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行为

时间:2024-05-05 20:02:57编辑:奇闻君

商业贿赂行为包括哪些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业贿赂行为:(1)经营者为销售商品或购买商品提供经营性服务或接受经营性服务,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其他手段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进行的商业贿赂行为。(2)经营者的职工采用商业贿赂手段为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的行为。(3)单位或者个人在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时收受或者索取贿赂的行为。(4)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行为。(5)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行为。(6)经营者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折扣的行为,接受折扣不如实入账的行为。(7)经营者给付对方佣金不明示、如实入账的行为,对方单位或者个人接受佣金不如实入账的行为。(8)经营者违法在商品交易中向对方单位或者个人附赠现金或者物品的行为。(9)其他商业贿赂行为。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create_time]2022-12-14 01:03:42[/create_time]2022-12-29 01:03:3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创作者DKEIFHCB3557[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acc5f05d0e27d7570e0abb61d853c7e7.jpeg[avatar]山东宁泰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slogan]山东宁泰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intro]3[view_count]

商业贿赂行为是什么

法律分析:商业贿赂中最典型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create_time]2022-01-22 14:54:41[/create_time]2022-02-06 14:54:41[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创作者lkOI93L246a[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90cd91be4b319dfa3485a74c9a4079c9.jpeg[avatar]律师[slogan]万辉主任刑事辩护团队。[intro]724[view_count]

对哪些行为视为商业贿赂行为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6、给予或收受回扣。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create_time]2022-09-14 16:45:12[/create_time]2022-09-29 16:45:1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律渐[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7dd98d1001e9390144a2bdab69ec54e737d19686?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450%2Ch_6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avatar]百度认证:上海律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官方账号[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3[view_count]

商业贿赂的特征是什么

法律分析:商业贿赂的基本特征是:1.主体是经营者,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2.目的是为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即为达到商业目的,通过贿赂手段,获取优于其他经营者的竞争地位;3.手段有两类,即财物手段和其他手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create_time]2022-01-22 14:54:17[/create_time]2022-02-06 14:54:17[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孟照娟律师[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eb26d8d70529aecc1ed3c8cabd98fe68.jpeg[avatar]律师[slogan]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intro]274[view_count]

商业贿赂的概念和特征

商业贿赂的特征有:(1)主体是经营者,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2)目的是为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即为达到商业目的,通过贿赂手段,获取优于其他经营者的竞争地位;(3)手段有两类,即财物手段和其他手段。【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create_time]2022-12-19 16:27:23[/create_time]2023-01-03 16:27:13[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徐律师说法律[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d9c4a025284f7ad63d987f17d59fb4d2.jpeg[avatar]律师[slogan]专业法律普及,热点案件讲解![intro]0[view_count]

商业贿赂名词解释

一,法律解释:1.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2.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二,司法解释:贿赂的对象可以是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是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贿赂的方法通常是直接或间接给予利益,也可能是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 位或者个人。三,法律处罚:1.《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 也可以给中间人佣金,但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必须如实入账。凡在账外 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 以受贿论处。2.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 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create_time]2022-12-29 00:25:33[/create_time]2023-01-05 13:41:0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1是小野猫啊[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5c32c199d9450afa6e83ca17b5280751.jpeg[avatar]学生[slogan]初高中辅导老师,高考志愿教师,教育学教师[intro]16[view_count]

