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时间:2024-05-16 03:55:49编辑:奇闻君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内容

法律主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内容有: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create_time]2023-05-25 15:46:45[/create_time]2023-06-09 15:46:4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锐锐说法[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e1ee442f.CMrtDQIXTf106np6ARoMtg.jpg?time=339&tieba_portrait_time=339[avatar]超过16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5[view_count]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管理规范,需要包含一些具体的程序规定和条件限制。以下是一个实际公司章程的样例,供您参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公司名称:XXX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第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XXXXX。第五条 公司住所:XXXXXXXX。第六条 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章程可以依据需要进行修改,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公告和备案。第二章 股东会第七条 股东会的职权和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股东组成。股东会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成员、审计机构,确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计划,以及审核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等。第八条 股东会的召开:股东会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或者监事会发起召集。在召开股东会之前,应当提前通知所有股东,并说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相关材料。第九条 股东会的决议:股东会的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超过半数以上通过,且表决权所代表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三分之二以上。第十条 股东大会记录:股东会的记录应当详细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议程和决议等内容,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字确认。第三章 董事会第十一条 董事会的职权和组成: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董事会由董事长和若干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第十二条 董事会的召开:董事会应当按照需要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或者副董事长发起召集。在召开董事会之前,应当提前通知所有董事,并说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相关材料。第十三条 董事会的决议:董事会的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超过半数以上通过。第十四条 董事会的记录:董事会的记录应当详细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议程和决议等内容,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第四章 监事会第十五条 监事会的职权和组成: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若干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管理和财务状况,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决策进行审查和监督。第十六条 监事会的召开:监事会应当按照需要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或者副主席发起召集。在召开监事会之前,应当提前通知所有监事,并说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相关材料。第十七条 监事会【摘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提问】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与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是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的全体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回答】您好,扩展补充: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事项《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华律网(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二、拟公司章程的注意事项(一)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时,应注意三个问题:1、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利属于股东会;2、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须以股东会决议进行;3、制定或修改的公司章程不得违背公司法的强制性条款。公司章程的制定由股东会通过后,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或盖章,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章程的修改应遵循以下程序:首先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并提出公司章程的修改草案;其次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其他股东;第三由股东会对公司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制作股东会决议。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股东会决议作出后,公司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回答】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财务、会计,破产、解散、终止和清算 , 合并、分立和变更注册资本 ,不要法条,要在合法范围的具体例子带入,就是具体的清算方式等等,不要概括的,要例子有具体方式的、数字啥的,不要出现安法律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提问】好的,我将依据您的需求简单介绍一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关于财务、会计、破产、解散、终止和清算、合并、分立和变更注册资本等方面的具体内容。财务、会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通常规定了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会计核算方法、财务报表编制及审计要求等。比如,章程中可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并在每年特定时间内编制财务报表并提交给股东审计。破产、解散、终止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通常也规定了公司破产、解散、终止和清算的相关事项。比如,在公司解散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解散事宜,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工作。清算组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和章程规定,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核算,并在清算过程中进行公告和债务清偿等操作。合并、分立和变更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还一般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和变更注册资本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比如,在进行合并或分立时,需要成立合并或分立小组,制定详细的方案,并经过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策。在变更注册资本时,需要提出具体的变更方案,并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需要注意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具体内容一般因公司情况而异,建议在编制章程时,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要求,制定具体的规定并注明执行方式。同时,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回答】【提问】不用介绍基本情况,按照这个模板把它改成具体的例子,就是第一个问题,能按模板,有自治性规定的,可以套入具体例子【提问】您好,哪种例子呢【回答】emm,我们让自己写公司章程,但不能纯写法条,要突出自治性,但是我不会脱离法条写章程,我需要那种实际公司的章程,里面有具体的程序规定,条件限制啥的【提问】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管理规范,需要包含一些具体的程序规定和条件限制。以下是一个实际公司章程的样例,供您参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公司名称:XXX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第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XXXXX。第五条 公司住所:XXXXXXXX。第六条 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章程可以依据需要进行修改,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公告和备案。第二章 股东会第七条 股东会的职权和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股东组成。股东会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成员、审计机构,确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计划,以及审核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等。第八条 股东会的召开:股东会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或者监事会发起召集。在召开股东会之前,应当提前通知所有股东,并说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相关材料。第九条 股东会的决议:股东会的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超过半数以上通过,且表决权所代表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三分之二以上。第十条 股东大会记录:股东会的记录应当详细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议程和决议等内容,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字确认。第三章 董事会第十一条 董事会的职权和组成: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董事会由董事长和若干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第十二条 董事会的召开:董事会应当按照需要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或者副董事长发起召集。在召开董事会之前,应当提前通知所有董事,并说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相关材料。第十三条 董事会的决议:董事会的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超过半数以上通过。第十四条 董事会的记录:董事会的记录应当详细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议程和决议等内容,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第四章 监事会第十五条 监事会的职权和组成: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若干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管理和财务状况,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决策进行审查和监督。第十六条 监事会的召开:监事会应当按照需要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或者副主席发起召集。在召开监事会之前,应当提前通知所有监事,并说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相关材料。第十七条 监事会【回答】

