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24-05-06 07:36:19编辑:奇闻君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法律主观: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无房户支付房租的可以提取;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可以提取;退休的可以提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二、公积金怎么提取提取公积金的前提是,你的账户里必须有钱,现在当月是否还在缴纳都无所谓,并且缴纳的最低月份在6个月以上。在提取公积金时,要注意,最后还是要在账户里留下200元左右的金额,不能全部都提取出来。很多城市针对公积金提取是有年限规定的,比如说:如果你从上一家公司离职,已经超过2年的,你可以提取上一家公司给你缴纳的全部公积金。你需要跟之前的公司联系,让他们给你出具一份公积金的证明表,不过一般来说,当你离职的时候,公司已经把这份材料给你准备好了。然后你再去当地的公积金提取办事处,填写一份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还有你的收入证明之类的文件都要准备好,当然,不同的城市对公积金提取的要求是不同的,具体需要准备哪些资料,需要去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如果是有租房或者购房的需要而准备提取公积金的,更加好办,拿着你的租房或者购房正规盖章合同过来,就可以更快地办理好公积金的提取手续。三、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一)购买二手房的,凭购房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或房产证、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或契税完税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全额提取。(二)购买新建住房的,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首付款或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全额提取;(三)退休、死亡或宣告死亡;在国外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户籍迁出本市时可以取出公积金。(四)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男性年龄满50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可以销户领取。法律客观:根据《提取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基本材料: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2、身份证;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租房提取:无需提交租房合同《提取规定》:“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用于支付房租的建议,《提取规定》取消了1000元的额度限制,并取消了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的要求,仅要求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诚信申报。购房提取:限制进一步放宽《提取规定》:“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降低多套房购房提取限制力度的意见,《提取规定》放宽了限制。征求意见稿规定,凡是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三套房的,是不能提取的。按照《提取规定》,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若是票据等凭证时间符合要求,还是可以提取60%的;该项规定仅是对2010年9月30日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买房)要求不能提取,若其他住房的票据等凭证符合要求,也是可以选择其中一套提取60%的。同时,《提取规定》取消了票据等凭证出具时间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施行(2010年12月20日)之后的要求,只保留了申请提取时间与凭证出具时间相隔在两年以内的要求。因此,职工若是在2011年9月申请提取,其购房有关凭证出具时间最早可从2009年9月开始算。此外,缴存职工不管是在深圳市内还是市外的住房都可按规定申请购房提取。还贷提取:首套房可提实际还贷额《提取规定》:“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解读:征求意见稿中,凡是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三套房的,是不能提取的;首套房按月应缴额提取且不得超过实际还贷额。按照《提取规定》,有两个新变化:一是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还是可以提取60%的,但不得以2010年9月30日后购买的第三套房提取;二是首套房按月实际还贷额提取。

[create_time]2023-04-19 19:09:20[/create_time]2023-05-04 19:09:20[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姝婷法务[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ebf5c9e4.DhlaIneryOmedSneWKc92A.jpg?time=3253&tieba_portrait_time=3253[avatar]超过119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9[view_count]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法律分析:《暂行办法》指出,在缴存主体方面,“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缴存。”在权属方面,“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指幼儿园、医院等。2关于缴存办法:一人只能设立一个账户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办法,《暂行办法》指出,“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本办法实施前已设立的单位应当在公积金中心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且,“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3关于缴存基数: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按照《暂行办法》,“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暂行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职工工资的构成,按照有关规定确定。”4关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暂行办法》规定,“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20%。”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确定。同一单位只能确定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每年可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一次。《暂行办法》规定,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应当相同。法律依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本办法所称自住住房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第四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六条 住房保障、财政、人民银行、规划和国土、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市场监督、税务、统计、总工会等部门和组织以及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支持公积金中心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并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支持公积金中心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等业务审核工作。