商业贿赂名词解释

题库内容:贿赂的解释(1) [bribe;entice sb. with advantages] (2) 用 给予 报酬(如金钱、财产、 利益 或 方便 )来收买某人(如政府官员) 贿赂证人 (3) 用来收买某人的报酬 他接受 5 万美元的贿赂 详细解释 (1).谓私赠财物而 有所 请托。 《 左传 ·昭公六年》 :“乱狱滋丰,贿赂并行。” 宋 刘克庄 《龙学行隐傅公行状》 :“贿赂流行,公私俱困。” 章炳麟 《讨满洲檄》 :“官常之败,恒由贿赂。” (2).指因行请托而私赠的财物。 唐 韩愈 《永贞行》 :“公然 白日 受贿赂,火齐磊落堆金盘。” 宋 朱弁 《曲洧旧闻》 卷十:“ 王将明 当国时,公然受贿赂,卖官 鬻爵 ,至有定价。” 许地山 《危巢坠简·在费总理底客厅里》 :“他们以 廉洁 相 号召 , 难道 还能受贿赂?” (3).财货。 《文选·何晏<景福殿赋>》 :“因东师之献捷,就海孽之贿赂。” 李善 注引 《 尔雅 》 :“贿,财也。” 清 和邦额 《夜谭随录·秀姑》 :“郎君莫作恶剧,强以贿赂啗人。” 词语分解 贿的解释 贿 (贿) ì 财物:“以尔车来,以我贿迁”。 赠送 财物:厚贿之。 以财物买通公职人员: 行贿 。受贿。贿赂。贿通。 部首 :贝; 赂的解释 赂 (赂) ù 赠送的财物,亦泛指财物:赂之甚厚。“货赂将甚厚”。 用财物买通公职人员:贿赂。“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 部首:贝。

[create_time]2022-12-31 02:29:31[/create_time]2023-01-15 02:29:31[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鬎比[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5ace72a2.EtJJXXxuH_xivNRGAgKBaQ.jpg?time=3538&tieba_portrait_time=3538[avatar]超过60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9[view_count]

对哪些行为视为商业贿赂行为

法律分析: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6、给予或收受回扣。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create_time]2022-01-19 16:11:23[/create_time]2022-02-03 16:11:23[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沈阳刑事律师张凯[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4f9d51621551b714dce2eb1ca5253dc7.jpeg[avatar]律师[slogan]辽宁联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intro]250[view_count]

商业贿赂的主体

法律分析:商业贿赂的主体“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经营者的职工采用商业贿赂手段为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行为,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商业行贿主体资格的限定,有利于准确打击商业购销中的行贿行为。实践中,行贿者多是卖方,即商业供应方,但也不排除买方行贿的情况。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create_time]2022-04-26 14:57:18[/create_time]2022-05-11 14:57:18[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律临马苑乔律师[uname]https://midpf-mp-pub.cdn.bcebos.com/068f1d9cd39afb12ee231079a7684707.png[avatar]律师[slogan]律临法律服务平台认证律师[intro]106[view_count]

商业贿赂行为常见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商业贿赂行为常见的表现形式有: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
4、给付或收受实物;
5、给予或收受回扣等。
《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create_time]2023-02-13 00:25:05[/create_time]2023-02-23 12:21:17[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覃永雄律师[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18d8bc3eb13533fa5a5563bbbad3fd1f40345b40?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450%2Ch_6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avatar]律师[slogan]专注于公司法律事务、民商事诉讼事务[intro]8[view_count]