[create_time]2023-05-04 21:34:20[/create_time]2023-05-19 21:32:00[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法说晓彤[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6ce2a046.ekTzukLxbwvuZTu2hea1NA.jpg?time=5267&tieba_portrait_time=5267[avatar][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4[view_count]

公司章程是什么

公司章程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指的是规定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组织结构,运行方式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create_time]2022-07-15 17:38:50[/create_time]2022-07-30 17:38:50[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贾宝骅律师[uname]https://wyw-pic.cdn.bcebos.com/574e9258d109b3ded75598fddebf6c81810a4cb8[avatar]律师[slogan]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5年,擅长处理各类诉讼纠纷。[intro]24[view_count]

公司章程是什么

公司章程是规定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组织结构,运行方式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create_time]2023-03-27 18:37:32[/create_time]2023-04-10 16:27:08[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胡甲初律师[uname]https://gips0.baidu.com/it/u=3418145404,4206732280&fm=3012&app=3012&autime=1692880478&size=b200,200[avatar]TA获得超过1087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7[view_count]

什么是公司章程?

通俗来讲,公司章程相当于公司的“宪法”,是公司自我治理的纲领性文件。从公司的设立目的,经营范围,到公司股东权利义务、法人治理结构等等都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来进行确定。一个公司从诞生到逐步的发展壮大,再到终止,无不体现公司章程的运用。好的公司章程,既可以对外规避企业经营风险,又可以对内化解公司利益纷争,是公司长远发展的制度保障。坏的公司章程,不但起不到应有的制度优化作用,而且有时还会制约公司长远发展。所以,企业的创始人应当充分重视公司章程的制定,必要时可以请专业人士协助,做好公司的这部根本性“宪法”。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create_time]2020-06-22 16:06:47[/create_time]2020-07-07 16:06:45[finished_time]5[reply_count]0[alue_good]法妞问答律师在线咨询[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0e2442a7d933c895aa9dc993da1373f083020072?x-bce-process=image/resize,m_lfit,w_900,h_1200,limit_1/quality,q_85[avatar]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slogan]法妞问答律师在线法律咨询,专业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快速解答您的法律问题,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6188116[intro]367[view_count]

什么是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具体指以下内容:1、是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2、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要对公司章程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给予批准或者给予登记。公司没有公司章程,不能获得批准,也不能获得登记。公司章程的具体特征如下:1、法定性。法定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2、真实性。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3、自治性。自治性主要体现在:(1)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订的,是公司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2)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需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3)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4、公开性。公开性主要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要对投资人公开,还要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一般社会公众公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create_time]2022-01-27 17:51:52[/create_time]2022-02-11 17:51:52[finished_time]2[reply_count]0[alue_good]清汤芥麦面[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11684062f11221df6c16b7d79966c6ab.jpeg[avatar]一碗清汤芥麦面一碗面条[slogan]一碗清汤芥麦面一碗面条[intro]88[view_count]

