明社区荣誉称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