商业贿赂行为常见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给予或收受回扣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一定比例的商品、服务价款。回扣是商业贿赂行为中的一种最为常见、也最典型的形态,它有两个特点:一是“账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账、转入其他财务账或者做假账等。二是按商品(服务)的一定比例来折算。如果送的不是现金,而是财物,只要是按照比例来折算的,就可以认定为回扣。回扣的给付对象多数是对方单位或对方单位的主管人员、经办人员,但有时也可能是促成交易的其他人员。
(二)假借广告费、宣传费、促销费、咨询费、赞助费等名义给付或者收受各种经济利益这是仅次于回扣以外的一种较为常见的贿赂手段。它与回扣的区别在于:它不一定是与商品(服务)价款挂钩,可以发生在交易行为的各个阶段。帐外暗中是购成回扣的要件,但不是商业贿赂的要件。正因为回扣是商业贿赂的一种,但不是唯一一种,因而在商业贿赂行为的认定上,不必把帐外暗中作为必要要件,这在大型超市、卖场领域比较多见。供应商通过支付事实上并未发生业务的广告费、咨询费、宣传费等获取在商场的销售权,排挤掉其他竞争对手,获取独家销售权。
(三)以报销各种费用、提供旅游、娱乐等方式进行商业贿赂为了笼络对方经办人员,加强感情投资,同时也为了更好地规避法律,经营者还采用钱财以外的方式间接贿赂。如一医疗设备公司以考察为名,邀请医院相关人员到国外旅游,全部费用由其负担。
(四)违规附赠现金、物品行为附赠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为引诱交易相对人与之发生交易,附带性地向后者提供现金和物品的行为。提供赠品的是经营者,接受赠品的是作为交易相对人的另一方经营者或消费者。赠品随商品附赠,附赠品包括现金和物品,伴随商品交易的完成同商品一起给付购买方。在我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营者对消费者的附赠是合法的。经营者之间在商品交易中赠送小额广告礼品的行为也是符合商业惯例和法律规定的。但是除小额广告礼品外,法律禁止经营者之间的附赠。一些经营者在经营中经常采取的赠送汽车、上网卡、购物券等方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属于商业赂行为。
(五)非法佣金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收受非法佣金主要表现为暗中给予,双方都不入账,中间人一般没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也就是说中间人没有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上没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即使入账,也不记入“劳务收入”科目,而记入“其他收入”科目。比较明显的是,保险公司以劳务费的名义给不具备保险代理资格的单位支付费用。另外,以给付回扣等商业贿赂手段推销质次价高或者假冒伪劣商品,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要调整的内容,对此种行为要一并处罚。


[create_time]2022-12-01 07:18:52[/create_time]2022-12-09 16:17:28[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宗辉律师[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9cce7ee594a21a6a4499467bec623441.jpeg[avatar]律师[slogan]团队化处理区域性重大疑难案件。[intro]7[view_count]

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6、给予或收受回扣。
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一、商业贿赂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商业贿赂罪:商业贿赂犯罪是一种新型经济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商业贿赂行为从危害程度区分,存在违法和犯罪两个层次,分别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第一,承担民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承担行政责任。《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规定以行贿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的规定,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购买或者销售商品时收受贿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163、164条规定了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第385至393条分别规定了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
除了以上三种法律责任外,有关机关还可以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create_time]2022-12-05 17:59:04[/create_time]2022-12-14 14:41:14[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东莞郑萌律师[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d058ccbf6c81800a14fc309ca33533fa828b4702?x-bce-process%3D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450%2Ch_6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avatar]律师[slogan]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intro]4[view_count]

行贿罪的主体

法律分析:关于行贿罪的主体问题,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构成单位行贿罪。结合上下文可以看出,行贿罪的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的,构成单位行贿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create_time]2022-01-22 22:26:00[/create_time]2022-02-06 22:26:00[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义乌律师杨国良[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dcb42fb4.4HykKaTlilCQ0YFm19B3wA.jpg?time=3167&tieba_portrait_time=3167[avatar]TA获得超过115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500[view_count]

我国法律中什么是商业贿赂行为

法律分析: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成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依据:《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七条 商业贿赂中的财物,既包括金钱和实物,也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如提供房屋装修、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费用等。具体数额以实际支付的资费为准。

[create_time]2022-01-19 16:11:23[/create_time]2022-02-03 16:11:23[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王佳伟律师[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cbb4d834f194dda4a10973fbb516c983.jpeg[avatar]律师[slogan]分享法律,维护合法权益。[intro]331[view_count]

什么是商业贿赂,法律有哪些规定?

一、什么是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违反公平竞争原则,采用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手段,以提供、获取交易机会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商业贿赂量刑标准:
商业贿赂行为中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刑法修正案(六)草案第163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164条规定: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商业贿赂的行为表现
(一)是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二)是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三)是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四)是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五)是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六)是给予或收受回扣;
(六)是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三、商业贿赂的危害
商业贿赂中行贿者的动机是谋取商业利益,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蔓延开来的一种负面经济现象。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它又是一种腐败行为,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危害表现在:
1、造成经营者之间的不平等竞争,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它使市场竞争变成贿赂、人情及关系网的恶性博弈。
2、造成物价虚高,特别是一些医药企业实行高定价、高回扣,加重了国家和群众的负担。
3.严重败坏了社会道德和行业风气。
4、通过商业贿赂,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可乘之机,消费者深受其害。
5、妨碍了质量、价格、技术、服务等效能竞争手段作用的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失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难以实现其本有的价值。
6、行贿的经营者作假账虚报成本,接受贿赂的单位或个人不入账或隐瞒收入,前者抵税,后者不纳税,造成国家和地方税收大量流失。
7、国家工作人员接受贿赂,其后为保官或晋升行贿,严重破坏了国家廉政制度建设。