公司章程是什么

您好朋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规,它是新成立公司的法定文件之一,也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基本架构、治理规则、核心管理制度等事项,具有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效力。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营业范围等基本信息。2. 公司组织形式、注册资本、股权结构、股东权益等事项。3. 公司机构、职权分配、决策程序等规定。4. 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员工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5. 公司变更、股权转让、清算等事项的规定。公司章程需要在法定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必须依据公司章程进行。对于已经注册成立的公司,如果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则需要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者其他相关权力机构进行决定,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修改备案。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基本法规,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规范作用,是公司管理和运作的基石。对于股东、高管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来说,了解公司章程及其规定和要求至关重要。【摘要】
公司章程是什么【提问】
您好朋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规,它是新成立公司的法定文件之一,也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基本架构、治理规则、核心管理制度等事项,具有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效力。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营业范围等基本信息。2. 公司组织形式、注册资本、股权结构、股东权益等事项。3. 公司机构、职权分配、决策程序等规定。4. 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员工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5. 公司变更、股权转让、清算等事项的规定。公司章程需要在法定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必须依据公司章程进行。对于已经注册成立的公司,如果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则需要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者其他相关权力机构进行决定,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修改备案。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基本法规,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规范作用,是公司管理和运作的基石。对于股东、高管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来说,了解公司章程及其规定和要求至关重要。【回答】


[create_time]2023-06-04 11:10:57[/create_time]2023-06-19 11:09:16[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职场高级达人一天学长[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99aec947.e7CM6UMAuw4e7mcOtsYbkQ.jpg?time=4057&tieba_portrait_time=4057[avatar][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6[view_count]

公司章程是什么

公司章程是规定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组织结构,运行方式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create_time]2022-07-15 13:20:30[/create_time]2022-07-30 13:20:30[finished_time]2[reply_count]0[alue_good]贾宝骅律师[uname]https://wyw-pic.cdn.bcebos.com/574e9258d109b3ded75598fddebf6c81810a4cb8[avatar]律师[slogan]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5年,擅长处理各类诉讼纠纷。[intro]176[view_count]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是由谁制定的

律师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是由全体股东制定。 对此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 如果日后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也是需要经过股东会同意的,法律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决议的表决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系由公司股东制定,并对股东具有约束力。


[create_time]2023-02-23 17:08:47[/create_time]2023-03-10 17:08:47[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雪儿学法[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b7489c6e.9XUcFDgtSZOfTVwvFEM5yA.jpg?time=2937&tieba_portrait_time=2937[avatar]TA获得超过144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view_count]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谁制定

法律主观: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由股东共同制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股东在 公司章程 上签名盖章。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由发起人制定,经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法律客观:《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create_time]2023-02-27 14:45:45[/create_time]2023-03-14 14:45:41[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沪深刑事律师猫哥[uname]https://gips0.baidu.com/it/u=3244555213,3477944624&fm=3012&app=3012&autime=1689619462&size=b200,200[avatar]TA获得超过101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view_count]

有限责任公司有公司章程吗

法律主观:有限责任公司 的设立必须指定公司章程,否则无法申请设立登记。根据《公司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十二条规定, 公司的经营范围 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第十三条规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法律客观: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什么?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必须具备的由发起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制定的,并对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与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是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的全体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效力1、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公司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件。2、公司章程具有法定的效力,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该规定为强制性条款,不得以任何方式予以排除。三、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需要注意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create_time]2023-05-24 15:17:11[/create_time]2023-06-08 15:17:11[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顽童大了[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b2561c0a.OcuXoCdg3BU77LwacxWalQ.jpg?time=9539&tieba_portrait_time=9539[avatar]贡献了超过2.1万个回答[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5[view_count]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经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章程缺少上述必备事项或章程内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应要求申请人进行修改;申请人拒绝修改的,应驳回公司登记申请。
一、公司章程的变更
1、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6、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记事项,须有公司法人签章方可完成变更。
二、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效力
1、公司应当依其章程规定的办法,产生权力机构、业务执行和经营意思决定机构、监督机构等公司组织机构,并按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行使职权;
2、公司应当使用公司章程上规定的名称,在公司章程确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公司依其章程对公司股东负有义务,股东的权利如果受到公司侵犯,可对公司起诉。