[create_time]2022-04-15 16:34:46[/create_time]2022-04-30 16:34:46[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广东深圳张律师[uname]https://cambrian-images.cdn.bcebos.com/e163e285dd634788b1106c098638a2fe_1540546910619.jpeg[avatar]律师[slogan]专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让人人拥有律师![intro]14[view_count]

深圳公积金怎么交

深圳公积金的交纳办法如下: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这个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当地社平工资的60%,不得高于300%。缴纳的比例是5%-12%,用人单位可在这个范围内自行决定,最常见的是8%。公司和个人是按1:1的比例等额供款,也就是说个人缴纳多少,公司也缴纳多少。此外,公司还可根据自愿原则为员工缴纳补充公积金,补充公积金不用个人缴费,全部由公司缴纳。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种类1、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为12%2、外商、港澳台商企业的为10%—12%3、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8%—12%。二、计算方式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三、缴纳方式单位需向中心提供以下材料:(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国家机关设立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四、缴纳范围1、机关、事业单位;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五、申请材料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六、申请条件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create_time]2021-11-03 07:29:31[/create_time]2021-11-18 07:29:31[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2[alue_good]肖桂容律师[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0e2442a7d933c8950170a5eac31373f082020010?x-bce-process%3D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450%2Ch_6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avatar]律师[slogan]正义维护所有公民,坚持公平公正[intro]3618[view_count]

深圳公积金可以自己缴纳吗

法律主观:不可以自己缴纳。1、根据我国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2、住房公积金应该是由和员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金额进行代扣代缴的,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职工和哪家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那家单位就需要统一为职工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而职工个人是无法办理的。3、公司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如下材料的: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以及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4、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由所在单位在发放工资的时候进行代扣的,并且要加上单位为职工缴纳的部分,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缴纳,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率是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来执行的。5、而有的职工在离职之后,为了享受贷款了利率的优惠想要自己交公积金,其实,原则上来说个人是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的。6、但是假如你可以找到挂靠单位,自己缴纳也是可以的,只不过你需要承担所有的公积金费用,然后让该单位帮你缴纳,这也是很多人通常采用的一个方法。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create_time]2023-01-19 10:51:05[/create_time]2023-02-03 10:51:0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沪深刑事律师猫哥[uname]https://gips0.baidu.com/it/u=3244555213,3477944624&fm=3012&app=3012&autime=1689619462&size=b200,200[avatar]TA获得超过101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471[view_count]

深圳公积金缴纳比例

深圳公积金缴纳比例是5%-12%。具体如下:1、缴存比例为5%-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12%;2、最低缴存基数为2130元,最高缴存基数为25044元。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130元;3、自2018年8月1日起,职工按照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免缴,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步骤如下: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create_time]2022-12-04 03:33:12[/create_time]2022-12-19 03:33:0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刘伟长律师[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7a95a6e9f9a70adf7839ce90f51ce87d.jpeg[avatar]律师[slogan]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intro]469[view_count]

深圳公积金缴费比例

深圳公积金缴费比例如下:1、缴存比例为5%-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12%。2、最低缴存基数为2130元,最高缴存基数为25044元。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130元。3、自2018年8月1日起,职工按照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免缴,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缴存。法律依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20%。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确定。同一单位只能确定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应当相同。


[create_time]2022-12-01 08:41:16[/create_time]2022-12-16 08:41:06[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刘伟长律师[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7a95a6e9f9a70adf7839ce90f51ce87d.jpeg[avatar]律师[slogan]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intro]176[view_count]

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规则

深圳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当年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深圳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当年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深圳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每月可提取额  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当年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深圳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当年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

[create_time]2023-01-03 14:39:48[/create_time]2023-01-17 02:35:08[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刘莉莎律师[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5c88ebab3ccbca948d5249d0ab74f232.jpeg[avatar]实习律师[slogan]优质法律内容创作者。[intro]490[view_count]