[create_time]2022-12-12 21:43:41[/create_time]2022-12-17 19:33:17[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莉小莉律师[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e571987d5cce04f1cb6d02f0f84b324f.jpeg[avatar]律师[slogan]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intro]2[view_count]

商业贿赂构成要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从上述法规条款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现行法规对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比较原则,对其内涵、界定不够明确。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的构成要件:其一,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赢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其二,主观方面商业贿赂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排挤竞争对手或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这是商业贿赂区别于其他贿赂的关键。其三,客观方面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回扣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三种:
a、现金回扣;
b、实物回扣;
c、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其四,商业贿赂行为侵害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竞争秩序。其行为具有违法性。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了禁止以贿赂手段进行购销的规定,可以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如果构成犯罪,则依据刑法中与受贿相关的罪名进行处罚。刑法第163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第164条规定的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第385条规定的受贿罪、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第389条第1款规定的行贿罪、第391条规定的对单位行贿罪、第392条规定的介绍贿赂罪、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等在内的所有与贿赂有关的罪名在涉及经济利益的情况下都可能属于商业贿赂犯罪。但是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商业贿赂犯罪并非法定罪名。


[create_time]2022-12-12 07:06:43[/create_time]2022-12-16 11:32:29[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周业恳律师[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54fbb2fb43166d222eede501542309f79152d289?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450%2Ch_6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avatar]专注于刑事诉讼、公司事务、民商事诉讼事务[slogan]专注于刑事诉讼、公司事务、民商事诉讼事务[intro]0[view_count]

商业贿赂构成要件是什么

商业贿赂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盈利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非经营者不得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
2、主观方面,商业贿赂行为人主观上有争取商业活动中交易机会、排斥竞争、排挤竞争对手或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这是商业贿赂区别于其他贿赂的关键;
3、客观方面,客观上利用秘密财产或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
4、客体,侵犯商业贿赂的对象是社会主义市场竞争秩序。其行为是违法的。
一、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是什么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6、附条件交易行为
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
8、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
9、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0、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
1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
1、混淆行为
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者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2、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以广告或其他方式销售商品,是现代社会最常见促销手段。但各类虚假广告和其他虚假宣传,或乱人视听,有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或直接误导用户及消费者,使其作出错误的消费决策,引发了大量社会问题;或侵犯其他经营者,特别是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合法利益,造成公平竞争秩序的混乱。《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均将此类行为作为必须禁止的违法行为予以规范。
3、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或者其他能影响交易的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商业贿赂的形式不胜枚举。在中国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回扣、折扣、佣金、咨询费、介绍费等名义争取交易机会的现象非常普遍,如何判断其是否违法,我们必须以法律为标准,分析其实质特征,从而得出正确结论。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5、低价倾销
低价倾销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低价倾销违背企业生存原理及价值规律,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引发价格大战、中小企业纷纷倒闭等恶性竞争事件,甚至导致全行业萎缩的严重后果。
6、不正当有奖销售
不正当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以提供奖励(包括金钱、实物、附加服务等)为名,实际上采取欺骗或者其他不当手段损害用户、消费者的利益,或者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7、诋毁商誉
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从而削弱其竞争力的行为。


[create_time]2022-12-17 00:24:42[/create_time]2022-12-28 22:53:1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广东罗仰侠律师[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8644ebf81a4c510fba840f8f7259252dd52aa5e7?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450%2Ch_6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avatar]律师[slogan]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专职律师[intro]0[view_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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