[create_time]2022-12-05 18:59:48[/create_time]2022-12-10 11:55:01[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东莞律师唐玉娟[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31e188f4db8582cfbcbd9673e1dfb16e4204.jpeg[avatar]受人之托,忠人之事(26870)[slogan]受人之托,忠人之事(26870)[intro]1[view_count]

公司章程怎么写

新注册公司怎样撰写公司章程,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或电话 公司章程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其主要内容由法律规定,是法定记载事项。公司章程的记载应当符合法定格式和要求。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八项内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名称是公司区别于其他公司和市场主体的标志,是法人的名称。公司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都必须有住所。载明公司的名称和住所,是标识公司、确认其权利义务归属的依据 2.公司经营范围 这是指公司从事的行业、经营的项目的种类。在法律上又称为公司的行为能力。经营范围要依法经过登记,有些还需要依法经过审批。载明公司经营范围是明确公司开展业务活动的界限,便于政府监督管理,也便于经营管理人员执行 3.公司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是指以货币表示的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的总和。公司章程中应载明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数额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自然人股东应载明姓名,法人股东应载明名称。这样是为了表明哪些是本公司投资者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问 出资方式是指出资的种类,不论股东是以货币、实物还是无形财产作为出资,都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出资额是指各类出资的价值金额,应当以货币表示。出资时间是指股东出资的年月日,在股东分期缴付出资的情况下,股东应当将各期出资的时间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6.公司的主要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公司主要机构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等。这些机构要依法设置。具体的产生办法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同时,这些机构的职权、议事程序和规则,也应依法在公司章程中做出具体规定 7.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代表,也就是公司对外发生法律关系时,由法律规定代表其做出法人意思表示的人。法定代表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按照本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章程规定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公司经理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章程是约束公司行为及规范公司股东相互关系的重要文件。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以会议形式决定公司重大事项。除了本条以列举方式规定章程应载明事项外,股东会会议还可以规定其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一般认为,法定的章程载明事项是绝对必要记载事项,而由股东会会议另行决定记载的事项是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公司章程按照法律规定的事项记载完成以后,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create_time]2023-05-10 17:32:27[/create_time]2022-11-30 00:28:11[finished_time]2[reply_count]0[alue_good]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10dfa9ec8a136327bb98b7a7838fa0ec08fac729?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450%2Ch_6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avatar]免费代办-公司注册-全包代办-无需法人到场[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54[view_count]

公司章程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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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范本