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1.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2.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法律依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五条 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发生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下同);(二)支付房租;(三)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四)其他住房消费。  第六条 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况的,每次申请提取时,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的,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前款规定中的同一时间段是指职工上次办理提取业务至本次申请办理提取业务之间的时段;未办理过提取业务的,同一时间段是指职工本次申请办理提取业务之前的所有可提取月份。发生本规定第五条第(一)项规定中的住房消费情形的,该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三年以内。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以相关收据、发票和税票等凭证(以下简称凭证)开具时间计算。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中的住房消费情形的,该住房消费情形应当发生在职工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后。

[create_time]2022-01-19 16:11:23[/create_time]2022-02-03 16:11:23[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郑州彭逸豪律师[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a21f1ff0f798de37ad3dd87ccd3eaf4c.jpeg[avatar]律师[slogan]受人之托,忠人之事。[intro]65[view_count]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贷款额度、还款方式等具体规定,旨在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于201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主要针对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提供贷款服务。规定了申请条件、贷款额度、还款方式和贷款使用范围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根据规定,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的缴存年限及缴存基数要求,并签订合法的借款合同。贷款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70%,还款方式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或本息分离还款。同时,规定了贷款用途限制,如购买自住住房、购买商业住房、购买商品房等。此外,规定还明确了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将面临还款追偿、限制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处罚措施。同时,对违规的银行及其从业人员也实施了相应的法律制裁。住房公积金贷款适用于哪些人群?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和个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包括已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缴存职工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符合条件的个人和缴存职工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账户借款购房或者维修住房的一种渠道。《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规范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审批、使用和监管等方面,加强了管理与监督,保障了广大缴存人的借款权益。【法律依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第七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的70%,不得超过相关部门公布的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create_time]2023-06-17 23:29:51[/create_time]2023-07-02 23:29:51[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贾宝骅律师[uname]https://wyw-pic.cdn.bcebos.com/574e9258d109b3ded75598fddebf6c81810a4cb8[avatar]律师[slogan]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5年,擅长处理各类诉讼纠纷。[intro]4[view_count]

深圳市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法律主观:深圳 市 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登录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申报 贷款 信息。受托银行在新建 商品房 、保障性住房及房产中介签约现场提供上门受理 公积金 贷款服务,职工无需到银行网点办理。关于深圳市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深圳市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 1、网上申请: (1)申请人请先通过深圳市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sz 12329 )或i深圳APP预约“商转公贷款”,受托银行优先受理预约客户; (2)灵活就业人员需预约至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福田管理部、宝安管理部、龙岗管理部)办理; (3)原商贷为交通银行的,可通过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微信公众号(sz95559)在线办理。 2、线下申请: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网点提起申请,请提前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sz 123 29)或i深圳APP预约“商转公贷款”,受托银行优先受理预约客户。 (2)灵活就业人员需预约至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福田管理部、宝安管理部、龙岗管理部)办理。 二、深圳市公积金贷款利率 首套房 贷款: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是2.75%,5年以上年利率是3.25%, 二套房 贷款: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是3.025%,5年以上年利率是3.575%,暂不支持三套房公积金贷款。 三、深圳市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 、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以上就是对深圳市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的回答,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政策规定宽松,还款十二期为一个周期,一个周期内提前还款为一次,不会收取借款人任何费用,而商业贷款提前还贷一般要收取一定的违约金。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法律客观:深圳公积金最高贷款达80万申请额度全国最高。一、与配偶或者父母一并申请,单笔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达80万。深圳市公积金贷款对象为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并且只有购买深圳市范围内的保障性住房或商品住房才能申请。同时,深圳暂时不参加珠三角八城市住房公积金“互通互贷”合作协议,将在贷款业务正式启动之后再考虑“互通互贷”。职工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与配偶或者父母一并申请,单笔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岁。同时,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为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为4%,5年以上年利率为4.5%。父母如果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即便不作为共同申请人,也可以申请成为共同还款人,每年扣减一次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余额用于提前偿还子女的公积金贷款,从而体现出家庭不同代际间的扶持。万中沛说,深圳公积金个人单独申请和家庭共同申请的最高额度都是全国最高。二、二套房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住宅类),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并且,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与国内其他一线城市相比,深圳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出台相对较晚。2010年9月29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规定了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实施细则,2011年9月,深圳住房公积金实现了提取。三、最新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利率如下:短期贷款利率:(6个月内(%)6,个月至1年(%))——5.60,6.00;中长期贷款利率:(一年至三年(%),三年至五年(%),五年以上(%))——6.15,6.40,6.5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下(%),五年以上(%)——4.00,4.50。