     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法规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 规章制度 。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公司章程范本,希望对你有用!   公司章程范本   一、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预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第四条 公司住所:市(县镇)路(街)号。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含经营方式)。   四、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总额,人民币万元。(要符合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应影响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东名称   第八条 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 公司在册股东共 人,全部是法人股东 股东名录:   (一)法人股东:   1.法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认缴出资额: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出资方式: (货币或实物或 其它 ) 认缴时间: 年 月 日   2.……………………………………   第十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 证明书 编号。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红利;   3.有权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   4.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优先认缴出资;   5.按规定转让出资;   6.其它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有权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足认购的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出资额只能按规定转让,不得退资;   5.有责任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6.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7.在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七、股东(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三条 出资人以货币认缴出资额。(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认缴出资额,应提交相应证件,经其它股东同意,评估折算成人民币并于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在出资证明中注明。)   第十四条 出资人按规定的期限于 年 月 日前缴足认资额,逾期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五条 全体出资人缴纳出资额后,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 报告 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公司对出资人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人即成为公司股东。   八、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六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七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八条 经股东会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九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九、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一)股东会   第二十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公司全体在册股东组成。股东会成员名单: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或监事会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授权董事会对设立分公司作出决议;   13.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会两种形式。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2 个月内召开。临时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有下述情况时应召开临时会: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时,临时股东会不得决议通知未载明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首次股东会由出资额最高的股东召集、主持),董事会于会前15日前以 书面 方式通知所有股东。通知应载明召集事由、会议地点、会议日期等事项。   第二十四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付董事长主持;付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二十五条 股东在股东会上按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 股东会决议有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两种形式。 普通决议由代表公司2/3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出席,并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特别决议由代表公司3/4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出席,并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七条 下列决议由特别决议通过:   1.增、减注册资本;   2.公司合并、分立、终止及清算、变更公司形式、设立分公司;   3.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八条 未能满足第二十六条时,会议延期   10 日召开,并再次向未到席的股东发出通知,延期后仍未达到条件时则视为有效数额,并按实际出席股东代表的表决权满足第二十六条的表决比例时,作出的决议即为有效。   第二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应作记录,经出席股东代表签字后,由公司存档。   (二)董事会   第三十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为公司股东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 名。 董事会成员名单如下: 董事长: 副董事长: 董事: 、 、 、   第三十一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二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半数以上的董事选举产生。   第三十三条 董事的每届任期年限为 3 年。届满可连选连任。为保持公司经营活动具有连续性,每次换届人数不应高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任期未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付董事长召集主持;付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主持。召集人应在会前十日书面通知各董事。若经1/3以上董事提议,应召开特别董事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董事通过。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设立分公司、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解聘公司经理,根据公司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11.股东会赋予的其它职权。 其中第 3、4、5、6、7、9 项应经2/3的董事表决同意,其余由过半数董事表决同意。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作记录,由出席董事签字存档。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的职权:   1.召集、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签署出资证书;   (三)监事会 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监察机构,对公司的董事会、董事、公司高级职员进行监督。   第三十九条 监事会成员 3 人,每届任期 3 年,届满可连选连任。其中 2 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1 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选举产生。(公司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担任监事) 监事召集人由监事会同意推选产生。 本届监事会成员: 3 ,其中: 为监事会召集人。   第四十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四十一条 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决议应2/3以上的监事同意方为有效。   (四)公司经理及其它高级职员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由董事会授权给公司经理负责。 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公司高级职员由公司经理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十三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解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其它管理人员;   8.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法官、检察官、警官等。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四十五条 董事、监事、经理应承担下列义务:   1.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2.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3.董事、监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4.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财产以其个人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5.董事、监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6.董事、监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7.董事、监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8.董事、监事、经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9.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 公司经理及其它高级职员不得违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得超越董事会的授权,若因此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 公司经理及其它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职员请求辞职,应提前 30 天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在接到申请起 10 日内作出决议允许请求辞职的高级职员在 10 日后辞职,在批准辞职前公司高级职员必须继续履行其职责。若违反此条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法定代表人应全力维护公司的利益。 现任法定代表人是:   十一、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四十九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   第五十条 公司出现下述情况时,应予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时,股东会认为不再继续存在的;   2.合并或分立而解散;   3.股东人数或注册资本达不到《公司法》要求时;   4.因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   5.违反法律、法规、危害公共利益,被执法部门撤销;   6.股东会特别决议决定解散;   第五十一条 公司依照前条1、2、3、6项规定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公司债权人代表可参加组成清算组)   第五十二条 公司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次,债权人应在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第五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四条 清算组在公司债权人债权申报期间不得对公司债权人进行清算,但本公司不能因此免除对因推延清偿而引起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六条 清算组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所负债务时,必须立即停止清算,并按有关程序报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五十七条 依照第五十条4、5项终止公司,应由人民法院按破产程序处理。   第五十八条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五十九条 公司财产优先拔付清算费用,剩余按下列顺序清偿:   1.职工工资、奖金、劳动 保险 费用;   2.税款;   3.公司债务。   第六十条 公司清偿债务后,将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第六十一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提交清算报告,并编制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目,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公告公司终止。   十二、公司财务、会计   第六十二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六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 说明书 ;   (五)利润分配表。   第六十四条 公司应当于会计年度结束后 30 日内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六十五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六十六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六十七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十三、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生效。   第六十九条 本章程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后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十条 本章程的订立日期为 年 月 日。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什么是章程   1、章程的特点   1)稳定性章程是组织或团体的基本纲领和行动准则,在一定时期内稳定地发挥其作用,如须更动或修订,应履行特定的程序与手续(经组织全体成员或其代表审议通过);有关单位开展业务工作的章程,是基本的办事准则,也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轻易变动。   2)约束性章程作用于组织内部,依靠全体成员共同实施,不由国家强制力予以推行,但要求其下属组织及成员信守,有一定的规范作用和约束力。   2、章程的种类   1)组织章程由各类社会组织制定,用以对本组织的性质、宗旨、任务、机构、人员构成、内部关系、职责范围、权利义务、活动规则、纪律 措施 等做出明确规定,如《中国共产党章程》、《XX公司章程》、《XX基金会章程》等。   2)业务工作章程主要由有关企事业单位制定,阐明其业务性质、运作方式、基本要求、行为规范等,如《XX学院办学章程》、《招生简章》、《招工简章》等。   3、章程的写法   (一)标题。   组织章程的标题,一般由组织或社团名称加文种构成。标题下面,写明什么时间由什么会议通过,加上括号。有关组织的代表大会通过了,就算正式章程。如果是尚未经代表大会通过的,在标题末尾加上“草案”字样。   (二)正文。   章程正文,包括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   总则又称总纲,从总体说明组织的性质、宗旨、任务和作风等。   分则规定:(1)成员,讲成员条件、权利、义务和纪律;   (2)组织,讲全国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专业小组、名誉职务;   (3)经费,讲经费来源和使用管理等。   附则,附带说明制定权,修改权和解释权等。   写作要求   (一)内容完备。   章程的内容要包括社团名称、宗旨、任务、组织机构、会员资格、入会手续、会员权利义务、领导者的产生和任期、会费的缴纳和经费的管理使用等。必要的项目要完备,既突出特点又照顾全面。   (二)结构严谨。   全文由总到分,要有合理的顺序。分的部分,一般是先讲成员,后讲组织;先讲全国组织,次讲地方组织,后讲基层组织;先讲对内,后讲对外。要一环扣着一环,体现严密的逻辑性,使章程成为一个有机的统一体。   章程的条款,要完整和单一。一条表示一个意思,不要把一个完整的意思拆成几条,弄得零零碎碎;也不要把几个意思合在一条之中,交叉杂乱。这样,才便于称说,便于执行,便于引用。   (三)明确简洁。   章程特别强调明确简洁。要尽力反复提炼,用很少的话就把意思明确地表达出来。   章程用断裂行文法,用条文表达,句与句、段与段之间有一定的跳跃性,一般不要用“因为……所以……”,“虽然……但是……”等关联词语。   章程的语言多用词语的直接意义,不用比喻、比拟、夸张和婉曲等修辞手法。这样,语义毫不含糊,没有歧义,让人一看就明白。   公司章程的功能   公司章程对内部事务的安排主要通过权利的分配来进行,因此可以将公司章程的这个功能称为权利分配功能。而最有效率的公司治理结构就是使财富创造一直处于最大化,同时又不会给第三方或社会整体带来不合理的成本。为了防止给第三方或社会整体带来不合理的成本之外部性,公司章程的第二个功能就是提供外部世界需要知道的信息,即公示功能。   一、权利分配功能   公司的传统契约理论已经揭示了公司制度之中,公司与股东之间、公司与管理者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围绕契约性质的公司章程产生的关系。在公司制度之中,公司、股东、管理者是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他们建立关系的纽带在于公司章程。从本质上讲,公司法是有关权利交易的法律。公司之上的这种权利配置关系,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之上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该契约主张自己的权利。作为公司最基础的契约,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条件和基础。公司章程对公司参与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最基本的安排,对公司权力在公司参与者之间的分配作出最合理的规范。因此,权利分配是公司章程最基本的功能。   二、公示功能   所谓公示功能,是指公司章程作为公司法人组织与活动的基本规则的载体和表现形式,具有揭示公司基本情况的法律功能。公司章程虽然是公司内部的契约,但却是公开的,经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登记,就成为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公司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明示自己的组织、内部关系和经营活动的基本规则,使外界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以便开展业务活动。   我国《公司法》规定章程必须对外公开,特别是向社会公众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披露要求更高,对章程的公开形式、置备地点均作严格要求。通过公示功能,潜在的投资者和交易相对人可以了解公司的组织状况、经营情况特别是公司的资信能力,可以据此决定是否与公司进行交易,最大程度地减轻交易风险,维护交易安全。