[create_time]2023-06-07 15:50:25[/create_time]2023-06-22 15:50:2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淼淼说法律[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d7bfc565e55b3d2111ae9416e0832bbd.jpeg[avatar]法律顾问,张文斌,邯郸市森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slogan]法律是一盏路灯,照亮征途[intro]9[view_count]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深圳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根据缴存基数的不同分为5档,分别是:
1. 第一档:缴存基数不超过2766元;
2. 第二档:缴存基数超过2766元,但不超过5531元;
3. 第三档:缴存基数超过5531元,但不超过8287元;
4. 第四档:缴存基数超过8287元,但不超过11044元;
5. 第五档:缴存基数超过11044元。
具体来说,每个档次的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固定的,当前标准是单位缴存比例为12%,个人缴存比例为10%。下面是每个档次缴存金额的具体计算方法:
1. 第一档:单位每月缴存金额不超过331.92元,个人每月缴存金额不超过276.60元。
2. 第二档:单位每月缴存金额超过331.92元,但不超过663.84元,个人每月缴存金额超过276.60元,但不超过553.20元。
3. 第三档:单位每月缴存金额超过663.84元,但不超过995.76元,个人每月缴存金额超过553.20元,但不超过828.80元。
4. 第四档:单位每月缴存金额超过995.76元,但不超过1327.68元,个人每月缴存金额超过828.80元,但不超过1104.40元。
5. 第五档:单位每月缴存金额超过1327.68元,个人每月缴存金额超过1104.40元。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缴存的上限是按规定的档次标准计算的,超过上限部分不再缴存公积金。同时,员工月薪水低于基本工资标准的,缴存额可以按照基本工资标准的缴存额计算。


[create_time]2023-05-12 23:52:53[/create_time]2023-05-23 17:57:16[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帐号已注销[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814eb420.UCssEdlcA8vgpiISlRAqRQ.jpg?time=9333&tieba_portrait_time=9333[avatar]TA获得超过108个赞[slogan]提供法律咨询一对一服务![intro]630[view_count]

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法律主观: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如下:未交过公积金的,单位应根据职工名册办理个人开户,合计出需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到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交费;交过公积金的,单位应携带职工公积金转入通知书,填写公积金变更清册、公积金汇缴书交缴公积金。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create_time]2023-05-11 16:35:45[/create_time]2023-05-26 16:35:4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胡晓文律师[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77469fbd66be7cb4c96eea358b61677e.jpeg[avatar]律师[slogan]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起诉、[intro]2[view_count]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是深圳市政府制定的一项规定,对深圳市企业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事宜做出了详细规定,旨在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职工的住房权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是深圳市政府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规范使用而制定的一项规定。该条例,深圳市所有企业都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为其在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等工作。此外,条例还规定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方式以及相关手续等内容。总体而言,该条例通过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为职工提供了更好的保障。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哪些方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以下方面1. 购买自住房或支付房屋按揭贷款本息;2. 支付二手房交易的差价部分;3. 为购房提供首付款或支付租赁保证金;4. 用于建设、购买或维修公共租赁住房;5. 用于职工个人或其子女、配偶就学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是深圳市政府制定的一项规定,主要涉及深圳市企业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事宜。在法律的规范下,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将更加规范和透明,有助于保障职工的住房权益。同时,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多方面,为职工提供了更多的购房和租房选择。【法律依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 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拖欠、挪用住房公积金。