[create_time]2022-06-06 08:48:59[/create_time]2022-06-20 03:12:46[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一秒的心痛9183[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ec05a20f.iyvyqdMJV1JHVr1dpJPVfw.jpg?time=9157&tieba_portrait_time=9157[avatar]TA获得超过974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554[view_count]

公司章程全文

公司章程范本全文(精选6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章程,章程是一个组织进行自身管理的基本规则。到底应如何拟定章程呢?以下是我整理的公司章程范本全文(精选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章程全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能使公司运作有秩序地进行,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涵盖销售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日常工作规范条例、账款管理制度、客户关系管理办法等。   第三条、凡本公司销售员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销售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   第四条、销售员应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对公司拥戴忠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   第五条、销售员之间应相敬相爱,团结互助,要具备团队意识,有矛盾纠纷要妥善解决,或上报公司领导寻求调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解聘。   第六条、销售员是对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个销售员在客户面前,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举动,不得作出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如经发现,或有客户投诉涉及公司形象的,经公司调查属实,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   第七条、公司本着充分保障每个销售员利益的原则,严禁销售员之间出现抢单或划单的行为。   第八条、销售员应善待公司的任何财物。如有恶意破坏者,除要求赔偿外,公司予以扭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不小心损坏者,公司按成本价从其工资中扣除。   第九条、销售员在外不得以公司名义、打着公司的旗号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条、销售员应具备职业操守,履行保密义务,遵守公司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告诉竞争对手。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根据合同内容中的相关保密协议向法院起诉。   第三章、销售员日常工作规范条例   第十一条、销售员严格遵守考勤管理规定,按时上下班打卡。   1、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为工作时间。   12:00—13:30为午餐休息。   2、考勤   (1)所有销售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①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②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1)病假   ①销售员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②销售员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出差   (1)销售员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第十二条、销售员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销售员在上班期间,要求着装整洁,形象健康,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有披头散发、敞衣露背、穿拖鞋等有碍观瞻的举止。   第十四条、销售员在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公司的电话不得用来做与工作无关的闲聊。   第十五条、销售员在上班期间,不得瞎晃闲逛,不得到各个部门串岗聊天消磨时光,影响他人的工作。   第十六条、销售员每天必须向负责主管口头汇报前一天的工作详情,如有困难,寻求解决困难的办法。每周周一提交“周工作总结”的书面报告。   第十七条、公司对优秀业绩者会给以特殊优待假期,具体假期时间视公司而定。   第十八条、销售员如需出差洽谈客户的,销售员必须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经批准,方可外出。出差期间应有详细计划,并报以上级主管备案。   第四章、账款货物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销售员每天从财务处领取“收款账单”,当天下班前必须将收回的账款(现金或支票)交给出纳,与财务核对剩余的“收款账单”是否对数。销售员收回账款后,才能凭账款开取发票。因业务的灵活性,如果销售员当天不能在下班前赶回公司,可以于次日与财务交接“收款账单”,再重新领取新一天的单子。   第二十条、若有客户因某些原因,收到货后却不能及时交款,销售员必须收取客户的“签收单”或借条凭据,上面须有客户自己注明的未付款项,并签字盖章。销售员必须把客户的“签收单”或凭据交回财务处,自己留复印件。   第二十一条、销售员应在公司每月收款截止期限内将货款交回公司,销售员不得将已收款项故意挪至下月。一经发现,从工资中扣除500元。   第二十二条、销售员如遇到客户坏账情形的,应及时上报公司备案处理,不可私下纠纷。   第二十三条、对于那些暂时收不到账的规定:公司本着“出货见款”的原则,要求销售员在客户收到货物后当即予以收款,但由于一些非人为的原因存在,客户暂时交不出款的,销售员除了交回客户的“签收单”或借条凭据到财务处外,还应及时报知直接上级主管备案,在这期间,销售员应主动提醒催促客户,超过十天仍未见到款项的,应与上级主管协商妥善追款办法。   第二十四条、销售员出差旅费报销时,以签单为基准,单没签成,不报销;签成单,报销其交通总费用的80%,且不超过签单金额的2%,如若超过,以2%支付给销售员。   第二十五条、销售员为谈业务请客吃饭报销的,以签单为基准,单没签成,不报销;签成单,报销实际消费数字的60%,且不超过成交金额的2%,如若超过,以2%支付给销售员。   第二十六条、对于货物的管理,公司实行货物出借制度。在与客户洽谈中,有时需要货物的现场展示,为了方便销售员的谈判,销售员可从仓管处借出货物,销售员开具借条。货物必须在两日内交还,交还的货物不能有破损,破损的货物由销售员照价赔偿。   第五章、客户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销售员应该认识到,客户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维护客户关系的重要性。   第二十八条、销售员每月必须详细整理新增客户的资料,包括姓名、地址、客户的实力或规模、尽可能多的关系网等等,将其填入“客户档案”里,复印一份交予公司备案,公司将严密保管这些资料。   第二十九条、销售员要养成定时回访客户的习惯。每次将回访客户的内容及经过简要地记述下来,上级主管会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如被查到毫无记录的,处以200元的罚款。   第三十条、公司会全力配合销售员和客户的洽谈工作。包括协助洽谈,提供便利等等。   第三十一条、销售员要正确处理客户的投诉。仔细倾听是最重要的。这能充分显示出对客户的尊重,即使客户火冒三丈,也会先消掉几分气。积极寻求与客户的沟通之道,切实考虑解决客户的疑问或困扰。   第六章、销售员注意事项   第三十二条、在销售过程中,销售员应注意仪表,态度谦和,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第三十三条、销售员要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   第三十四条、销售员在与客户接洽过程中不得接受客户礼品盒接待。   第三十五条、在执行职务工作中,不得饮酒。   