[create_time]2023-04-28 18:42:34[/create_time]2023-05-13 18:42:34[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贾宝骅律师[uname]https://wyw-pic.cdn.bcebos.com/574e9258d109b3ded75598fddebf6c81810a4cb8[avatar]律师[slogan]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5年,擅长处理各类诉讼纠纷。[intro]13[view_count]

深圳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吗

法律分析:可以,但是必须等到退休年龄之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点因情况而异,提取额也因情况而异。具体来说,1、购房使用住房贷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2、购房一次性付款时,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3、自营、修理自营住宅.装修提取住宅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及其配偶可以每年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得高于年租金总额。5、销售人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所有存款馀额,取消账户。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衍生问题:公积金提前还款需要什么手续?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贷款合同》到公积金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申请表》,之后到银行指定还贷办理点办理还款手续。提前全部结清的,借款人先到银行指定还贷办理点还清贷款,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贷款合同》、银行开具的《结清证明》以及当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产生的全部手续、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结清手续。需要注意的是按合同约定,借款人还款期满12个月,可申请提前还款。部分还款时,还款额不少于贷款余额的40%,《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申请表》具有时效性,借款人在准备好还款资金后才能填写。各银行具体还款步骤不尽相同,借款人可咨询银行指定还贷办理点。


[create_time]2022-06-15 08:09:26[/create_time]2022-06-29 15:50:21[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贾宝骅律师[uname]https://wyw-pic.cdn.bcebos.com/574e9258d109b3ded75598fddebf6c81810a4cb8[avatar]律师[slogan]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5年,擅长处理各类诉讼纠纷。[intro]545[view_count]

深圳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吗

深圳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7、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公积金缴纳基数是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确定的。公积金一年调整一次基数,单位一般都是在每年的7月份来进行调整的。提取公积金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公积金卡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管理部门受理后对材料审核,如批准提取,则会授权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create_time]2022-09-22 16:29:32[/create_time]2022-10-06 09:07:06[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修简非529[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8f80caef.fmM8XRrn4QwlZhvPxb-u6Q.jpg?time=3497&tieba_portrait_time=3497[avatar]超过55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507[view_count]

深圳公积金是强制交的吗

法律分析:引入自愿缴存机制,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这五类主体强制缴存住房公积金外,其他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按规定自愿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是指单位向职工按月发放的劳动报酬平均值。明确了缴存基数的上限和下限,鼓励单位将非按月发放的津贴、项目奖金、年终奖、季度奖等劳动报酬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范畴。进一步完善化解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困难的支持机制。单位存在亏损等困难情形的,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条 是单位存在亏损等困难情形的,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第二条 是每次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应当补缴。第三条 是两年期限届满后仍存在亏损等困难情形的,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应参会人数过半数讨论通过,可以申请停缴住房公积金。每次申请停缴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年。第四条 是单位缓缴或者停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限累计计算,单位破产清算时欠缴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单位拖欠的职工工资性质清偿。


[create_time]2023-03-22 18:58:49[/create_time]2023-04-06 18:58:49[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贾宝骅律师[uname]https://wyw-pic.cdn.bcebos.com/574e9258d109b3ded75598fddebf6c81810a4cb8[avatar]律师[slogan]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5年,擅长处理各类诉讼纠纷。[intro]251[view_count]

深圳公积金是否强制缴纳?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未按规定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公积金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理。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公积金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深圳公积金提取资料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身份证;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4、住房公积金提取提供的其他资料,仍然分为:住房类提取和非住房类提取,分别提供不同资料。
二、深圳公积金提取手续
1、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
2、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网点,共有中行、建行、招行计200个。
3、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不予提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原因。
4、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如实申报信息和提交证明材料。未如实申报信息或者提交证明材料的,公积金中心可以将其信息作为不良记录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系统),并将记录提交人民银行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create_time]2022-12-04 09:01:15[/create_time]2022-12-10 10:28:29[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肖红律师[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3fbef7807080d7af3166b557f6440394.jpeg[avatar]律师[slogan]人生百态、悲欢离合。[intro]12[view_count]

上一篇:宾努亲王

下一篇: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