第三十六条、不得诱劝客户透支或者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不得进行与法律相违背的销售行为。   第三十七条、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的车辆。   公司章程全文2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在1:00以前打卡的,相应计入上午上下班时间纪录;在1:00以后打卡的,相应计入下午上下班时间纪录。   四、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经公司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换休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进行换休。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换休。   六、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工作人员需在管理部登记补卡证明并有主管签字。   七、工作人员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八、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重新录入,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部办理补卡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或办理补卡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九、工作人员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办公室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办公室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部门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本人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补卡登记向办公室办理补卡登记。未及时办理补卡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公司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十一、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项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办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即认同为迟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工作人员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四、对个人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可以到管理部查询。   十五、本制度与《公司请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资奖金和工作人员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十六、为了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严肃工作纪律,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工作人员出现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执的,或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十七、员工互相之间不得代打卡,如若发现代打卡现象,按照公司规定代打卡者和被代者都进行处罚。   十八、考勤卡丢失或者人为损坏的话,及时向管理部申请新卡,并支付制卡费用。   公司章程全文3   一、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   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班。   作息时间为: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30   三、考勤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签到考勤,签到有效时间为上午8:30之前。   2、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报道签到的,应提前通知或打电话通知办公室,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迟到/早退规定:凡超过公司规定上班时间均属迟到;凡未经批准,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均属早退。无故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内扣10元,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上、一个小时以内者扣5元,迟到/早退一个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4、旷工规定:凡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没有到岗即为旷工。旷工一天从工资中扣20元。   5、加班规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应在考勤表中注明,未注明不按加班处理。加班时间可以调休或按1:1的比例冲抵事假、病假等。   6、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能按时到岗的,应提前打电话通知办公室,得到许可后方视为正常出勤,否则按迟到、旷工处理。   四、请假规定   1、员工请假应按规定填写《请假条》,并经经理批准后,将请假条上报考勤备案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即使办理请假手续,应向领导说明。   2、员工请假在二天以内的,由经理批准;二天以上的应由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休假时间结束后,无故未上班也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   五、节假日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每周日休息一天。   2、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进行调休。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行。   公司章程全文4   第一条为了避免公司员工发生早退、迟到、旷工等违纪行为,以使其认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可参照执行,也可另行规定。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30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   第六条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第七条公司每天安排专人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填报员工考核表及核发全勤奖。   第八条员工办理外出业务时,必须先办理打卡手续。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签卡批准,违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外出工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1/2,达五次者扣发全部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当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情况紧急不能向总经理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因各种情况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差旅费;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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